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希望有个如你一般的人
我希望有个如你一般的人。如这山间清晨一般明亮清爽的人,如奔赴古城道路上阳光一般的人,温暖而不炙热,覆盖我所有肌肤。由起点到夜晚,由山野到书房,一切问题的答案都很简单。我希望有个如你一般的人,贯彻未来,数遍生命的公路牌。
管春是我认识的最伟大的路痴。
他开一家小小的酒吧,但房子是在南京房价很低的时候买的,没有租金,所以经营起来压力不大。
他和女朋友毛毛两人经常吵架,有次劝架兼蹭饭,我跟他俩在一家餐厅吃饭。两人怒目相对,我埋头苦吃,管春一摔筷子,气冲冲去上厕所,半小时都没动静。毛毛打电话,可他的手机就搁在饭桌,去厕所找也不见人。
毛毛咬牙切齿,认为这狗东西逃跑了。结果他满头大汗地从餐厅大门奔进来,大家惊呆了。他小声说,上完厕所想了会儿吵架用词,想好以后一股劲儿往回跑,不知道怎么穿越走廊就到了新华书店,人家指路他又走到了正洪街广场。最后想了招狠的,索性打车。司机一路开又没听说过这家饭馆,描绘半天已经开到了鼓楼,只好再换辆车,才找回来的。
在新街口吃饭,上个厕所迷路迷到鼓楼。
毛毛气得笑了。
他们经常吵架的原因是,酒吧生意不好,毛毛觉得不如索性转手,买个房子准备结婚。管春认为酒吧生意再不好,也属于自己的心血,不乐意卖。
当时我大四,他们吵的东西离我太遥远,插不进嘴。
吵着吵着,两人在2003年分手。毛毛找了个家具商,常州人。这是我知道的所有讯息。
而管春依旧守着那家小小的酒吧。
管春说:“这婊子,亏我还跟她聊过结婚的事情。这婊子,留了堆破烂走了。这婊子,走了反而干净。这婊子,走的时候掉了几滴眼泪还算有良心。”
我说:“婊子太难听了。”
管春沉默了一会儿说:“这泼妇。”说完就哭了,说:“老子真想这泼妇啊。”
我那年刚毕业,每天都在他那里喝到支离破碎。有一天深夜,我喝高了,他没沾一滴酒,搀扶着我进他的二手派力奥,说到他家陪我喝。早上醒来,车子停在国道边的草丛,迎面是块石碑,写着安徽界。
我大惊失色,酒意全无,劈头问他什么情况。管春揉揉眼睛说:“上错高架口了。”我说:“那你下来呀。”他羞涩地说:“我下来了,又下错高架口了。”
我刹那觉得脑海一片空白。
管春说:“我怎么老是找不到路?”
我努力平静,说:“没关系。”
管春说:“我想通了,我自己找不到路,但是毛毛找到了。她告诉我,以前是爱我的,可爱情会改变,她现在爱那个老男人。我一直愤怒,这不就是变心吗,怎么还理直气壮的?现在我想通了,变心这种事情,我跟她都不能控制。就算我大喊,你他妈不准变心!她就不变心了吗?我×变心他大爷!”
我说:“你没发现迹象?有迹象的时候,就得缝缝补补的。”
管春摇摇头,突然暴跳:“缝蛋蛋!都过去了,我们还聊这个干吗?总之虽然我想通了,但别让我碰到这婊……这泼妇!”
我心想这不是你开的头吗!发了会儿呆,我问:“你身上有多少钱?”他回答四千。我数数自己有三千多,兴致勃勃地说:“我有条妙计,要不咱们就一路开下去吧,碰到路口就扔硬币,正面往左,反面往右,没心情扔就继续直走。”
一天天的,毫无目标。磕磕碰碰大呼小叫,忽然寂静,忽然喧嚣,忽而在小镇啃烧鸡,忽而在城里泡酒吧,艰难地穿越江西,拐回浙江,斜斜插进福建。路经风光无限的油菜田,倚山而建的村庄,两边都是水泊的窄窄田道,没有一盏路灯,月光打碎树影的土路,很多次碰见写着“此路不通”的木牌。
快到龙岩车子抛锚,引擎盖里隐约冒黑烟,搞得我俩不敢点火。管春叹口气,说:“正好没钱了,这车也该寿终正寝,找个汽修厂能卖多少是多少,然后我们买火车票回南京。”
最后卖了一千多块。拖走前,管春打开后备厢,呆呆地说:“你看。”我一看,是毛毛留下的一堆物件:相册、明信片、茶杯、毛毯,甚至还有牙刷。
“砰”的一声,管春重重盖上后备厢,说:“拖走吧,爷从此不想看到她。就算相见,如无意外,也是一耳光。”
我迟疑地说:“这些都不要了?”
管春丢给我一张明信片,说:“我和毛毛认识的时候,她在上海读大学。毛毛很喜欢你写的一段话,抄在明信片上寄给我,说这是她对我的要求。狗屁要求,我没做到,还给你。”
我随手塞进背包。
拖车拖着一辆废弃的派力奥和满载的记忆,走了。
管春在烟尘飞舞的国道边,呆立了许久。
我在想,他是不是故意载着一车回忆,开到能抵达的最远的地方,然后将它们全部放弃?
回南京,管春拼命打理酒吧,酒吧生意开始红火,不用周末,每天也都是满客。攒一年钱重买了辆帕萨特,酒吧生意已经非常稳定,就由他妹妹打理,自己没事带着狐朋狗友兜风。
夏夜山顶,一起玩儿的朋友说,毛毛完蛋了。我瞄瞄管春,他面无表情,就壮胆问详情。朋友说,毛毛的老公在河南买地做项目,碰到骗子,没有土地证,千万投资估计打水漂儿了,到处托人摆平这事儿。
过段时间,我零星地了解到,毛毛的老公破产,银行开始拍卖他们家的房子。
管春冷笑,活该。
有天我们经过那家公寓楼,管春一脚急刹车,指着前头一辆缓缓靠边的大切诺基说:“瞧,泼妇老公的车子,大概要被法院拖走了。”
切诺基停好,毛毛下车,很慢很慢地走开。我似乎能听见她抽泣的声音。
管春扭头说:“安全带。”
我下意识扣好,管春嘿嘿一笑,怒吼一声:“我×变心他大爷!”
接着一脚油门,冲着切诺基撞了上去。
两人没事,气囊弹到脸上,砸得我眼镜不知道飞哪儿去了。我心中一个声音在疯狂咆哮:这王八蛋!这王八蛋!这王八蛋!老子要是死了一定到你酒吧里去闹鬼!
行人纷纷围上。我能看到几十米开外毛毛吓白的脸,和一米内管春狰狞的脸。
图一时痛快,管春只好卖酒吧。
酒吧通过中介转手,整一百万,七十五万赔给毛毛。他带着剩下的二十多万,和几个搞音乐的朋友去各个城市开小型演唱会。据说都是当地文艺范儿的酒吧,开一场赔五千。
看到这种倾家荡产的节奏,我由衷赞叹,真牛×啊。
我也离开南京,在北京上海各地晃悠。管春的手机永远打不通,上QQ时,看见这货偶尔在,只是简单聊几句。
我心里一直有疑问,终于憋不住问他:“你撞车就图个爽吗?”
管春发个装酷的表情,然后说:“她那车我知道,估计只能卖三十多万。”
我说:“你赔她七十五万,是不是让她好歹能留点儿钱自己过日子?”
管春没立即回复,又发个装酷的表情,半天后说:“可能吧,反正老子撞得很爽。”
说完这孙子就下线了,留个灰色的头像。
我突发奇想,从破破烂烂的背包里翻出那张明信片,上面写着:
我希望有个如你一般的人。如这山间清晨一般明亮清爽的人,如奔赴古城道路上阳光一般的人,温暖而不炙热,覆盖我所有肌肤。由起点到夜晚,由山野到书房,一切问题的答案都很简单。我希望有个如你一般的人,贯彻未来,数遍生命的公路牌。
我看着窗外的北京,下雪了。
混不下去,我两年后回南京。没一个月,大概钱花光光,管春也回了,暂时住我租的破屋子。两人看了几天电视剧,突发奇想去那家酒吧看看。
走进酒吧,基本没客人,就一个姑娘在吧台里熟练地擦酒杯。
管春猛地停下脚步。我仔细看看,原来那个姑娘是毛毛。
毛毛抬头,微笑着说:“怎么有空来?”
管春转身就走,被我拉住。
毛毛说:“你撞我车的时候,其实我已经分手了。他不肯跟我领结婚证,至于为什么,我都不想问原因。分手后,他给我一辆开了几年的大切诺基,我用你赔给我的钱,跟爸妈借了他们要替我买房子的钱,重新把这家酒吧买回来了。”
毛毛说:“买回来也一年啦,就是没客人了。”
管春嘴巴一直无声地开开合合,从他的口型看,我能认出是三个字在重复:“这泼妇……”
毛毛放下杯子,眼泪掉下来,说:“我不会做生意,你可不可以娶我?”
管春背对毛毛,身体僵硬,我害怕他冲过去打毛毛耳光,紧紧抓住他。
管春点了点头。
这是我见过最隆重的点头。一厘米一厘米下去,一厘米一厘米上来,再一厘米一厘米下去,缓慢而坚定。
管春转过身,满脸是泪,说:“毛毛,你是不是过得很辛苦?我可不可以娶你?”
我知道旁人会无法理解。其实一段爱情,是不需要别人理解的。
“我爱你”是三个字,三个字组成最复杂的一句话。
有些人藏在心里,有些人脱口而出。也许有人曾静静看着你:可不可以等等我,等我幡然醒悟,等我明辨是非,等我说服自己,等我爬上悬崖,等我缝好胸腔来看你。
可是全世界没有人在等。是这样的,一等,雨水将落满单行道,找不到正确的路标。一等,生命将写满错别字,看不见华美的封面。
全世界都不知道谁在等谁。
而管春在等毛毛。
我希望有个如你一般的人。这世界有人的爱情如山间清爽的风,有人的爱情如古城温暖的阳光。但没关系,最后是你就好。
由起点到夜晚,由山野到书房,一切问题的答案都很简单。所以管春点点头。
那,总会有人对你点点头,贯彻未来,数遍生命的公路牌。
不许哭
她坐在门槛上,火光映红面颊,映出被岁月修改过的轮廓……妮可妮可,蒙奇奇一样的妮可,你的娃娃脸呢?你的眼角怎么也有皱纹了?
