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红大叫出声。
自打上了二楼顶级珠宝展厅,秦夕就已经褪下帽子和口罩,因为出入这里的都是有钱人,即便认出她,也不会大惊小怪,顶多就是多看几眼。
但,杨红不一样。
若非今天是陆宏伟带她们过来,她自认一辈子都不会有机会,涉足这个专属于有钱人的地方。
因此,不属于有钱人世界里的杨红,加上又是秦夕的死忠粉,此刻看见秦夕,自然是不会顾及所谓的身份脸面,毫不犹豫地惊喜大叫。
秦夕转头看去,虽不知道杨红是谁,但还是隔着二三十米,礼貌性投去笑脸,毕竟是自己的粉丝。
“她对我笑了!诗诗,看见没,秦夕对我笑了!”
杨红激动得不能自已,使劲摇晃着童诗诗的胳膊。
只不过,童诗诗并没有任何反应。
与杨红相比,她只是喜欢看秦夕的剧,喜欢听秦夕的歌,谈不上追星。
若是平时,见着这样的当红明星,她也会小小兴奋一下,上去凑个热闹,要个签名什么。
但现在,她的注意力,全都在秦夕身边的林骁身上。
虽只看见一个侧脸,但林骁的发型和身上的衣服没换,而且,林骁身上那种孤冷的气质,极具辨识度。
“他,居然真的认识秦夕?”
童诗诗大脑空白,完全不敢相信自己看见的。
两个不同世界的人,就好像分别在天上和地面的两个人,怎么可能会是朋友?
“林骁!诗诗,看见秦夕旁边那人没,真是林骁,我就说前面在咖啡厅门口我没看错,现在你信了吧!”
杨红这才注意到林骁的存在。
“林骁?咖啡厅门口?”
陆宏伟穿着一身阿玛尼休闲西装,英俊朗逸,十足的富少气质。
“对啊,我们不是跟你说了吗,那男的叫林骁,喏,就现在和秦夕一起下楼那个,很帅吧,可惜我们诗诗看不上,心里就只有你。”
杨红虽然不喜欢陆宏伟,但闺蜜喜欢得疯狂,她也只好力所能及伸出援手。
“这个人,恐怕不简单。”
陆宏伟若有所思。
“嗯?你认识林骁?”
童诗诗问道。
“看见送他们出门那个外国人了吗?若我没看错,应该是斯尔比公司亚太区总裁,老猪。”
陆宏伟道。
能让斯尔比亚太区总裁亲自相送,足见份量。
“还有,你们没有注意到吗?秦夕的脖子上,戴着一串价值不菲的钻石项链,刚才灯光折射,发出了非常清澈的淡绿色光芒,很有可能就是森林之光了。”
陆宏伟又道。
“啊?这么说林骁买了森林之光,送给秦夕了?”
杨红张大小嘴,惊呆了。
童诗诗也是心脏狠狠一揪,但很快就断然摇头,“绝无可能,我猜应该是秦夕自己买的,他和秦夕,纯粹就是朋友。”
“那就算森林之光是秦夕自己买的,可秦夕这样的公众人物,怎么会带普通异性朋友出门逛街,万一被人发现,那不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吗?”
杨红反驳道。
言下之意,林骁和秦夕,有恋情。
即便没有,也差不多了,至少秦夕对林骁有那方面的意思,这才敢冒险与林骁出来逛街。
“说起来,森林之光兜转了小半个华国,都没能卖出去,如今居然落入秦夕手中。”
“而,如此优秀的秦夕,居然还对林骁有意思,这个林骁,好不简单啊!”
杨红又是一番由衷的惊叹。
“反正我不相信。”
说着,童诗诗已经快步走进珠宝展厅。
若没有刚才的事,以她的家境,来这种地方,虽不至于像杨红那样犹如乡巴佬进城,但多少还是有些犯怵。
毕竟她能买得起的,少之又少。
但现在,她心乱如麻,顾不上那么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