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两辈子三辈子都苦不来的豪门公子哥吗?”
“你见过那种,无论走到哪里,所谓的白领金领经理老板之类的,点头哈腰赔着笑脸一口一个大少公子的豪门公子哥吗?”
“没见过吧?”
说到这里,孙华傲然一笑,“我就见过!还不少!甚至,我还跟他们一起吃过饭!称兄道弟!”
称兄道弟没错,但从来都是弟弟,呼来唤去的那种,不过也足以令他骄傲。
“说这些你可能无法理解,这样吧,我听说,你现在在淮云混?那么三大豪族的高家你听说过吧?”
孙华正了正衣襟,笑了笑,“实不相瞒,年初的时候,我和高家的大公子高逸,一起吃过一顿饭。”
说完这话,他便是用一种极度期盼的眼神看着林骁。
自认已经是人上人的他,已经不屑用暴力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如果非得动粗,一般自己隐居幕后,砸钱指使别人去做。
像那种自己操家伙打来打去的,绝对都是外强中刚手下没人的主儿。
所以,他故意提到高逸,就是想以此吓尿林骁,让林骁不战自败。
也没有吹牛,当初他给庄芸芸的父亲开车,去淮云和高逸谈一笔生意。
恰好他就是淮云人,庄芸芸的父亲就让他陪酒,打老乡牌之余,也避免高逸说方言自己听不懂,有他在好歹有个翻译。
其实这不是他第一次在外人面前提高逸,之前有两次,在淮云玩碰见几个不长眼的,他就搬出高逸的名头,异常好用。
“看来打完了。”
林骁放下筷子,喝了口酒涑口,之后抽了张纸巾,擦了擦嘴,这才起身,一步一步。
他的步伐很稳,似急似缓,每一步,都像是能够踩中人们的心跳。
这种感觉很让人难受,仿佛无法控制自己的呼吸。
他走到了孙华面前,终于停下了脚步。
所有人暗暗舒了口气。
“你刚才说,你认识高逸?”
“没错!我还和他,一起吃过饭!”
“那你知道他死了么?”
“知道啊,但关你屁事,再说高逸死了纯属意外,只要高家依旧屹立淮云之巅,就还会有另外一个高逸,能明白我的意思么?”
孙华比林骁要矮半个头,但他不甘示弱般地抬头挺胸,鄙夷的眼神直视林骁。
但,明眼人都看得出来,抛开老孙家的优势不谈,单论个人,孙华完完全全被林骁比下去了。
无论是容貌,还是气度气场气魄。
暗暗吃惊,老林家真是祖坟冒青烟啊,白白捡了这么个瑰宝。
也暗暗惋惜,如果林骁被老孙家捡了,今天的成就绝对要高不少,宝驹无伯乐啊。
“我杀的。”
林骁居高临下,嘴角轻轻扬起一抹似笑非笑的弧度。
“啥?你说高大公子是你杀的?”
孙华懵了一下,然后噗呲一声,笑了出来,越笑越大声。
好半晌捂着肚子摇手道:“不行了,哎哟,我不行了,你特么别逗我笑行不?”
“你不信?”
林骁微微眯眼。
“信你就是大煞笔啊,高大公子何等人物,那是你爹知道不?甚至你爹见了他叫爹都不过分,你要有本事杀了他,我都有本事杀我爹了,哈哈。”
孙华还在笑,简直好笑极了。
“阿华,别跟这种傻逼废话,叫人打断他的狗腿,扔一边儿去,该赔多少钱我们赔,不服再打断一条狗腿,我们继续赔,砸钱买他的命都行。”
庄芸芸不耐烦道,十分财大气粗。
林骁深深看了眼庄芸芸,又是把眸光落向孙华,“你为什么不信我?”
眸光里带着怜悯,一道白色的拳影随之骤然闪现。
等那白色拳头收回来,已经沾染殷红,滴答,滴答,如同死神敲响索命钟,鲜血滴落。
前一秒还活生生有力气扬言砸钱买命的庄芸芸,这一秒软瘫瘫倒了下去,胸口拳头大的窟窿。
“当初,我就是这么杀高逸的。”
砰!
砰砰!
砰砰砰!
所有人,心脏狂跳,近乎蹦出胸腔!!
恐惧袭满全身每一个毛孔,有心逃得远远的,恨不得此生不再见这魔头一面,奈何双脚如灌满铜水一般,重若万斤,动弹不得。
“你、你你你……你怎敢?你是谁?”
孙华牙关都在哆嗦,没有伤心,只有恐惧。
“林帅。”
就在此时,张清风走到林骁身后,手中捧着一袭华贵战袍,低声恭呼。
林骁撑开双臂。
从来只会拿刀玩枪杀人如麻的汉子张清风,此刻表现得十分细腻,一点一点,给其披上战袍。
因为景仰,所以不容粗糙大意。
当,战袍披好,所有人凝目望去。
看不清是何材质,像是绸缎,又比绸缎更加坚韧华贵。
通身黑底,如同深渊。
上覆能工巧匠绣制的金线大蟒,蟒头布于胸前,蟒身从肩头爬至后背,再至腰部,绵延而下,缠绕全身。
左手边袖口,一枚亦是纽扣的勋章,闪烁着耀眼的金色光泽,上书巍巍四字:
国之柱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