她说:哥,我不哭。
我说:乖,不许哭,哭个屁啊。
她抬起一张湿漉漉的脸,闭着眼睛问我:
哥,我们什么时候回拉萨?
在遥远的21世纪初,我是个流浪歌手。
我走啊走啊走啊走,途经一个个城市一个个村庄。
走到拉萨的时候,我停了下来,心说:就是这儿了。
我留了下来,吃饭、睡觉、喝酒、唱歌。
然后我遇见了一个奇妙的世界。
然后我还遇见了一群族人,一些家人,以及一个故乡。
后来我失去了那个世界和那些族人。
只剩下一点儿乡愁和一点儿旧时光。
没有什么过不去,只是再也回不去。
鱼和洋流,酒和酒杯,我和我的拉萨。
(一)
妮可是广东人,长得像蒙奇奇(日本超人气玩偶),蛮甜。
她高级日语翻译出身,日语说得比普通话要流利,2000年年初背包独行西藏,而后定居拉萨当导游,专带外籍客团,同时在拉萨河内仙足岛开小客栈,同时在酒吧做兼职会计。
当年她在我的酒吧当收银员,我在她的客栈当房客。
拉萨仙足岛那时只有四家客栈,妮可的客栈是其中一家,客栈没名字,推开院门就是拉萨河,对岸是一堆一堆的白头雪顶小山包。
我和一干兄弟住在妮可客栈的一楼,每天喝她煲的乱七八糟叫不上名字来的广东汤。
她喊我哥哥,我常把房间“造”得像垃圾场,她也一点儿都不生气,颠颠地跑来跑去帮忙叠被子、清桌子,还平趴在地板上从床底下掏我塞进去的酒瓶子和棉袜子。她把我们的衣服盛进大盆里,蹲在院子里吭哧吭哧地洗,我蹲在一旁吭哧吭哧地啃萝卜。
我边啃萝卜边问她:妮可妮可,你们客家妹子都这么贤惠么?
妮可龇着牙冲我乐,我也龇着牙冲她乐……真奇怪,我那时候居然一点儿都不脸红。
她说:哥啊,你真是一只大少爷。
妮可把自己搞得蛮忙的,每天的时间都安排得满满当当,她请不起帮工,客栈里的活计自己一肩挑,早上很早就起床洗洗涮涮,一人高的大床单她玩似的拧成大麻花沥水,自己一个人甩得啪啪响。
拉萨是日光城,10点钟晒出去满院子的床单,12点钟就干透了,大白床单随风轻飘,裹在身上贴在脸上全都是阳光的味道,怎么闻也闻不够。
真好闻啊。
我每天睁开眼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满院子跑着抱床单闻床单。
我一蹿出来,妮可就追着我满院子跑,她压低声音喊:哥啊,你别老穿着底裤跑来跑去好不好,会吓到客人的。
我不理她,自顾自地抱床单,抱得不亦乐乎。
有一回到底是吓着客人了。
那天阳光特别好,白飘飘的床单像是自己会发光一样,我一个猛子扑上去抱紧,没承想一同抱住的还有一声悦耳的尖叫。
太尴尬了,手心里两坨软软的东西……床单背后有人。
妮可是拉萨为数不多的日语导游,她的客栈那时候时常会进出一些日本背包客。
好吧,是个日本妹妹。
那时候流行穿超人内裤,日本妹妹掀开床单后被超人吓坏了,一边哆嗦一边连声喊:苏菲玛索苏菲玛索。然后唰地给我鞠了一个躬。
我连滚带爬地跑回去穿长裤,然后给她赔罪,请她吃棒棒糖,她估计听不懂我说什么,讪讪地不接茬儿。我跑去找妮可学简易日语对话,抄了半张A4纸的鬼画符,我也不知道妮可教我的都是些什么,反正我念一句,日本妹妹就笑一声,念一句就笑一声。
一开始是捂着脸笑,后来是眼睛亮晶晶地盯着我笑,笑得我心里酥酥的,各种“亚灭蝶”。
仅限于此了,没下文。
语言不通,未遂。
很多年之后,我在香港尖东街头被那个日本妹妹喊住,她的中文明显流利了许多,她向她老公介绍我,说:这位先生曾经抱过我。
我想跑,没跑成,她老公捉住我的手特别开心地握着。
我请她和她老公以及他们家公子去半岛酒店吃下午茶,她老公点起单来颇具土豪气质,我埋的单。
临别,已为人母的日本妹妹大大方方地拥抱了我一下,她说:再见啦,超人先生……
我想起妮可当年教我的日语,说:瓦达西瓦大冰姨妈死。
妮可当年教过我不少日文单词,基本上都忘光了,只记得晚上好是“空班娃”;早上好是“哦哈要狗砸姨妈死”。(也不知记得对不对。)
我当时20岁出头,热爱赖床,每天“哦哈要狗砸姨妈死”的时间都是中午。
12点是我固定的起床时间,二彬子是12点半,雷子是1点。
雷子叫赵雷,歌手,北京后海银锭桥畔来的。他年纪小,妮可疼他,发给他的被子比我和二彬子的要厚半寸。每天赵雷不起床她不开饭。
雷子是回民,吃饭不方便,她每天端出来的盖饭都是素的,偶尔有点儿牛肉也都在雷子碗里。
我不干,擎着筷子去抢肉丁吃,旁人抬起一根手指羞我,我有肉吃的时候从来不怕羞,照抢不误。雷子端着碗蛮委屈,妮可就劝他:呦呦呦,乖啦,不哭……咱哥还小,你要让着他。
雷子很听话,乖乖让我抢,只是每被叼走一块肉就嘟囔一句:杀死你。
雷子一到拉萨就高反,一晒太阳就痊愈。大昭寺广场的阳光最充沛,据说晒一个小时的太阳等同于吃两个鸡蛋,我天天带他去大昭寺“吃鸡蛋”,半个月后他晒出了高原红,黑得像只松花蛋。
妮可也时常跟着我们一起去晒太阳,她怕黑,于是发明了一种新奇的日光浴方式,她每次开晒前先咕嘟咕嘟喝下半暖瓶甜茶,然后用一块大围巾把脑袋蒙起来,往墙根一靠开始打瞌睡。
我和雷子试过一回,蒸得汗流浃背,满头满脸的大汗珠子。
妮可说这叫蒸日光桑拿。
蒸完桑拿继续喝甜茶。
光明甜茶馆的暖瓶按磅分,可以租赁,象征性交点儿押金就可以随便拎走。甜茶是大锅煮出来的,大瓢一挥,成袋的奶粉尘土飞扬地往里倒,那些奶粉的外包装极其简陋,也不知是从哪儿进的货。
一暖瓶甜茶不过块八毛钱,提供的热量却相当于一顿饭,且味道极佳,我们都抢着喝。
现在想想,当年不知吞下了多少三聚氰胺。
雷子倒茶时很讲礼貌,杯子一空,他先给妮可倒,再给我倒,再给自个儿倒。
妮可夸他,说:哎呀,雷子真是个好男人。
他立马摆一副很受用的表情,谦逊地说:
Lady first,
gentleman last,
handsome boy honest。
旁边坐着一个英国老头儿,人家扭头问:What?
(二)
那时候大家住在一起,过着一种公社式的生活,我的酒吧老赔本,妮可的客栈也不挣钱,日子偶有拮据,却从未窘迫。大家谁有钱花谁的,天经地义地相互守望着,高高兴兴地同住一个屋檐下,白开水也能喝出可乐味,挂面也能吃出意大利面的感觉来。
既是家人,彼此关心就是分内的义务,我们那时候最关心的是二彬子,或者说二彬子是最不让人省心的。
二彬子是我酒吧合伙人大彬子的亲弟弟,来自首都北京大通州。他说话一惊一乍的,胡同串子啥样他啥样,脾气也急,驴起来敢和他亲哥摔跤。他亲哥原本在拉萨市区租了小房子和他一起住,后来发现根本管不了他,于是塞到我身边来图个近朱者赤。
他蛮亲我,经常跑到我面前掏口袋。
他说:老大,我搞了些无花果给你吃。
我说:我不吃。
他说:吃吧吃吧吃吧。
然后硬往我嘴里塞,真塞,摁着脑袋塞,塞一个还不够非要塞满,非要把我塞得和只蛤蟆一样。
我知道他是好心好意,但嘴里塞满了怎么嚼?!
