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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回 浮夸之语盈宅邸 神来之笔书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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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上三竿也不起床,她剩了许多的麻烦,只要下午饭做得丰丰盛盛,晚上备上几分甜点足矣。张爱玲对于佣人的用处就是洗衣做饭,其他一概无有。她素日里既无亲友关系打点,也没有苛刻的要求。而这几日,胡兰成的到来,倒使得周妈不能不打起十二分的精神,点心要准备上多两倍不止,胡兰成并不是食量很好的样子,瘦瘪的脸颊,似乎有胃病,然而他却是真能吃,周妈的怨言与日俱增。

    “爱玲,都要到夜里十点钟了,我要走了。”胡兰成起身道别。

    “胡先生,那我就不远送了,有机会再来,还有诸多学理性的知识要向您讨教呢。”张爱玲这几句话无非是客套,她对于所有的事情都缺乏耐心,三天的会谈,让她颇有些厌烦了,她动笔写作的最佳时间是黄昏到半夜,这是她文思泉涌的关口,三天时间却被这一个闲人给霸占了,似乎他说的也是一些可有可无的事情,官场的气派十足,她祖上是做过大官的,她不是没见过世面。

    胡兰成却会错了意思,以为张爱玲又在邀请他多来,故而答应道:“一定,一定。”

    周妈等胡兰成离开后,门“豁朗”一声关上了,声音很大,表明她的愤怒。

    “周妈,给我泡杯茉莉和玫瑰的香茶。”张爱玲伸了个懒腰,她颇有些疲乏了,然而今天还未曾动笔,她打算写一篇关于上海的传奇故事,她初稿是香港之恋,觉得颇为流俗,因为故事的高潮部分以香港战事的爆发为导火索,日军占领香港在她看来是倾覆,是西方高雅文明在东方的一次重大挫折,于是她拟写成《倾城之恋》。男女主人公本事各怀鬼胎的人,张爱玲也不知为何,这故事拐到这个上面来,他似乎把男主人公以胡兰成为模子,善谈、能辨、绅士气息、却又看不甚分明,而女主人公,有一些是自己的气质,也有些不是,她不会寡居之人,她认为寡居之人的再醮有着非同寻常的喻比,所以联想到了她的母亲,也有一部分影子的。

    张爱玲喜欢玫瑰的弄香和茉莉清香的纠缠,人生就是在雅与俗的灵肉之间的角逐,她是雅的,她未真正接触过俗世,然而她却控制不住自己的自来水笔,她的笔下是俗世人的俗世事,都是些鸡毛蒜皮的男欢女爱的故事,同乱世的悲欢离合互为表里的故事,更增添了几分愁绪。张爱玲喜欢这种参差的对照。

    到了夜里三点了,张爱玲仍旧在黄晕的台灯下写着,她的字同她这个人仿佛,是幼稚的、可笑的,然而真确、现实。自小到大,许多人说过她,让她稍加留心书法,她却关注到字形背后的律动美,她喜欢把玲子上下分开写,以形成一种差异,她顶喜欢自己的字。

    晨曦透了进来,街道上渐渐有了行人之声,爱玲的眼睛也有些迷离了,她把稿件叠整齐后放在客厅的珍珠白茶几上,然后回房间倒头就睡了。她和史茜妮约定好的,茜妮帮她带稿子至报社,茜妮是乐意为张爱玲驱使的,电车上,她是爱玲新作的第一个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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