天才壹秒記住『愛♂去÷小?說→網』,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
在原始的祈祷之后,有人用树枝将那只肥鸟栓在了身上背着。
陈健则在四周的草丛中寻找着鸟窝,终于在一处隐秘的地方发现了几只小鸟雏,正张着大嘴吱吱地叫着。
顺手抓了一只小蚂蚱,撕开后啵啵地叫了两声,小鸟张开了嘴。
将撕碎的小蚂蚱含在嘴里,鸟雏听到啵啵声,立刻将头靠过来,将嫩黄的喙伸到陈健的嘴边吞咽下了食物。
三只小鸟雏有一只强壮的,两外两只有些瘦弱,在自然条件下这种区别会越来越大,最终那只最强壮的会抢走所有的食物,让弟弟妹妹们饿死——比起那些出生后就先把弟弟妹妹们推下鸟巢摔死的善良多了。
陈健观察了一下,这鸟雏比鸡雏要大一点,浑身毛茸茸的,萌萌哒很可爱。
可惜他现在已经不会用美学的眼光去看待周围的一切了,满脑子想的问题就是:能吃吗?好吃吗?能驯养吗?
前两个要等回部落烤熟它们的母亲才能知道,后一个问题现在看来却是可以回答的。
鸟雏是杂食性的,而且不怎么怕陌生动物。
最重要的居然一窝有三只鸟雏,比起那些一窝一枚卵的奇葩鸟类好了太多,这也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随手扯过一把柳条儿,按照北方编织“土篮子”的办法,编了个小巧的篮子,里面铺上一层草,将这三只鸟雏扔在里面。
狼皮好奇地看着陈健灵活的手指,抖了一下自己的手指头,最终还是放弃了。
“健,这可不够吃。”
“那种黑白色的熊告诉我,这可以给部落带来食物。”
他没有解释,而是直接用了对方最容易接受的借口。
狼皮立刻紧张地接过那个小柳条笼,捧在手里,生怕鸟雏受到了什么伤害。
收拾好之后,众人继续朝着远处前进,陈健又在路上射猎了几只鸟,拉弓的动作愈发熟练,舅舅表哥们也就越发惊奇。
一路上的鸟很多,而且笨笨的并不怕这种可以直立行走但却不灵活的动物,于是收获也愈发丰富。
二十多只鸟被纸条绑住了双爪,拴在一起背在了大舅的身后。
大舅已经敢用手去拔羽箭了,因为他发现这羽箭不会伤到自己,只会伤到这些动物。
而且他很敏锐的发现这羽箭对准什么,什么就会死掉。于是将这个惊人的发现告诉了部落的别人,引来的一阵惊叹和赞誉,大约是竟然如此的意思。
按照往常,这二十多只鸟已经算是过得去的收获了,配合上女人的块茎鸟蛋之类,也足以又一次在和自然的竞争中胜利一天。
只是大家今天的兴致很高,认为今天有先祖的庇护,或许鹿群和羊群能够带来更多的收获。
走了许久,远处树林中传来哗哗啦啦的流水声,因为树木的遮蔽却看不到。
狼皮说沿着河水走,会有一片草地,那里有一群鹿和山羊。
果然,在走出障眼的森林后,露出了一片河谷草地,不知名的野花在草地上绽放着春天的味道,一群鹿在啃食青草。
几头小羊跪在地上,在喝母亲的乳汁,在前世的华夏文化中,羊跪乳已经成为孝道的代名词。
因为河水的哗啦声以及风向的原因,这群鹿并没有发现他们的存在,而是继续悠闲地享受着天堂般的生活。
陈健回忆了一下部落以前追猎的方法,投矛已经偶尔使用,但是效果并不好。
只能看准几头后,不断在后面追赶。
不论是鹿和山羊,速度都比人要快得多,但论起耐力就远远不如了。
鹿和山羊都是反刍动物,需要停下来将胃里的草反刍到嘴里重新咀嚼,如果长时间奔跑,就会导致没有时间反刍草料,或者被胀死,或者筋疲力尽。
在人类出现之前,这些会反刍的动物成为了食草类中最壮大的种群,咔嚓咔嚓啃几口先不嚼,没有敌人就消化,有敌人就跑,优势巨大,可惜遇到无毛怪这种恐怖如斯的猎手,终究还是被发现了弱点。
记忆中陈健才发觉,这个时代的捕猎并非如前世自己想象的一般,一言不合就投矛的情况只在猎捕大型动物的时候才会用,如今附近的大型动物基本上快被吃光了,想要捕猎鹿羊之类,需要的就是一场耐力的比拼。
没有一种动物能够比人更有耐性,追猎这个词,也是依靠智慧而非本能的猎手们才能掌握的。
只是在弓箭发明前,成功率并不高。所以昨天的捕猎中,部落的人才只好从豹子的嘴里抢走了半片山羊,那豹子虽然不满却也无可奈何。
大舅按照以往的经验,找出了几个耐力最好的,准备一会轰散鹿群,猛追一头追到它趴下休息的时候换人继续。
陈健因为是第二次狩猎,所以是那种围圈呐喊的观众型选手,表哥狼皮则是作为追逃的主力。
分工明确就要动手的时候,大舅的皮裤被陈健扯住。
陈健说出了自己的计划,并且很自然地加上了黑白熊的指引这句话。
众人看了一眼身上背着的死鸟,源于对未知的崇敬,以及对弓箭的认可,终于决定听从陈健的安排。
十个人悄悄从远处绕到了鹿群的对面,陈健这边留下了十几个人,手里握紧了石矛,等待...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