他也蛮亲妮可,经常夸妮可。
看见妮可吭哧吭哧洗衣服,就夸:啧啧,你和我妈一样贤惠。
妮可偶尔炒菜多放两勺油,就夸:啧啧,你做的饭和我妈做的饭一样好吃。
看见妮可穿了一件新衣服,就夸:啧啧,你的身材和我妈的身材一样苗条。
妮可被他给夸毛了,要来他妈妈五十大寿时的照片瞻仰风采,看完后气得够呛。
二彬子当时谈了个小女朋友,叫小二胡。小二胡读音乐学院,一把二胡走天涯,趁着暑假来拉萨勤工俭学。小姑娘家境很一般,但穷游得很有志气,她在宇拓路立了把阳伞,每天在街头拉四个小时的二胡挣学费。
二彬子会两句京剧花脸,天天跑过去喊一嗓子“蹦蹬淬!”,他一蹦蹬淬,小二胡立马琴弓一甩西皮流水,两个人四目相对含情脉脉,旁边围观的老外们单反相机咔嚓咔嚓响成一片。
二彬子请小二胡来客栈吃过饭,他一本正经地穿了一件白衬衫,还内扎腰。我们逗他,告诉他头回请人吃饭应该送花送礼物。他二话不说就蹿出门,不一会儿就捧回一大簇漂亮的格桑花,高兴得小二胡眼睛直眨。
过了不到半小时,隔壁邻居客气地敲开门,客气地和我们商量:……花就算了,当我送了,但花盆能不能还给我……
小二胡感动坏了,二彬子翻墙给她偷花,太浪漫了,她当场发誓要嫁给二彬子,把我们一家人吓坏了。
暑假结束后,小二胡和二彬子生离死别了一场,而后一路颠沛,沿川藏线返乡。临走时,她把二胡上的一个金属配件留给了二彬子做念想。小二胡后来考去了维也纳,远隔万重山水,他俩没能再见面。
二彬子麻烦妮可打了根绦子,想把那个金属配件挂在脖子上。
妮可问他想不想小二胡,他岔开话题打哈哈,说:妮可,你的绦子打得真漂亮,你和我妈一样手巧。
妮可手巧,但嘴笨,有心劝慰二彬子却不懂该怎么劝慰,她狠狠心把家里的座机开通了国际长途,但二彬子一次也没打过。
二彬子看不出有什么异样,依旧是每天咋咋呼呼地进进出出。
他的脖子上天天带着那个奇怪的挂饰。
听说,那个二胡金属配件叫千斤。
(三)
夏有凉风秋有月,拉萨的生活简单而惬意,并无闲事挂心头,故而日日都算是好时节。
和单纯的旅行者不同,那时常驻拉萨的拉漂们都有份谋生的工作。
妮可除了开客栈,还兼职做导游。
当年来拉萨的穷老外太多,一本《孤独星球》走天涯,人人都是铁公鸡,妮可的导游生意常常半年不开张,偶尔接个团都像中了彩票一样。
每次她一宣布接到了团,整个客栈都一片欢腾,然后大家各种瞎忙活瞎出主意,这个给她套上一件冲锋衣,那个给她挂一只军用水壶,大家都把自己最拿得出手的物件贡献出来,逼着她往身上挂。
我那个时候身上最值钱的家用电器是爱立信三防大鲨鱼手机,也贡献出来给她撑场面。每每她满身披挂地被我们推出门,捯饬得比游客还要游客。
她手抠着大门不撒手,笑着喊:不要啊……去个布达拉宫而已啊。
二彬子把她抱起来扔出去,她隔着门缝用广东话笑骂:契兴啊(发神经啊)……去布达拉宫用不着拿登山杖啊。
布宫的门票比故宫的还要贵,我们都不舍得花那个钱,妮可是我们当中唯一进过布达拉宫的。她的小导游旗是最特别的,登山杖挑着一只爱立信大鲨鱼手机,后面跟着一堆日本株式会社老大叔。
爱立信后来被索尼收购,不知道是否拜妮可所赐。
那时候,我们在拉萨的交通工具是两条腿加自行车,偶尔坐三轮,万不得已才打车。拉萨打车贵,北京起步价7.5元的时候,拉萨就是10块钱了。
大家在各自的城市各有各的社会定位,来到拉萨后却都回归到一种低物质需求的生活中,少了攀比心的人不会炫富,也不太会去乱花钱。
大家好像都不怎么打车,再远的路慢慢走过去就是,心绪是慢悠悠的,脚下也就用不着匆忙赶路。
在我印象里,妮可只打过一回车。
有一天下午,她像一只大兔子似的蹦到我面前,摊开手掌问我借钱打车,我说借多少?她说快快快,150!
我吓了一跳,150块都可以打车到贡嘎机场了,一问她,果不其然。
妮可带的团的一个客人掉了个单反相机盖,她必须在一个半小时内赶去机场才来得及交还。
我问她是客人要求她去送吗,她说不是。我说那客人会给你报销打车费吗?
她说:哎呀哥哥呀,这不是钱不钱的事……
我乐了,好吧这不是钱的事,这是算术的事好不好,打车去贡嘎机场要花150块,返程回来又是150块,这还不算过路费……
我拗不过她,陪她打车去的贡嘎机场,计价器每跳一次我就心痛一下,我算术好,十几斤牛肉没有了。
丢镜头盖的是个大阪大叔,我们隔着安检口把镜头盖飞给了他,机场公安过来撵人,差点儿把我扣在派出所。
返程的钱不够打车,坐机场大巴也不够,我们走路回拉萨,走了十里地才拦到顺风车。
司机蛮风趣,逗我们说:你们是在散步吗?
我一边敲妮可的脑袋一边回答说:是,啊,吃,饱,了,撑,得,慌,出,来,散,散,步喽,啊,哈!
说一个字敲一下。
那个丢镜头盖的大阪大叔后来邮寄来一只陶瓷招财猫,算是谢礼。我把那只猫横过来竖过去地掏啊掏啊,掏了半天也没掏出来我那150块钱。
十几斤牛肉啊……牛肉啊!
牛肉啊!
(四)
我那个时候晚上开酒吧,白天在街头卖唱,卖唱的收入往往好于酒吧的盈利,往往是拿下午卖唱挣来的钱去进酒,晚上酒吧里再赔出去,日日如此,不亦乐乎。
拉萨不流行硬币,琴盒里一堆一堆的毛票,拉萨把毛票叫作“毛子”,我们把街头卖唱叫作“挣毛子的干活”。
那时候,大昭寺附近好多磕长头的人,路人经过他们的身旁都习惯递上一张毛子,以示供养、以敬佛法。藏民族乐善好施,布施二字是人家时时刻刻都会秉行的传统价值观,受其影响,混迹在拉萨的拉漂们也都随身常备毛子。
朝圣者一般不主动伸手要毛子,主动伸手的是常年混迹在大昭寺周围的一帮小豆丁,这帮孩子算不上是职业的小乞丐,抱大腿不给钱就不走的事是不会做的,他们一般小木头桩子一样栽到你跟前,伸出小爪子用一种很正义的口吻说上一句:古奇古奇,古奇古奇。
古奇古奇,是“求求你给一点儿吧”的意思。
你不搭理他,他就一直说一直说,直到你直截了当地来上一句:毛子敏度。
口气和口吻很重要,这帮孩子都是吃软不吃硬的主,惹恼了他们的话当真骂你。
他们骂人只一句:鸡鸡敏度!
一般人骂人是指着鼻子,他们是指着裤裆开骂,骂得你虎躯一震菊花一紧。
敏度,在藏语里是没有的意思。
我是属于打死也不受胁迫的天蝎座,当年被“敏度”了不知多少回,时间久了那帮小祖宗一见到我,远远地就高喊“鸡鸡敏度”,搞得我和弦按错、鼓点敲乱,搞得身旁刚到拉萨的漂亮妹子一度以为那是我的藏语名字。
高原的空气干燥,街头开工时,水如果喝得少,几首歌就能把嗓子唱干。
妮可妹妹心肠很好,每天晚上都会跑来给我送水。每次她都抱着瓶子,笑眯眯地坐在我身后,顺便帮我们收收卖唱的钱。
她最喜欢听赵雷唱歌。
雷子那时是拉萨的街头明星。每天他一开唱,成堆的阿佳(拉萨藏语,姐姐)和普木(拉萨藏语,姑娘)脸蛋红扑扑地冲上来围着他听。他脾气倔,刺猬一只,只肯唱自己想唱的歌,谁点歌都不好使。
妮可例外,点什么他唱什么,妮可怕他太费嗓子,每天只肯点一首,点一首他唱三首,谁拦都不好使。
雷子喊她“姐”,在妮可面前他乖得很。
雷子另外有个姐姐嫁到了国外,那个姐姐对他很好,他曾给姐姐写过一首歌:
姐姐若能看到我这边的月亮该多好
我就住在月亮笑容下面的小街道……
姐姐我这边的一切总的来说还算如意
你应该很了解我就是孩子脾气
最近我失去了爱情生活一下子变得冷清
可是姐姐你不必为我担心
姐姐你那边的天空是不是总有太阳高照
老外们总是笑着接吻拥抱看上去很友好
你已经是两个小伙子心中最美丽的母亲
在家庭的纷争中你是先让步的贤妻
姐姐如果感到疲惫的时候去海边静一静
我也特别希望有天你能回来定居在北京
我知道有一些烦恼你不愿在电话里和我讲起
你会说Don't worry傻傻一笑说一切会好
一切会好
一切会好
……
雷子打小苦出身,从很小的时候就开始自己养活自己,高兴了没人分享,委屈了自己消化。北京城太大,世事洞明人情练达,人人都是自了汉,坑他的人多、疼他的人少,故而,他把对他好的人都放在心尖上,以及琴弦最深处。
雷子歌中的那个姐姐应该对他很好吧。
我没见过雷子歌中的那个姐姐,我只记得他在拉萨街头放声高歌时,一侧身,露出了半截脱了线的秋衣,妮可坐在他身后,盯着衣角看上一会儿,偷偷侧过身去,悄悄揩揩眼角的泪花。
她和那个远在异国他乡的姐姐一样,都蛮心疼他。
会心疼人的姑娘都是好姑娘。
(五)
下午卖唱,晚上开酒吧。
酒吧名叫“浮游吧”,取自《诗经·曹风·蜉蝣》:蜉蝣之翼,采采衣服,心之忧矣,于我归息……很多年之后,有人说浮游吧代表了拉萨的一个时代。
当年的浮游吧藏在亚宾馆隔壁的巷子里,英文名曰:For You Bar。
因为这个英文名字的缘故,当年很多穷游的老外常来光顾,他们可能觉得这个名字非常浪漫,于是招牌底下时常可以看见小男生向小女生告白、小男生向小男生示爱。
我从小学美术,英语课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英文水平烂到姥姥家,字母是24个还是26个一直都搞不清楚,为了酒吧的生意不得不拜托妮可帮我搞英文速成。
她当真厉害,教了我一句酒吧万能待客英文,那句英文就四个单词:Coffee?Beer?Whiskey?Tea?(咖啡?啤酒?威士忌?茶?客官您要喝哪一种呢?)
这句话直奔主题、直截了当、百试不爽,当真好使,我一直用到今天。
妮可当年在浮游吧当会计,她长得乖,是我们酒吧的吉祥物,人人都喜欢逗她,一逗她她就乐,一乐,脸上就开出一朵花。
我说:妮可你这样很容易笑出一脸褶子来的,回头嫁不出去砸在手里了可如何是好?
她慌了一下,手捂在脸上,顷刻又笑成一朵花。
她说:或许有些人不在乎我有没有褶子呢。
她说的那个“有些人”我们都认识,我不再说什么。
好姑娘总会遇见大灰狼,妮可也不例外。
她那时候爱上的是一个渣男,脚踩两只船的极品渣。
墨分五色,浪子有良莠,有些人走江湖跑码头浪荡久了,养出一身的习气,张嘴闭嘴江湖道义,转身抹脸怎么下作怎么胡来,这种人往往隐藏得极好,像只蜘蛛一样,慢慢结网,然后冷不丁地冲出来祸害人。
渣男嘴甜,表面功夫做得极好,女孩子的心理他吃得透透的。他知道小姑娘都期待一个完美的故事,于是给妮可画了一张饼,从追她的第一天起就说打算娶了她和她举案齐眉一辈子。
妮可爱上那枚渣男时,并不知他在内地已有女友,渣男也不说,直等到妮可深陷情网时才吐露三分,他解释说内地的女朋友重病在身,现在和人家分手,等于雪上加霜。
他说:妮可,我是真的爱你,我想一直和你在一起。为了咱们的将来,你能别去在乎那些不重要的事情吗?
