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人那边来了消息,说是少爷这几天胃口不好,你把这个送过去。”
姜妈妈敲开女儿的门,将一个三四层高的木制食盒递了过去。
姜沅沅正在看电影。
高考后,连续三天都在刷剧的她,整个一蓬头垢面,不修边幅。
姜妈妈看得嫌弃:“赶紧去洗脸,再换身衣服,邋里邋遢的,像什么样子?你跟在少爷身边六年了,怎么一点没学好?还是个女孩子呢。”
姜沅沅听多了类似的话,早麻木了:“知道了,知道了。”
她趿拉着拖鞋,去了浴室,十五分钟洗完澡,顺便还洗了个头,就裹着浴巾出来了。
姜妈妈已经给她挑好了衣服:“穿这个吧。是夫人送你的成人礼呢。”
那是一件红色的连衣裙。
私人定制,八十多万,收腰的地方一圈碎钻,亮闪闪的照人眼。
姜沅沅每次穿,都怕磕着碰着,反正特别不自在。
她不喜欢,推开了,从衣柜里挑了个深蓝色的t恤裙,就套上了。
姜妈妈见此,皱起了眉头:“夫人总说女儿要富养。你瞧瞧你这审美,我哪有富养的机会?”
她三句不离夫人。
姜沅沅并不喜欢,压着不悦道:“妈,你能不能不要总把夫人放在嘴边?你已经不是沈家的佣人了。”
她不想说母亲有奴性,但母亲显然以在沈家工作为荣。
她讨厌她这样。
每次看她对沈家这样卑微讨好,她心里就很难受,觉得自己很没用。
姜妈妈不知女儿的心理,也不高兴了:“沈家哪里不好了?我就没见过夫人那么好的主家。没有夫人,我们还在饭店端盘子呢。”
她对沈家感恩戴德,也要求女儿如此:“反正等你上了大学,我还是要回沈家工作的。你这期间,也去少爷身边多帮帮忙。听说他这个假期,行程很多的。”
“我走了。”
姜沅沅没耐心听下去,拎了食盒,挎上白色单肩包,就往外走。
姜妈妈追出来,细细交代着:“路上注意安全。跟夫人说话,嘴甜点。还有少爷——”
姜沅沅不想听,拎着食盒跑下了楼。
外面天黑了。
她拦了辆出租车,去了沈家。
沈家住在半月山的园林别墅。
从家里过去要一个小时。
路上很无聊。
她靠着车座,戴上耳机,闭上眼,不自觉地想到了沈家。
确实,母亲说的对,沈夫人对她们母女很好。
在她们被父亲抛弃时,是沈夫人给了妈妈工作,还资助她去了贵族学校上学。
平时各种节日,给红包也不手软。
可她就是对她喜欢不起来。
也许是她仇富,也许是她不想跟着妈妈一样叫沈希烈少爷。
初高中六年,因为“少爷”这个称呼,她多了“伴读”、“女仆”、“丫鬟”、“保姆”等一系列称呼。
每每想起,都觉得羞耻、窒息。
沈希烈,人人追捧、喜爱的沈氏太子爷,更是成了她的噩梦。
如果可以,她想跟沈家,包括沈希烈老死不相往来。
还好,离老死不相往来也不远了。
马上填了报考信息,再等大学开学,她就能离沈希烈远远的了。
一想到那画面,心情就好了。
这让她也能笑着走进别墅了。
“夫人晚上好——”
姜沅沅经过客厅,在女佣的带领下,走进餐厅,看着主位的美丽女主人,微微躬身问好。
“沅沅,你可终于来了。瞧瞧,他这饭菜一点没动。”
沈夫人见她来了,喜笑颜开,还亲自过来接食盒。
她今年四十,保养得宜,正是风韵犹存的年纪。
身上穿着暗红色的修身旗袍,白皙的脖颈上戴着珍珠项链,乌黑长发低挽着,斜插一根嵌着红玉的木簪,古典而雅致,又不失贵气。
姜沅沅每次看她,都觉得她们这些豪门贵妇人偶像包袱千斤重。
沈希烈经她教养,也是小小年纪,贵公子派头十足。
怎么想到他了?
姜沅沅收敛心神,含笑回应:“想是天气太热了。少爷才没胃口的。”
沈夫人摇头一笑:“也不尽然。想你妈妈在这里时,他哪次不是吃个精光?看来还是要请你妈妈过来了。今天辛苦你跑这一趟了。”
“没有。”
姜沅沅也跟着摇头笑:“不辛苦的。少爷喜欢,是我们的荣幸。”
听听。
她跟妈妈一样也很会逢迎讨好呢。
“乖孩子。来,给我吧。”
沈夫人接过食盒,打开来,一边取出里面的饭菜,一边说:“你帮我叫他来吃饭。应该在房间里。自高考结束,他就在房间里练琴。我真怕他练傻了。哎,真是一点不让人省心的。”
说是这么说,语气是骄傲的。
沈希烈怎么会练琴练傻呢?
他是全国出名的古琴天才,四岁学弹古琴,十二岁就达到专业级别,在各项古琴比赛中拿奖拿到手软。十六岁,还受邀去国外知名的交响乐团担任首席演奏家。
除了音乐上的杰出表现,他还是沈氏集团的门面担当。
沈氏集团涉及音乐、影视行业,但凡需要古琴表演,都是沈希烈出面,名下几家琴坊,也是靠着沈希烈,才坐稳了古琴界精品制作第一家的位子。【1】【6】【6】【小】【说】
可以说,少年人不单单是个古琴天才,还是一个很有影响力的文化符号。
而有这样的孩子,哪个父母不骄傲呢?
姜沅沅也想做个让母亲骄傲的孩子。
但沈希烈这样的珠玉在前,她根本没有可比性。
“好。”
她挤出点笑,去了沈希烈的房间。
因为来过太多次,早熟知了位置。
“咚咚——”
敲两下门。
没人回应。
侧耳听,也没有听到弹奏古琴的声音。
他不在房间?
还是又嗜睡症发作,睡着了?
想到沈希烈的嗜睡症,她心里多少有点平衡:他再天才、再厉害又怎样?还不是有怪病。平日里不分时间、地点、场合,不可抗拒入睡,导致身边处处危险,根本离不开人。
就是个要人照顾的巨婴!
哼!
她做了他六年伴读,或者说六年贴身保姆,可最有话语权了。
好几次走路都能睡着,如果不是她,他那张帅脸早摔毁容了!
想到这里,她又担心了——虽然他没出门,只是在房间练琴,但要是突然睡过去,那张俊脸砸到琴弦上,后果也很严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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