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量大汉?
杨仲哪敢回答,只是连连磕头,磕出了血。
“这个狗东西,朕一番言行逼供,就全交代了。”
刘恪站起身,将那第二个木匣里的东胡人头颅踢了一脚,骨碌骨碌的。
“他说了,老太师你已和东胡往来多年,愿意开城投降。”
“所谓知命而行,尽诸人事,朕之所为,乃逆天而行。”
刘恪顿了顿:“老太师做的没错,大汉亡了,开城投降,朕也能做个安乐侯富家翁,不至于血脉断绝,老太师当有保全汉室之功啊!”
逻辑上没毛病,刘恪所处的架空世界没有司马懿对洛水起誓,亡国之君大多能混得不错,无力翻盘的情况下,献城投降争取更多利益保全汉室,是最好的选择。
杨仲抬起头,还以为是反讽,深陷的眼窝中,两行清泪和额头上的鲜血,一同流着:
“臣有过,臣有过,臣有过!”
“太师何过之有,给东胡人当狗有什么不好?”
刘恪将装着宇文拜头颅的木匣交到杨仲手里:“既然老太师早就与东胡来往,就继续吧,这是朕的诚意,交予东胡左贤王,朕愿意开城投降。”
刘恪一番话直接给杨仲干懵了。
你这皇帝当得跟战狼一样,刚上位就咔嚓了权臣,着手肃清朝纲,结果说要投降?
感情宇文拜的脑袋,是送给东胡人的礼物?
还真说得通,砍了最猛最能打的将军,东胡人就彻底没了忌惮,这诚意诚的不能再诚。
可这也不对啊,真要是拿宇文拜投诚,早就将东胡密探好吃好喝的供起来了,怎么只剩个脑袋?
喜怒无常,猜不透,猜不透啊!
刘恪由不得他多想,语重心长道:“量大汉之物力,结东胡之欢心,朕的性命,就全交由老太师了。”
“老臣......”杨仲拜道:“肝脑涂地,必不负陛下所托,此去便与东胡左贤王立下盟誓!”
“去吧,秘密出城,切莫让他人知晓,若是朝中文武知道朕要投降东胡,只怕投的比朕还快,一旦乱了套,可保不准会发生什么。”
“是。”杨仲拱手,额上的血都来不及擦,这下他明白了。
皇帝就是胆子小,杀宇文拜投诚,不是争取肃清朝纲掌控朝政的时间,而是争取投降时间,就怕在投降之前出乱子。
毕竟狗急跳墙或是破罐子破摔的人,也不少,万一有心人借着乱象劫持皇帝,更有甚者抢在大汉投降之前举起东胡义旗发动叛乱,献城投降可就白献啦!
说白了,看谁投降点得快,杨仲顿时感觉十万火急,身负重任。
刘恪亲自将杨仲送出殿外,忽然转头问向守在殿外的侍卫:
“你们是怕朕,还是怕东胡哪?”
侍卫们目不斜视,依然警惕着四周,同时恭敬答道:“怕陛下。”
“怕陛下?”刘恪哂笑:“陛下又不是什么虎狼之辈,何来怕呢?”
他望着杨仲远去的背影,喃喃道:
“献城投降?盟誓?东胡人,蛮夷也,一群喂不饱的狗东西,入我中原,哪怕汉化二十年,难道就会信守道德约束,讲究结盟立誓?”
随后背手走入殿中:“反正朕是不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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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多日,东胡左贤王乞颜构听了杨仲来意,连忙亲领精锐骑卒,先行一步,急行军直达琼州城下。
城中百姓人心惶惶,各坊市集萧条,街边房屋紧闭门窗,东西南北四门,鸦雀都飞不出半只。大风小说
琼州城并不繁华,可一时之间,竟是直接禁了声。
东市,算命的道人没有往日的仙风道骨,人们也无多少敬畏,被推搡的连法旗都只剩半截。
西市,吆喝叫卖的摊贩,被人来人往撞得满怀,铜子碎银撒了一地,这阵子算是白干了。
莫说孩童,便是成年男子,亦是吓得慌不择路,或是双手抱头,瑟瑟发抖,泪涕齐下。
这一天还是来了,东胡人的残暴、野蛮,人尽皆知,每攻破一城,都要劫掠一番,别说寻常平民,就算世家大族,也难以避免。
若是女子,只要稍有姿色,都逃不了毒手,更有甚者,如狼似虎饥不择食。
琼州城外,放眼望去,乞颜构所率领的东胡骑兵,仅万余。
而琼州城中,禁军足有五万,全是这些年攒下的家底,尽管败多胜少,依然称得上百战精兵。
按理来说,凭着经验丰富,依托城池,辅以汉军最擅长的军阵,以一当二甚至当三、当四都没有问题,人数压制下,不用怕这万余东胡先锋骑兵,坚守便可,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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