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的黑狗,也根本没有半点用处,毕竟,宠物狗和看门狗一比,血液里的刚性就不足。
三只流浪狗经常在大学附近徘徊,并不特别怕人,因此何青站在那里不动,它们看一眼,也就接着埋头翻垃圾了。
天气还热,垃圾桶的味道十分难闻。但也正因为这样,所以可以吃的东西也多,因为很多人担心吃食放坏了,一顿饭后就倒了。对于流浪狗来说,夏天除了太热,反而是个不容易生病饿死的好季节。
何青看着它们,转头从旁边的便利店里买了三根粗粗的双汇王中王,撕开包装,慢慢向流浪狗走近。
附近大学生多,经常会有女生带零食来投喂,三只狗也只是警惕了一小会儿,就立刻选择吃新鲜的了。
何青待它们走近,顺手大拇指和小指一点,给自己掐了个启灵咒——动物天生有生存本能,是因为它们从生下来身体就传承了能让它们活下去的好习惯。而人类也同样有,不过是因为后天接受事务太过驳杂,一饮一啄都有前人定好,久而久之,反而是人类慢慢丧失了这一优点。
不过,有得必有失,虽然没有先天的生存本能,但是人类的学习能力,却是其他动物不能比的。
这启灵咒,就是能够让人在短时间内跟生灵无障碍沟通的。
她摆出狼外婆的微笑:“来,乖乖吃,慢点吃,不要急。”
“啊!这个阿黄喜欢!”这是一只土黄色的狗,何青看它的毛色,虽然脏了点,也没什么光泽,但是的确是纯正的土黄色没错,难怪叫阿黄。
领头的,也是三狗中体格最大的,何青的目标——大黑狗,毫不客气的用尾巴拍它:“出息!这光是香,能有肉好吃吗?!”
另外一只黑棕色的狗嗷呜一声:“老大,肉是好吃,可是没有啊!”
何青听着,不由黑线:这狗,怎么跟想象中的老实狗不一样啊?
哎呀不管了!
眼见着火腿肠都要吃完了,何青于是说道:“大黑狗啊,你们每天都吃不饱吧。要不这样,你给我一管血,我包你一个星期的饭,怎么样?”
大黑狗沉默的吞下最后一口火腿肠,在何青隐隐期盼的目光中,突然对小弟说:“快走,这是狗肉贩子!我就知道,她觊觎上我的肉体了!”
几声犬吠一落下,另外两只狗立刻叼起最后一口食物,夹起尾巴,蹬蹬蹬蹬跑的老远,大黑狗在最后边跟着,转眼钻进胡同里,不知所踪了。
何青……
我勒个去……
人与狗之间最基本的信任哪里去了?
一管血不过才100毫升,包一个星期的饭,以这大狗的体格,那估计都得两三百块甚至更多呢!墨宝斋里处理好了的太阴黑狗血,不也才几百块钱一克吗?
要不是这样心甘情愿得来的狗血用起来特别好,何青还用费这功夫?!
她看着手上光秃秃的大红色双汇外皮,不由暗骂:三个臭不要脸狗,吃了东西就不认人了!
得,费这老鼻子劲儿,结果钱花了,东西也买了,就是狗吃完翻脸跑了……何青摸摸新买的龙腾s1,安慰的想:还好这个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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