他吃准了妮可不舍得和他分手,逼着妮可默认了自己脚踩两只船的事实,只推说时间可以搞定一切。
妮可第一次谈恋爱,莫名其妙成了个“三儿”。
渣男和自己内地的女朋友打电话发短信的时候,不怎么避讳她。
妮可单纯,半辈子没和人红过脸吵过架,她可怜巴巴地喜欢着他,憋了一肚子的委屈说不出口。她是客家人,对感情一根筋得很,心火烧得凶了,就冒死喝酒浇愁。
她有哮喘,两瓶拉萨啤酒就可以让她喘到死。我们胆战心惊地把她弄活,转过天来客人少的时候,她又自己一个人躲到没人的角落抱着瓶子喝到休克。
酒醒了以后她什么也不说,只说自己馋酒了不小心喝多了,然后忙忙活活地该洗被单洗被单,该当导游当导游,该当会记当会计。
这个傻孩子苦水自己一个人咽,并不去烦扰旁人,找人来当垃圾桶。那时候我们都只知她感情不顺,具体原因并不清楚。
我蛮担心她,有时在唱歌的间隙回头看看她,她独自坐在那里出神……这场面让人心里挺难受。
我那时年轻,女儿家的心思琢磨不透,劝人也不知该怎么劝,翻来覆去就一句话,我说:妮可,别让自己受委屈。
她脸红了又白,轻声说:这是我第一次谈恋爱,总要努力去试试哦……
她又说:不要担心我……也没那么委屈啦。
她实在太年轻,以为所有的爱情故事历经波折后都会有一个大团圆的结局。
话说,你我谁人不曾当局者迷过呢?
(六)
那时候,我们一堆人几乎24小时待在一起,妮可例外,她谈恋爱的那半年,几乎每天都会消失一会儿,不用说,一准是约会去了。
爱情和理智是对立关系,恋爱中的女人情商高于智商,她那段时间偷偷买了眉笔粉饼,脸擦得明显比脖子白,我们都发现了,就她自己不觉得。
有一次她打电话时,被我听到了。她用两只手抓着话筒,轻轻地说:你不要生气好不好?我只是想和你多待一会儿……我没别的意思……好了,我错了,你不要生气好不好?
她每次约会的时长不等,有时候半个小时,有时候三五个小时。我们摸着一个规律,但凡她半个小时就回来,一准是瘪着嘴闷声不说话的,不用说,约会时又受气了。她回来的时间越晚心情就越好,有时候到了酒吧夜间开始营业时才出现,哼着歌,眼睛弯弯的,嘴角也是弯弯的。
妮可蛮负责任,在我的印象里,她谈恋爱的那段时间好像从未误工过,每天晚上开工时,她都会准时出现。
但有一天,妮可消失了很久,晚上也没来上班。她从半下午出门,一直到半夜也没出现。
那天太忙,没顾得上给她打电话,半夜我们回客栈的路上还在猜她会不会夜不归宿,等回到客栈了才发现不对劲。
妮可的房间是在大门旁,隐隐约约听到她在房间里哭。
我和二彬子跑去敲门,怎么敲也敲不开,二彬子比我性急,一脚踹开了小木门,妮可坐在地上闭着眼睛哭,不知道她哭了多久,哭肿的眼睛早已睁不开了。
我过去拉她,冷不丁看见腮上半个清晰的掌印。
我气得哆嗦起来,问她:谁打的?!
她已经哭到半昏迷的状态,拨楞着脑袋含含混混地说:自己,自己摔的。
自己摔的能摔出个巴掌印吗?!
我问:是他打的吗?说话!
无论怎么问她,她都不肯多说,只是哭,再不肯多说一句话。我和二彬子搞来湿毛巾给她擦脸,她一动不动地任凭我们摆布,面颊刚擦完又哭湿,红肿得像桃子,折腾了半天才把她抬上床盖上了被子,不一会儿枕巾又哭湿了。
我咬着后槽牙说:妮可,你先睡,有什么话咱们明天说,需要我们做什么你只管说。
暴力不解决问题,但解气。她只要一句话,我们连夜把渣男打出拉萨。
但她死扛着什么也不肯说,只是哗哗地淌眼泪。
在关上门之前,她终于肯开口了。
她声音低低地轻喊:哥……
我说:嗯?
她说:哥……你们屋能不能别关灯?
我们没关灯,一直到天亮,都隐约听得到对面妮可房间里传来轻轻的抽泣声。
妮可在床上躺了整整两天,街面上的人问她哪儿去了,我们只推说她身体不舒服不想出门。
第三天,渣男找到酒吧来了,他大大咧咧地推开门,张嘴就问:欸,那个谁,妮可怎么不接我电话?
又说:一吵架就玩失踪……女人啊,真麻烦。
之前碍着妮可的面子,大家对渣男都还算客气,他来喝酒并不收酒钱,偶尔也称兄道弟一番。渣男知道我们和妮可的关系,很是不把自己当外人,素日里言辞间很是百无禁忌。
我们一干人来拉萨是来过日子的,并非来惹是生非的,开酒吧和气生财,遇到说话口气硬的人也都是退一步海阔天空,久之,渣男以为遇见的是一群只会弹琴唱歌的文艺青年。
他犯了一个错误,错把文氓当文青。
氓是流氓的氓。
还没等我从吧台里跳出去,二彬子已经满脸微笑地迎了上去。
渣男是被踹飞出去的,四脚朝天滚在台阶下,然后一路连滚带爬,被一堆他心目中的文艺青年从浮游吧门口打到了亚宾馆门口。
过程不多讲了,鲁提辖拳打镇关西。渣男尿湿了裤子,磕掉了一颗门牙。
二彬子是北京通州人,来拉萨前的职业是城管。
我们等着110上门,一直没等到,渣男被打跑后没再出现,事情就此画上句号。
后来知晓,那天渣男和妮可约会时随身带了一份合同,他想要妮可在合同上签字,并说了一个交换条件,他说:你把客栈给我一半,我回去和她断了,全心全意和你在一起。
妮可以为自己听错了,这番话出自面前这个身材高大的男人之口?
妮可苦笑,问:你爱过我吗?
渣男说:爱啊,一直都爱啊。
妮可接过合同,她说:如果你已经不爱我了,早点儿告诉我好吗?
渣男说:你胡思乱想什么,我怎么可能不爱你啊……快点儿签字吧,亲爱的。
他脚踩两只船,她忍了。她以为他知晓她的隐忍,幻想着能忍到他良心发现的那一天,没承想他并没有良心。
所有的幻想和期待都变成了一个笑话。
合同在妮可手中被慢慢撕成雪花,一扬手撒满了人行道。
渣男吃了一惊,一直以来他都以为自己吃定了妮可,惊讶瞬间转化为恼羞成怒,他抬手抽了妮可一个大嘴巴。
女人容颜逝去要十年,男人贬值不过一瞬间。
妮可没哭也没闹,甚至没再多看他一眼,她转身离开,一步一步走回仙足岛,关上房门后才痛哭起来。她第一次爱上一个人,在此之前她的世界一片单纯,从未有过如此汹涌的伤心。
听说,每个好姑娘都会遇到一只大灰狼,据说只有遇到过后才能拥有免疫力,有免疫力是件好事,可大灰狼留下的阴影呢?
事情过后,我们一度很担心妮可的状态,有大半个月的时间,我们带她去踢足球,带她爬色拉乌兹逃票去色拉寺,希望大汗淋漓能代谢走一些东西,诵经声能带来一些东西。
她乖乖地跟在我们旁边,看不出有明显的异样,和以前相比,只是话变得很少。
之前那个乐呵呵的妮可去哪儿了?我们想让妮可快点儿好起来。
我们满屋子“破四旧”,努力销毁渣男的一切痕迹,搜出来的零碎装了半编织袋:妮可给他织了一半的围巾,妮可给他缝的手机套,妮可给他拍的照片……还有他唯一送过妮可的礼物:一只杯子,上面印着一行字:我一生向你问过一次路。
问你妹啊问,满世界玩得起的姑娘你不招惹,偏偏来祸害一个傻姑娘。
我一脚跺碎了杯子,硌得脚心生疼。
渣男学过两年美术,他追妮可的时候,曾在妮可客栈的墙壁上画过一幅金翅大鹏明王。怕妮可睹画伤情,我搞来乳胶漆把那幅画涂刷干净。
我在那面崭新的墙上画了一只硕大的卡通小姑娘,红扑扑的脸蛋、童花头,还有一对笑笑的小对眼。
又在卡通小姑娘旁边画了一堆脑袋,众星捧月般围在她周围,有的小人儿龇着牙抠鼻屎牛牛,有的小人儿摆出一副黄飞鸿的姿势,有的小人儿抱着吉他嘴张得比脑袋还大,所有的小人儿一水儿的斗眼。
妮可站在我身后看着我画画。
她问:哥,你画的是什么?
我说:喏,这是你,这是咱们一家人,咱们一起在过林卡(藏语,郊游或野炊的意思),高高兴兴地一直在一起。
我说:妮可,你是不是很感动?感动也不许哭啊。
她一下子用手捂住眼,脑袋上下点着,带着哭腔说:嗯嗯嗯……
我说:这才是好姑娘……哥哥请你吃个大苹果吧。
我挥手在卡通小姑娘旁边画了一只大苹果。
(七)
妮可满血复活的速度比我想象得要快,没过多久,每天早上甩床单的啪啪声又重新响起来了。
我照例每天穿着底裤冲出去抱床单、闻床单。
她照例满院子撵我。
我一度想撮合她和安子。
安子也住在仙足岛,他租了房子想开客栈,但不知怎么搞的,开成了一家收留所,他们家连客厅里都睡满了人,全都是朋友以及朋友的朋友,以及朋友的朋友的全国各地的朋友,没一个客人。
有些朋友讲情调,直接在客厅里搭帐篷。大部分的穷朋友对物质的要求没那么高,一只睡袋走天涯。
安子性情纯良,对朋友极好,他没什么钱,但从不吝啬给浪荡天涯的游子们提供一个免费的屋檐。他极讲义气,是仙足岛当年的及时雨呼保义。
安子家每天开伙的时候那叫一个壮观,一堆人围着小厨房,边咽口水边敲碗。没人缴伙食费,也没人具体知道这顿饭要吃什么,每个房客你一把葱我一把面地往回带食材。
掌勺大厨是安子,他守着一口咕嘟咕嘟的大锅,拿回来什么都敢往里面放,然后一把一把地往里面撒辣椒面。
他是川人,做菜手艺极好,顿顿麻辣杂烩大锅菜,连汤带水,吃得人直舔碗。
我们时常去蹭饭,吃过一系列组合诡异的菜肴:猪肉西红柿炖茄子、花生土豆煮扁豆、牛肉燕麦香菜折耳根面片子汤……
我们吃吗吗香,他是做吗吗香。
那么反社会的黑暗料理食材搭配,也只有他能驾驭。
安子长得高大白净,文质彬彬,典型的阳光男文青。
他那时在一家小报社工作,跑社会新闻也写副刊杂文,靠条数领绩效工资。可拉萨就那么大点儿地方,哪儿来那么多事件新闻啊,有时候跑一整天,一条也搞不来。安子没辙,就拽着客栈里的人一起编心灵鸡汤和人生感悟凑版面。
他客栈里的人普遍太“仙”,张嘴不是马尔克斯就是杰克·凯鲁亚克,于是他经常跑到妮可的客栈来凑臭裨将。
那时大家都年轻,没什么社会阅历,编出来的文字一派校园文学气息。
大家七嘴八舌,安子默默写笔记做整理。安子是个大孩子,编完了还要大声朗诵,各种文艺范儿,各种陶醉,各种自我肯定。
我烟火气重,听不来白衣飘飘的年代,他念他的,我玩我的俄罗斯方块。妮可的纯情度比安子有过之而无不及,安子的文艺朗诵是她的最爱,听得高兴了经常一脸崇拜地鼓掌,还颠颠地跑去烧水,问人家要不要喝豆奶。
豆奶香喷喷的可好喝了,我也想喝……但她只冲给安子喝。
安子喝豆奶的样子很像个大文豪,意气风发一饮而尽。
怎么就没烫死他?
