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来电话的,是她从小就认识的好朋友叶麦,不过自大学开始,叶麦就出国留学了,她们也只能寒暑假才能见到面,不过这并不影响她们的关系。
“嗯嗯,回了趟老家就想着来找你玩啦。”
电话那边的叶麦笑笑,“小兔子不会还在睡觉吧?”
粉色兔子的全名叫做黎兔兔,笔名也是由本名延伸而来,叶麦从小就叫她兔子。
“刚醒,麦麦还有多久到?”粉色兔子有些激动。
“快了吧,应该还有二十几分钟?”叶麦也不是很确定。
“等我!”
聊了几句,粉色兔子就挂断了电话,开始穿衣洗漱,简单打扮一下,就出了门。
等她来到机场的时候,应该是半个小时后了。
不过也成功接到了叶麦。
“麦麦!”
老友见面,粉色兔子当即给了她一个大大的熊抱。
叶麦身材高挑,粉色兔子要踮着脚尖才能抱到她。
“好久不见,兔子又变好看了。”
叶麦捏了捏粉色兔子光滑的小脸蛋,笑道,“怎么样,这么好看的小兔子有男朋友了嘛?”
“还没。”
粉色兔子摇摇头,嘀咕了一句,“差亿点就有了。”
“差一点?”
叶麦笑眯了眼,“我有点饿了,找家餐厅慢慢说吧。”
“好。”
上前接过叶麦的行李,两女在一家泰式餐厅坐下。
点了菜,在等待期间,叶麦勾人的眼眸含着笑,看向对面的粉色兔子道,“哪个男人那么不知道好歹,这么可爱的小兔子都要拒绝。”
“别提了。”
粉色兔子趴在桌子上摇摇头,声音也弱弱的,“都怪我没调查清楚,以为他单身的说…”
随后,在闺蜜间的闲聊中,粉色兔子把前段时间发生的事都告诉了叶麦。
“他也是网文作者?还有女朋友?”
叶麦怔了一下,但最让她好奇的,不是白歌的身份,“你说的那个演讲会事件我知道,在外网也火了一段时间。”
“在澳洲也很火吗?”粉色兔子眼神稍呆。
“对啊,不过也就看个乐子,没想到我姐妹还能喜欢上事件苦主。”
叶麦耸了耸肩,有些无奈,“不过那白歌也是够优秀啊,前女友能把他绿成那个样子,也属实没脑子。”
“嗯嗯,我也是这么认为的。”在这件事上粉色兔子和叶麦的看法一样。
要是楚颜不作妖,按白歌的发展前景来看,以后的日子必然是不缺钱的。
“我有点好奇,兔子你为啥就喜欢上了他?”叶麦眨了眨大眼睛,眼底写满了好奇。
粉色兔子也很优秀,但也因为这份优秀,让她寻找伴侣的眼光很高,和她认识的这二十多年里,叶麦就没怎么看到过有男人出现在她身边。
“不知道啊,可能是…一见钟情吧?”粉色兔子摇摇头。
她哪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喜欢白歌,也不知道白歌身上有哪一点这么吸引自己,但就是喜欢,喜欢是没有理由的。
“好吧。”
叶麦点头,喝了口服务员刚送来的气泡水,单手托腮,眼眸含笑微弯,“你还搬到了他家对门?”
“对。”粉色兔子应声很弱,大抵是怕被闺蜜骂没脑子。
事后想来,她一拍脑袋就搬家的这种行为,还真是挺无脑的。
或许是对自身的自信,粉色兔子当时觉得,只要自己搬过去,就一定能和白歌谈上恋爱,但哪曾想他有女友了…
“很符合你的作风。”
没有说教粉色兔子,叶麦勾唇一笑,感慨道,“你以前就是这样,脑子一热什么事都能干的出来。
知道他很爱他的女友,小兔子就准备放弃了么?”
“嗯嗯,世界上好男人多的事,我不能吊死在他这一颗树上。”粉色兔子点头,话声虽然郑重,但不可避免的潜藏几分心虚。
“真的吗?”
叶麦眼角流露的笑容更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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