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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清早,旭日东升。【愛↑去△小↓說△網w qu 】
奉天关城楼上,站立着十几个身披战甲的将领,他们身后都披着黑色的披风,随着轻风徐徐吹来,披风在其后缓缓上扬,颇为神气。
而在最前方,墙墩之后站立着一人,年近五十,头发花白,额上皱纹满布,便是奉天关的守将凤文!
凤文早年乃中原朝廷的一员上将,常年驻守奉天关,战功显赫,黑毛子入侵中原时,他曾以三千兵硬是挡住了黑毛子几万大军,只可惜后来被黑毛子劝服,凤文率部归降,投降了黑毛子异族。
世人都道凤文不忠不义,可谁又能理解他的苦楚,朝廷有功不赏,无罪却罚,跟这样的朝廷卖命,他觉得不值,直到现在他也没后悔过当初的决定。
所有人看着远处。
“老将军不必担心,林岳才百余人,虽也号称装备精良,但毕竟人数太少,我们有三千大军,何惧他?末将建议,直接掩杀过去,定叫他死无葬身之地!”
一旁,有个身高七尺的壮汉拱手说道,言语中显然没将林岳放在眼里。
其实这也是众多将领的意思,以三千对一百五,如此大的优势连想都不用想,肯定赢定了,又何须担忧呢?
不过凤文昨晚刚接到山阳郡守传来的命令,让他小心应对,万不可小看林岳,而对于林岳,他昨晚也仔细的查过,确实是一个劲敌,就拿锦阳县那一战来说,不也是兵力悬殊么,可最后怎么是林岳胜利了。
所以凤文始终坚信,狮子搏兔尚使全力,这才是为将之道,即使知道自己的敌人不如自己,但也不可小看他,必须谨慎应对。
凤文道:“林岳能从hy县一路杀到这里,足见其才能,你们岂能轻视他?”
“兵不在多而在精,将不在勇而在谋,林岳那百余人战斗力如何我不知道,但林岳此人却是枪神林天霞的弟子,武艺绝伦,枪法通神,他不仅是精兵中的精兵,更是集勇猛和智谋于一身的战将,我们应该小心应对才是。”
身旁的众多将领白眼直翻,他们发现了一个问题,凤文每一次与敌作战,总是会高看自己的敌人,把敌人吹上了天,可实际上真到交战的时候,敌人却是不堪一击。
事实证明,凤文总是会夸大其词,小题大做,将领们已经习以为常了。
“哎呀老将军啊,你这人啥都好,就是太过谨慎了,你若给我两百精兵,我定把林岳的人头给你提回来,就他手下的那些土匪,我根本就没放在眼里!”
身旁,另一个面相粗狂的将领撅着嘴说道。
凤文没有搭理他,以他多年来征战沙场的经验,得出一个结论,像这种总是说大话的人,一般都死的特别快,凤文此刻很想说一句:“你如果真的去了,那你离死也就不远了。”
瞪了眼那人,凤文收回目光。
哒哒哒
这时,城下远处传来了清脆的马蹄声,越来越近,一个士兵出现在城下,随着城门打开,那士兵进入城中来到城楼之上,士兵看了眼凤文,拱手禀报道:“将军,小的看见林岳了,他带着十几人正朝东面而去。”
“朝东?怎么可能朝东呢?”
凤文瞪着那士兵,道:“你分明是在撒谎,东边连着几十里都是荒山和原野,他去那里干什么?”
士兵道:“小的不知,小的见他上了黑虎山,然后就回来禀报了。”
“黑虎山。”
念叨了一句,凤文神色渐缓,似乎是在犹豫,又像是在疑惑,过了一会问道:“你真的看见了?他是什么装束?不许犹豫,立刻就说!”
士兵道:“小的真的看见了;林岳并无穿戴铠甲,年纪约十八九岁,一身白色衫衣,头顶梳有发冠,腰间悬挂三尺弯刀,手提丈二银色长枪,骑着匹红鬃烈马,随行护卫十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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