我看出点儿苗头,串联了满屋子的人给他俩创造机会。
这俩人都还是纯情少男少女,都不是主动型选手,若没点儿外力的推动,八百年也等不来因缘具足的那一刻。
妮可客栈里那时候有辆女式自行车,大家齐心合力把气门芯给拔了,车胎也捅了,车座也卸下来藏起来了。那辆自行车是大家共用的交通工具,为了妮可,不得不忍痛自残。
我们的算盘打得精。
没了自行车,需用车时就撺掇妮可去向安子借,不是都说借书能借出一段姻缘吗?那借自行车指不定也能借出一段佳话来。
佳话迅速到来了。
那天,妮可要出门买菜,我们连哄带骗让她洗干净了脸、梳了头,并换上一条小碎花裙子,然后成功地忽悠她去找安子借车。
大家挤在门口目送她出门,还冲她深情挥手,搞得妮可一脑袋问号。
她出门没到十五分钟就回来了,我们都好生奇怪,怎么个情况?安子没把车借给你?
她傻呵呵地说:是啊,他没借给我……
哎哟!怎么个情况?
妮可傻呵呵地说:安子听说咱家的自行车坏了,就把他家的自行车送给我了。
送?
好吧,送就送吧,我们追问:然后呢,然后你怎么说的?
妮可说:然后我说我们家还缺打气筒。
我们追问:然后呢,然后他怎么说的?
妮可傻呵呵地说:然后……他把打气筒也送给我了。
你怎么不说你们家还缺个男朋友?!
安子的自行车是老式28锰钢,妮可腿短,骑出100米歪把三四回,我们怕她摔死,一周后替她把车还了回去。
我们还是时常去安子家蹭饭,安子还是经常跑到我们客栈来编人生感悟,编完了就高声朗诵,每回妮可都给他冲一杯豆奶喝。
妮可和安子没发展出什么下文来,他俩之间的缘分,或许只限于一杯纯白色的豆奶。是为一憾。
失去安子的音讯已经很久了,六年?七年?我记不清了。
辗转听说他回到内地后,安居在一个叫丰都的小城,收敛心性娶妻生子,撰文为生。
仙足岛的岁月已成往昔,如安子那般仗义的江湖兄弟如今寡鲜。如今是自媒体为王的年代,人们懒得付出和交流,只热衷于引领和表达,微博和微信上每天都可以刷出成堆的心灵鸡汤人生感悟,无数人在转发,却不知有几人能真正做到知行合一。
我亦俗人,有时也转发一些人生感悟,有时一边读一边想,个中某些金句,会不会出自安子的笔端。
也不知他现在过得好不好,多年未见了,有些许想念。
(八)
需要想念的人有好多。
月无常满时,世事亦有阴晴圆缺。
2008年3月14日。
我的家人纷落天涯,我的族人四散。
我慌着一颗心从济南赶往拉萨,横穿了半个中国却止步于成都,无法再往前行。
很多人撤到了成都,妮可也在其中。
她站在宽巷子的路口,抓住我的胳膊,指甲尖尖的,死死地抠在我胳膊上,她哭:哥!家没了。
我说:你他妈哭个屁!不许哭!
我说:人在哪儿,家就在哪儿。
一个月后,新家在成都落成,位置在东门大桥的一座“回”形商住楼里,名为“天涯往事”,隔壁是“蜂后”。
我帮妮可在墙壁上画画,画了她的卡通像,又画了自己的,然后忽然不知道该再画谁的了,我回头,妮可站在吧台里擦杯子,葛莎雀吉的吟唱回荡在偌大的loft(宽广开放的自由空间)里,空旷的屋子里,只剩我们两个人。
我站到门口抽烟,行人慵懒地踱过,“胖妈烂火锅”的味道飘过,满目林立的店铺,闻不到煨桑的烟气,望不到我的拉萨河。
“天涯往事”开业的第二天,我返程回北方。
临行前,妮可给我做饭吃,炒了牛肉,炖了牛肉,一桌子的肉,没人和我抢。
她送我到楼梯口,忽然停下脚步。
她问:哥,我们什么时候回拉萨?
我站在楼梯末端,转身,伸手指着她,只说了一句:不许哭。
她使劲憋气、使劲憋气,好歹没哭出来。
她站在楼上往下喊:哥,常来成都看看我。
我没能在成都再看到她。
一个月后,“5·12”大地震。
新开业的“天涯往事”没能撑到震后重建的时期,迅速地变为往事,与许多往事一起,被隔离在了过去。
震后,妮可背着空空的行囊回了广东,她在NEC(日本电气)找到一份日文商务翻译的工作,跻身朝九晚五的白领行业。
之后的数年间,她到济南探望过我,我去广东看望过她。
2008、2009、2010、2011、2012、2013、2014。
除了妮可、二彬子和赵雷等寥寥数人,当年同一屋檐下的家人如今大多杳无音信了。
二彬子也来济南看过我一次,他回北京后结婚生子,挺起了啤酒肚,俨然已是一副中年人的模样。我和他提起小二胡,他借酒遮面打哈哈。
和赵雷见的次数算多的。
有时在簋街午夜的粥铺里,有时在南城他的小录音棚里,他一直没放下那副刺猬脾气,也一直没放下吉他,巡演时路过济南,听说也曾路过拉萨。
这个世界奔跑得太快,妮可一直没能再遇见他俩。
(九)
2013年除夕,妮可来找我过年,我们一起在丽江古城包了饺子,那里有我另外一个世界的另外一群族人。大家都很喜欢妮可,昌宝师弟尤其爱她,包饺子时蹲在她脚旁拿脑袋蹭她。
我们喝酒、弹琴、唱歌,把嗓子喊哑。12点钟声敲响时冲到门口放鞭炮,满世界的喜气洋洋,满世界的噼里啪啦。
我醉了,满世界给人发红包,发到妮可时,我敲敲她脑袋,问她开不开心啊,喜不喜欢丽江啊,要不要留下来啊。
她坐在门槛上,火光映红面颊,映出被岁月修改过的轮廓……妮可妮可,蒙奇奇一样的妮可,你的娃娃脸呢?你的眼角怎么也有皱纹了?
妮可也醉了,她说:哥,我不哭。
我说:乖,不许哭,哭个屁啊。
她抬起一张湿漉漉的脸,闭着眼睛问我:
哥,我们什么时候回拉萨?
除夕夜里的丽江,烟花开满了天空,我轻轻抱了她一下,拍拍她的背。
妮可你看,好漂亮的烟花。
妮可,我曾悄悄回过一次拉萨。
2010年30岁生日当天,一睁开眼,就往死里想念。
一刻也不能等了,一刻也不容迟缓,脸都没洗,我冲去机场,辗转三个城市飞抵拉萨贡嘎机场。
再度站在藏医院路口的时候,我哽咽难言,越往里走,大昭寺的法轮金顶就越看得真切。那一刻,我是个近乡情怯的孩子,匍匐在滚烫滚烫的广场上,一个长头磕完,委屈得涕泪横流。
端着枪的武警过来撵我,他说:走喽走喽,不要在这里躺。
我打车来到仙足岛,客栈林立,没有一个招牌是我熟悉的。我翻手机,挨个儿打电话。空号、空号、忙音……没了,全没了。
很难受,自17岁浪荡江湖起,十几年来第一次尝到了举目无亲的感觉。
没有什么过不去,只是再也回不去了。
两年后,我随缘皈依三宝,做了禅宗临济宗在家弟子。皈依的那天跪在准提菩萨像前我念:往昔所造诸恶业,皆由无始贪嗔痴……
我想我是痴还是贪?愿我速知一切法吧,别让我那么驽钝了。
大和尚开示我缘起论时,告诉我说万法皆空唯因果不空。他说,执念放下一点儿,智慧就升起一点儿。
可是师父,我执念重,如缕如麻如十万大山绵延无尽。
我根器浅。
时至今日,我依旧执着在和拉漂兄弟们共度的那些时光里。
他们是我的家人,我的族人,我弥足珍贵的旧时光。
若这一世的缘尽于此,若来生复为人身,我期许我能好好的,大家都能好好的,这个世界也是好好的。我期许在弱冠之年能和他们再度结缘于藏地,再度没皮没脸地做一回族人当一回家人,再度彼此陪伴相互守望,再度聚首拉萨。
(十)
给我一夜的时间吧,让我穿越回九年前的拉萨。
让我重回拉萨河上的午夜。
那里的午夜不是黑夜,整个世界都是蓝色的。
天是清透的钴蓝,一伸手就能攥得。月光是淡蓝,浑朴而活泼,温柔又慈悲,不时被云遮住又不时展露真颜。每一片云都是冰蓝,清清楚楚地飘啊飘,移动的轨迹清晰可辨。
星星镶在蓝底的天幕上,不是一粒一粒的,是一坨一坨的,漂亮得吓人。
星空下是蓝波荡漾的拉萨河,河内是蓝瓦蓝墙的仙足岛,岛上住着我熟睡的家人和族人,住着当年午夜独坐的我。
我习惯在大家熟睡后一个人爬上房顶,抽抽烟、听听随身听,或者什么也不做只是仰着头看天。
蓝不只代表忧郁,漫天的蓝色自有其殊胜的加持力,覆在脸上、手上、心上、心性上,覆盖到哪里,哪里便一片清凉。
四下里静悄悄的,脚下房间里的呼噜声清晰可辨,这是二彬子的,这是赵雷的,那是妮可的……
我想喊叫出来。
声音一定会沿着拉萨河传得很远。
我想翻身爬起来踩着瓦片爬到屋顶最高处,用最大的声音喊啊,喊:我心里很高兴啊,我很喜欢你们啊!
管你们被吵醒后生不生气,反正我就是想喊啊。
我想着想着,然后就睡着了。
赵雷有首歌,叫《画》,他唱到:
为寂寞的夜空画上一个月亮
把我画在那月亮下面歌唱
……
画上有你能用手触到的彩虹
画中有我决定不灭的星空
画上弯曲无际平坦的小路
尽头的人家梦已入
……
曾经有一个午夜,他和妮可一起,悄悄爬上屋顶,悄悄坐到我旁边。
他不说话,从口袋里掏出三根皱皱巴巴的“兰州”,递给妮可一根,自己叼一根,给我点上一根。
烟气袅袅,星斗满天。
妮可伸出双臂,轻轻揽在我们的肩头。
没有人说话,不需要说话。
漫天神佛看着呢,漫天遍野的蓝里,忽明忽暗的几点红。
离别时别回头
刚开始离家时总是兴奋异常,充满期待;到后来无论一路上是好还是不好,总是会想着家。对一个城市的归属感就是:无论你在一路上多么颠沛流离,你都知道有人会在这里等着你回来。
我和我妈的默契就是每天我到家时她已经在我的水壶里倒满了水,每次我离开家时都会给她买上一堆她爱吃的零食。两人彼此也没有什么交流,从来不腻歪。
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是不懂应该怎么对家人表达感情。越是至亲,就越是不知道说什么。或许因为扭捏,或许因为害羞,我总是什么都不说。
这么多年,我从墨尔本漂到堪培拉,从堪培拉漂到北京,来来回回漂了七年多。每次回国又不在家里久待,不是全国到处跑就是和朋友隔三岔五聚会。那时只觉得和朋友在一起的时间很宝贵,却忘了跟家人在一起的时间也在做减法。最近这几年因为工作,我住了不下五十家酒店,去了不下五十个地方,可每次都忘了给家里打电话。
也许是天性就有漂泊的基因,在外面忙的时候从来不觉得太苦,所以从很小的年纪起就甘愿一直离家那么远;也许是天性被梦想所困,所以才一直认为那渺小的故乡,永远放不下我们的梦想。
曾经以为在一个地方住得够久,你总能扎下根来,你总能产生类似于故乡的感情。的确在某种程度上,你选择在一个城市生活,它就会变成你的一部分。可我总还是会想起小时候经过的走廊,打过篮球的篮球场,搬的那么几次家。哦,对了,还有我最爱吃的小龙虾和阳澄湖螃蟹。
每次开始想念这些美食时,我总觉得是自己饿了。后来才明白,我是开始想家了。
想念一个城市,大概都是想念那些细节,和城市里的人。
或许也是因为到了这个年纪,有些自然规律悄然而至,变成你一辈子逃不开的命题。那些遥远的事情越来越近,有些东西你要么不去在意,要么就会变成你心头的一根刺,永远拔不掉。
我们都长大了,有时真的不知道这是一件好事还是坏事,但我们都知道这是一个没法逆转的事实。我只是觉得无论我成长得多快,和爸妈逐渐老去的速度相比,始终都太慢了。所以我只想拼命跑拼命跑,跑到我可以完全照顾自己的那天,跑到我不再需要向爸妈开口要钱的那天,跑到我可以依靠自己的力量支撑起整个家的时候。
每当我想到这些时,就觉得磕磕绊绊、跌跌撞撞都没什么可怕的。
只是偶尔地,收拾行李的时候还是免不了伤感,每次在家的时候不觉得,真要离开时才能懂家到底是什么。
爸妈有时也会去机场送我,这些年我跟机场打过太多交道。送别时总是看着人走,离开时总是我先扭头。舍不得好友孤身离开,又没法真的送到海关,就只能目送他拿着行李渐渐从视线中消失;见不得爸妈伤感,所以就算难过也不回头。随着长大,有些情绪越来越难说出口,比如不舍,比如难过。
所以跑吧,既然选择了远方,就跑完这条路吧。说不出口的,就用行动证明吧。
漂泊的人总要回家的,离开都是为了更好地回来,我们都要对得起那个选择漂泊的自己,和支持你漂泊的身后的那些人。
从你的全世界路过
一个人的记忆就是座城市,时间腐蚀着一切建筑,把高楼和道路全部沙化。如果你不往前走,就会被沙子掩埋。所以我们泪流满面,步步回头,可是只能往前走。
1
2004年的时候心灰意冷不想劳动,每天捧着电脑打牌,一打就是十几个钟头。但我的技术很差,毫无章法可言,唯一的优势是打字快,于是创造了自己的战术,叫作废话流。
一发牌,我就开始在聊天框里跟玩家说话:“赤焰天使,你娘舅最近身体好吗?”“天使为嘛是赤焰的呢,会炖熟的,你过日子要小心。”“咦,苍凉之心,好久不见你怎么改名字了?”“毛茸茸你好,帮帮我可以吗,我膝盖肿肿的呢……”
结果很多玩家忍无可忍,啪啪啪乱出牌,骂一句“我去你大爷的”就退出了。这样我靠打字赢了打牌,赚到胜率75%。后来慢慢不管用,我又想了新招。
我在对话框里讲故事。
系统发牌,我打字:“从前有个神父,他住的村子里最美的姑娘叫小芳。突然小芳怀孕了,死也不肯说是谁的孩子。村民就暴打她,要将她浸猪笼。小芳哭着说,是神父的呢。村民一起冲进教堂,神父没有否认,任凭他们打断了自己的双腿。过了二十年,奇迹发生了。”
然后我就开始打牌。对话框里一片混乱,其他三个人在号叫:“我弄死你啊,发生了什么奇迹?去你妹的,老子不打了,你讲话能不能完整点儿?”
就这样,我的胜率再次冲到80%。
废话流名声大震,还有很多人来拜师。我一看胜率都在50%以下,头衔全部还是“赤脚”,冷笑拒绝。
正当我骄傲的时候,跟我合租的茅十八异军突起,自学成才。
这狗东西太无耻,他发明的属于废话流分支:诅咒术。比如好端端地大家在打牌,茅十八打一行字:“大慈大悲普度众生观世音菩萨,圣洁的露水照耀世人,明亮的目光召唤平安,如果你想自己的父母健康,就请复述一遍,必须做到,否则出门被车撞死。”
我去你的三姑夫!
当时强迫转发还不流行,被他这么一搞整个棋牌间里一片手忙脚乱,人人无心计算。一局没打完,他已经依次请过太上老君、上帝、耶和华、圣母马利亚、招财童子、唐明皇、金毛狮王谢逊、海的女儿……
我输了。
茅十八这人生活中安静沉默,连打电话都基本只有三个字:“喂。嗯。拜。”他成为废话流宗师,让我瞠目结舌。
2
我跟茅十八的友谊一直维持着,2009年甚至一块儿自驾去稻城亚丁。当时他带着自己的女朋友荔枝,开到冲古寺,景色如同画卷,层峦叠嶂的色彩扑面而来。
我知道茅十八的打算,他紧张得发抖。
他跪在荔枝面前,说:“荔枝,你可以嫁给我吗?”
才一句话,后半句就哽咽了,那个“吗”字差点儿没发出来,将疑问句变成祈使句。
荔枝说:“怎么求婚也就一句话,你真够惜字如金的。”
茅十八一边抽泣,一边说:“荔枝,你可以嫁给我吗?”
荔枝说:“好的。”
茅十八给荔枝戴戒指,手抖得几乎戴不上。我和其他两个朋友冒充千军万马,声嘶力竭地号叫,打滚。
2010年荔枝生日,茅十八送的礼物是个导航仪。大家很震惊,这礼物过于奇特,难道有什么寓意?
茅十八羞涩地说,他鼓捣了一个多月,把导航仪的语音文件全部换掉了。我兴奋万分,逼着荔枝开车,一起检验茅十八的研究成果。
这一尝试,我彻底回想起茅十八称霸废话流的光荣战绩。
在开车兜风的过程中,导航仪废话连篇:“完蛋,前面有摄像头。这盘搞不定了,我找不到你想去的地方。大哥你睡醒没有,这地址错的啵?”
大家乐不可支。最牛×的是在等红灯时,导航仪里茅十八严肃地说:“手刹还拉好了?万一倒溜怎么办?你不要按喇叭,按喇叭搞什么啊,前头是个活闹鬼的话马上来干你,你又干不过他,老老实实等不行吗,哦,你没按喇叭,算老子没讲……”
大家笑得眼泪都出来了。荔枝笑得花枝乱颤,说:“你平时不吭声,怎么录音啰唆成这样?”
茅十八说:“上次去稻城,你不是嫌导航仪太古板,不够人性化吗,我就改装了一下,以后开车你就不会觉得无聊了。”
荔枝拿起导航仪,随便一按,导航仪尖叫:“你不会是想关掉我吧,老子又没犯法,你关,你关,回头老子不做导航仪了,换根二极管做收音机,你咬我啊……”
所有人叹服。
3
2011年,茅十八和荔枝分手。
荔枝把茅十八送她的所有东西装个盒子,送到我的酒吧。
我说:“茅十八还没来,在路上,你等他吗?”
荔枝摇摇头,说:“不等啦,你替我还给他。”
我说:“他有话想和你说的。”
荔枝说:“无所谓了,他一直说得很少。”
我说:“荔枝,真的就这样?”
荔枝走到门口,没回头,说:“我们不合适。”
我说:“保重。”
荔枝说:“保重。”
那天茅十八没出现,我打电话他也不接。去他在电子城的柜台找,旁边的老板告诉我,他好几天没来做生意了。
最后在一家小酒馆偶尔碰到,他喝得很多,面红耳赤,眼睛都睁不开,问我:“张嘉佳,你去过沙城吗?”
我想了想:“是敦煌吗?”
他摇头说:“不是的,是座城市,里面只有沙子。”
我说:“你喝多了。”
他趴在桌上睡着了。
4
就这样,荔枝的纸箱子放在我的酒吧里,茅十八从来没有勇气过来拿。
有天店长坐我车回家,拿个导航仪出来玩,我看着眼熟,店长撇撇嘴说:“乱翻翻到的。”
她一开机,导航仪发出茅十八的声音:“老子没得电了你还玩。”
吓得店长鸡飞狗跳,说见鬼了,抱头狂号。
我打电话给茅十八:“东西还要不要?”
茅十八沉默了一会儿,说:“不要了,明天回老家泰州。”
我说:“回去干吗?”
茅十八说:“家里在新城商业街替我租个铺子,我回去卖手机。”
我忽然心里有些难过,也没有话,刚想挂手机,茅十八说:“卖手机挺好的,万一碰到个年轻貌美的姑娘,成就一段姻缘,棒棒的。”
我说:“你加油。”
茅十八说:“保重。”
我说:“保重。”
5
2012年8月,我心情很差,开车往西,在成都喝了顿大酒,次日突发奇想,还是去稻城看看。
虽然只有一个人,但沿途听着导航仪茅十八的胡说八道,一会儿“跑那么快作死,掉沟里面我又不能帮你推”,一会儿“一百米后左拐了,妈逼你慢点儿”,倒也不算寂寞。
我觉得茅十八真是天才,我忘记插电源,亮红灯后导航仪疯狂地喊:“老子没得电了老子没得电了,你给老子点儿电啊!”
我差点儿笑出来,赶紧插电源。
翻过折多山、跑马山、海子山、二郎山,想看牛奶海和五色海的话,要自己爬上去。我觉得很累,于是停在冲古寺。绿的草、蓝的水、红的叶、白的山,我看着这一场秋天的童话发呆。
导航仪突然“嘟”的一声响了。
是茅十八的声音:
“荔枝,你又到稻城了吗?这里定位是冲古寺,我向你求婚的地方。抵达这个目的地,我就会对你说:因为是最蓝的天,所以你是天使。你降临到我的世界,用喜怒哀乐代替四季,微笑就是白昼,哭泣就是黑夜。”
“我喜欢独自一个人,直到你走进我的心里。那么,我只想和你在一起,我不喜欢独自一个人。”
“我想分担你的所有,我想拥抱你的所有,我想一辈子陪着你,我爱你,我无法抗拒,我就是爱你。”
“荔枝,我在想,当你听到这段话的时候,是我们结婚一周年呢,还是带着小宝宝自驾游呢?”
“我站在那一天的天空下,和今天的自己,一起对你说,荔枝,我爱你。”
听着导航仪里茅十八的声音,我的眼泪涌出眼眶。
那一天在云影闪烁的山坡上,草地无限柔软,茅十八跪在女孩前,说:“荔枝我爱你。”
今天在云影闪烁的山坡上,草地无限柔软,茅十八的影子跪在女孩的影子前,说:“荔枝我爱你。”
这里无论多美丽,对于茅十八和荔枝来说,都已经成为沙城。
一个人的记忆就是座城市,时间腐蚀着一切建筑,把高楼和道路全部沙化。如果你不往前走,就会被沙子掩埋。
沙城就是一个人的记忆。
偶尔梦里回到沙城,那些路灯和脚印无比清晰,而你无法碰触,一旦双手陷入,整座城市就轰隆隆地崩塌。把你的喜笑颜开,把你的碧海蓝天,把关于我们之间所有的影子埋葬。
如果你不往前走,就会被沙子掩埋。所以我们泪流满面,步步回头,可是只能往前走。
哪怕往前走,是和你擦肩而过。
我从你们的世界路过,可你们也只是从对方的世界路过。
哪怕寂寞无声,我们也依旧都是废话流,说完一切,和沉默做老朋友。
热恋时我们都是段子手,失恋时我们都是矫情狗
因为没有课业,连鱼缸里的鱼都显得那么可爱;因为在你身旁,连街边的树都像在谈恋爱;因为你在身边,连空气的味道都是甜的。因为有了琐事,连蓝色的天空都像是乌云密布;因为你转身离开,连街边的树都像在嘲笑我;因为失去联系,连空气的味道都是苦的。
1
小云分手的时候,把我们都拉出来,一边胡吃海塞,一边控诉:“我靠,老娘花了整个大学跟他在一起,怎么说分就分了。”
我说:“小云,你别张口闭口就‘老娘’,这跟你的气质不符。”
小云白我一眼,愣是让我把接下来想说的话吞了回去。
“老娘为他做早饭,老娘为他洗衣服,老娘他妈的还给那傻×织过毛衣。”
“老娘陪他去网吧,什么都不玩就在那边陪他,我还熬夜陪他玩。”
“……”
接着她就骂不下去了。
再然后她就点了一堆鸡尾酒,自顾自地喝起来,边喝边挨个儿敬酒,我们哪见过平日内向的小云这个架势,一个个都乖乖拿起酒对小云说:“今天你是大姐,我们都干了,你随意!”
但小云每次都是一饮而尽。
我不知道这样的阵势持续了多久,在我看来像是经过了一个世纪。直到小云突然停了下来,拍着桌子对着酒吧前弹钢琴助兴的帅哥大喊:“你他妈的弹的都是什么,难听得我都想哭!我没骗你,你看着啊,你看着啊,我这就哭给你看!”
我们刚给小哥赔完罪,就听到小云痛哭流涕的声音。
2
大嘴是我的高中同学,上次我去上海他也来听我演讲。这厮作为一个男人,居然留起了辫子。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这厮的辫子居然扎在头顶。我和包子吐槽了他不下二十遍,可他依旧不为所动。
聚会就要喝酒,喝酒就要去酒吧。那天我们去了静吧,有个酒叫“弄死你”。大嘴毫不犹豫点了五瓶,说是想看看这酒到底能不能弄死他。本来我们几个酒量都不算小,我也没往心里去,就给自己和包子也各点了三瓶。
光喝酒实在无聊,我就提议玩游戏。作为一个从小到大的理科男,大嘴唰的一下从包里拿出扑克牌,一脸严肃地说:“我给你们推荐一个刺激与智慧并存的游戏。”
我和包子被他的表情吸引,满怀期待地等待他介绍这个游戏。
这厮唰唰唰唰在桌上摆好了四张牌,我和包子继续满怀期待地看着他。
突然他一拍桌子:“4×3+2×6!哈哈哈哈,你们输了!”
我们这才反应过来这厮居然玩的是24点!这他娘的也太欺负包子了!
不过大嘴从头到尾就赢了这一局,喝着喝着酒没了,他顺势就喝完了我和包子的酒。
他说:“我喝了十一瓶‘弄死你’,我还是活得好好的,哈哈哈哈,我要打给我前任,告诉她,十一瓶‘弄死你’都弄不死我!”
我和包子对视一眼,从对方的眼神中都读出了“这人是神经病吧”的信号,但我们都没有劝他。
我们吞了一口唾沫,等待着狂风暴雨的到来。
只是电话一拨通,大嘴的声音突然温柔起来。整个对话过程平平淡淡,他也没提今天输惨的事,只是说着:“我和朋友在外头。”
他问:“你过得怎么样?”
他说:“那就好。”
他回:“我过得特别好。”
没到一分钟,两个人的对话就此结束。
挂了电话的大嘴说:“其实我过得一点都不好,哈哈哈哈哈哈……啊……我擦!”
还没笑完,他就滚到了桌子底下。
3
胡幽幽是我的朋友中最正常的一个,不哭不闹不作死,只是常常去追演唱会。
之前的演唱会,她都是和前任一起看。
今年的演唱会,她却是孤身一人。
她说自己有时还是会打电话把自己想听的歌和对方分享,可最近终于忍住了。
她说自己有时无比羡慕那些在看演唱会时可以随时打给对方的人。
当你想念一个人时,能够随时去打扰,而他也会给你回应,这本身其实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我想有很多人想念一个人时,都不知道怎么去联系吧。怕是打扰,所以才有不打扰是我的温柔,尽管这温柔只有你自己才知道。
总有些人会这样,遇到一个人满心欢喜,以为遇到命中注定,却又擦肩而过。
总有些事会这样,你有着千千万万的你以为,可结局偏偏给你一个不可能。
刚开始时无话不谈,到后来无话可说,两人面对面却像隔着千山万水。
多少人说要忘记,却又一遍遍地听一起听过的歌、看一起看过的电影、去一起去过的地方。多少人说了再见,挥别了那个人,转头又把自己困在回忆里。口口声声说要忘记,在心里却从未舍得。
告别时都爱强装洒脱,告别后都在强忍想念,躲得了对酒当歌的夜,躲不了四下无人的街。
热恋时我们都是段子手,嬉笑怒骂互相吐槽;失恋时我们都变矫情狗,被回忆戳得浑身疼。
失恋有千万种,每个人都在等。
等的不是谁谁谁回头,等的都是自己和回忆和解的那天。
身后有人在等待
很多故事我都记不清,甚至有些我都不记得,但总有一些故事刻在我的脑海里。小时候夏天时的篱笆,漫天星星,我和爸妈还有爷爷奶奶,总是把饭桌搬出家,在马路边吃饭。吃完饭小小的我就去搬西瓜,奶奶把西瓜切开,一家人就这么边吃西瓜边和邻居打招呼。现在我有了很多小时候不曾有过的东西,却还是觉得那年的夏天,丰富多了。
1
回家路上正等着车,突然收到朋友的微信,祝我中秋快乐,才突然想起今天是中秋节。
我从小不爱吃月饼,那时月饼的口味远没有现在五花八门,我所接触到的都是蛋黄月饼。
那时我一直不明白,月饼里面加个蛋黄有什么好吃的。
但我妈最爱吃。
长大以后不在家,中秋节也赶不回去。
一个人住得随意,也想不到给自己过一个中秋节。
更想不到去买一个月饼。
昨天和朋友吐槽,国内的中秋节还放假,我们都只能在工作加熬夜中度过。
基友说,哈哈哈哈哈,只有你这货要熬夜,哥早就完成任务了。
那时正值凌晨,两个人坐在阳台喝红牛。
基友突然说,今天的月亮挺圆。
我说,我突然想吃个月饼,甭管它是不是五仁的。
在家的时候觉得中秋节没什么,在外头了觉得中秋节挺重要。
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
真离家了才能懂。
只是不知道我妈今年有没有吃到她最爱的蛋黄月饼。
2
说起我的童年,作为一个吃货满脑子都是吃的。
街道上有糖葫芦,有棉花糖,有烤肉串,有夜宵摊,还有爱吃的干脆面。
小时候爱吃的菜包括糖醋排骨、红烧鱼、骨头汤、清蒸鱼、番茄蛋汤,还有我最爱的基围虾。
无一例外都出自我奶奶的手。
每天我都嚷嚷着要吃这个吃那个,我奶奶都会一一满足我。
有一天,我想吃虾,但晚上我没有在餐桌上看到我爱的基围虾,就自顾自发脾气。
任凭我奶奶哄我逗我,我就是以绝食表示抗议。
最后不知怎么的火大起来,把碗一扣,一个人跑进房间怒锁了房门。
那时候不记得奶奶的表情,现在回想起来却能想起奶奶落寞的眼神。
那时候住在乡下,我家前头有座山,不远的地方还有个池塘。
小时候最不缺的就是时间,我可以坐在门口看着蚂蚁走来走去看一整天,也可以花一个下午的时间看着池塘里的鱼游来游去,试图找到这些鱼的章法。
因为贪玩,我小时候掉进过一次池塘。那时是冬天,池塘结了一层冰,我心想这下可以滑冰了,二话不说就往池塘里跳。毫无意外,我没滑成冰,滑成的是三天的高烧。
从此我妈禁止我去池塘,只有我奶奶会在我妈上班的时候偷偷把我放出去。
小的时候我也爱看书,夏天的时候就拿着毯子往地上一放,把所有的书摊成一圈。我就躺在毯子上,时不时打滚,时不时看书。
没想到小学四年级我就看成了近视,爸妈急得到处带我看医生,可还是没有看好我的眼睛。我妈后来就禁止我晚上看书,禁止我看电视。
那时候我爱看书,也爱看电视。不能看书对我来说是一种无法言说的折磨,这时候是我奶奶偷偷送了我一盏小台灯,光源不大不小,正好能照亮我的书桌而不会透过门缝。
我就这么看完了一整套《灌篮高手》和《七龙珠》。
这就是我的小时候,平凡却又乐在其中的小时候。
因为我不了解世界,所以每件事情都让我欣喜;因为我身前有人遮风挡雨,所以每时每刻都充满动力。
3
成长以后感动点变得越来越高,哪怕一部再煽情的电影都没法让我感动。
但我看不得有关亲人的文字。
许久前看了一篇《我和爷爷》,后来有人扒那篇文章是假的,但依旧不妨碍我喜欢里面的情感。
我仔细回想我从小到大和爷爷奶奶的故事,却发现什么都写不出来。
不是什么都没有,而是不知道怎么去表述那一件件充满爱意却又平常的小事。
我妈说我七岁时,她对我说我长大了可以自己出门去玩了。
我就在一个中午吃完饭偷偷跑出了门,我这货从小就呆,出门连门都没关。
那时候正值午休,我妈有事回家一趟,刚回家就发现我人不见了,急忙满世界找我。
我妈说起这件事之前我对这件事毫无印象,她说完后我倒是想起来小时候好像有一次我妈急得直哭。
我却记不清了。
我奶奶说我刚上幼儿园时,死命拉着她不让她走。
幼儿园老师把我赶进教室,我刺溜一下就从门缝里逃跑了,跑到学校的铁门前直喊,我不要上学,我不要上学,上学又不能吃。
我奶奶好说歹说才把我送回教室。
她说起这件事时说当时心疼坏了,我一边惊讶于我那么小就知道学校不能吃了,一边拼命回忆这件事情。
可记忆里是一片模糊。
有时候不知道为什么回忆起小时候是一片模糊,记得的又是一些很奇怪的事情。
4
我很少会说如果能重来就好了之类的话。
做错了,跌倒了,没什么好说的,都是自己选择的。
错过的人,爱过的人,走过的路,都没什么,重来一次,我可能还是那样。
只是偶尔还是很想回去把那些小事记清楚。
多吃几顿好菜,以后你吃的次数会越来越少。
少发一点脾气,以后你会发现自己多么任性。
多陪家人一天,以后你会发现你有多爱他们。
这世上最拿我没辙的就是我妈,虽然她常黑我吐槽我外加时不时嫌弃我,一黑一个准。偷看我微博又怕我反感,哪怕我过得很好她都怕我在受委屈。她就是这样,你说的她都记着,你有点风吹草动她就会为你拼命。嫌弃都是假的,溺爱才是真的。
这世上最不会讲话的就是我爸,虽然他常一针见血地说出我的所有想法,但他跟我的交流一直都很少,直到最近几年我长大了,两人反而可以心平气和地说上很多话。他就是这样,一边对你说你要长大了,一边又担心你没有长大。哪怕你过得再好,他也觉得你需要照顾。
这世上最孤单的其实是老人,他们的圈子越来越小,他们的想法越来越少,他们想要了解你却又跟不上时代。可他们还是拼命地为你学会了用手机打电话,用电脑看你的消息,你不知道他们背后学得有多辛苦。
所以,请你一定要过得好,过得非常好;请你一定要把自己照顾好,照顾得非常好。好到不让家人操心,因为你是他们的安全感。
人一生至少要有一次对一个故事疯狂
我天天都在写,一直想象这些人的生活:君君、诗人、寻找飞机的老外。我看我自己,我到底想要怎样的生活?我不知道,除了当医生,其他我都是业余的,我感觉自己什么都不能做。但是每一次我想象回西班牙当医生我就不舒服。突然我想,为什么要回去?
Ivan说:“你确定你来中国跟这个故事没有关系?”
鹏游说:“我也觉得有关系!”
“真的没有。”我笑,“跟文学有关系,我的目标是看中文书。”我看着他们俩,“这个故事留在我心里很多年,像梦一样。”
“你真的去了乌克兰?”Ivan问。
“真去了。”
“让我猜猜,那个夏天后你经常写东西。”
我笑了。“差不多。”我说,“我能让你们看这个故事的唯一原因,是它已经过去了,那两个人只活在我的梦里。”
鹏游打断我:“毕业后我们六个朋友一起去了乌克兰。”
几天以后鹏游要回西班牙上班了,我带他去机场。
告别的时候他说:“明年再见!”
“过几个月就会见面!”
他笑,说:“我感觉,不一定!”
我经常去图书馆借书。
Ivan说:“领导好像在找人帮他组织领事馆的文化活动,特别是关于文学方面的,你感兴趣吗?”
“我很感兴趣。”
“看了那个故事后,我觉得你很适合。”
我回家,跟小蕾说我找到了一份工作。
“又来了!”她说。
“这个是我永远想要的嘛,真的!我要好好看曾经看过的小说,准备一个讲座,而且讲座是用西班牙语和汉语一起完成的!”
突然间我成了一个真正的读者,一个挣钱的读者,这是不是一种理想?早上小蕾在咖啡店教法语,我在附近的店里等她。
我把所有的想法写下来,做一个讲座的大纲。
我有一个主意,跟领导说:“在上海,有很多给外国人举办的活动,也有很多给中国人举办的活动,但是没有很多能让中国人和外国人一起参加的活动。我觉得领事馆分开给中国人和西班牙人安排活动没有什么意义,关键是把这两种活动融合在一起。我只要选择有中文翻译的西班牙小说,让大家在讲座前用自己的母语看,然后找一个会说西班牙语的中国人帮我翻译。”
我们从加西亚·马尔克斯开始,因为他是把梦幻和现实融合在著作里的第一人,他的文字很美,他用小孩儿的方式解释世界,他有丰富而独特的想象力。
后来还有博尔赫斯,因为他的诗歌充满哲学和理想性。
我会好好准备每一个讲座,不只是再看一遍书,而且要再次了解作家国家的故事和与他文学风格一样的同龄作家的故事。
领事馆把这些活动当作大的成功,因为参加活动的中国人和西班牙人数量几乎一样多。大家会交流、切磋、互相提问。
我突然有了一种以前没有过的感觉,通过中国人的眼睛,我可以更了解我自己国家的文学,这是去国外的魅力,不仅能够了解新的文化,而且能看到你自己在对方眼里的样子。
小蕾看我很开心,她说:“我知道如果你不是这几个月学得那么累,这件事也不会发生,但是以后不管你做什么,答应我你要快乐。”
领事馆问我要不要每个星期都做关于西班牙电影的同类活动,我非常愿意。
我的工作是看电影,研究它,准备中文词汇。太完美了。
我很久没有那么开心了。
“我觉得你应该多在这里待一年。”小蕾说。
我很惊讶。“真的吗?”我已经自己考虑过这个问题,但是我觉得不现实,“那你呢?”
“教法语很好玩,但是一年够了,我在这里没事干。我在中国不想当医生,交流的障碍对你来说是挑战,对我来说是麻烦。我应该回西班牙等你。”
“但是一年见不到你……”
“一年会过得很快,而且考试后我可以来几个星期,像鹏游一样。”
一有讲座她就过来听,我讲作家的故事,小蕾都听过无数次了。
我真喜欢这份工作,可能是一辈子唯一的机会过这种生活。
我爸爸很支持我在领事馆工作,一个很重要的单位,一份会给我很多智慧的工作,好像对他来说,这比上海医院还有意思。我妈妈也很支持,很久没听过我说那么多开心的事。小蕾爸爸也挺支持这个想法,我可以帮他的事越来越多,他的项目越做越大。只有小蕾妈妈不太觉得是好主意,不管我们选择做什么,她都认为:你们不是应该一起做吗?
六月小蕾回西班牙,要等明年二月考试完了才能见到她。
她决定要走,我觉得我很自私,我想做的事情我会努力想办法去做。可是这对我们的关系来说很危险,但是我发现把自己的梦想抛掉更危险,有一天那些被压抑的梦想会爆发出来。
我知道我们将面对一个大的挑战,为了不让我们的感情减少,我决定写信给她。虽然电子邮件、MSN、电话都可以用,但是现代沟通方式缺乏感觉,因为不需要任何付出,不需要努力,可以随便发一发。一封信最能保留感觉,但问题是从中国到西班牙,寄一封信需要一个月。
我想还来得及。从五月她决定回西班牙,我就开始写信,所以她一到西班牙就能收到信,每三四天一封,我想表达我的诚恳。
五月她经常问我:“你怎么突然又写作了?”
“写是一种需要。需要的时候写,不需要的时候不写。”她笑了,因为她听我这么说了无数次。
“那这一次你写什么?”她问。
“小说。”我回答,“等写完我给你看。”我抱她。
每过几天我就会偷偷去邮局。
我真想写一本小说,让她觉得浪漫,而且她可以每天看几页,想象我们坐在沙发上,我给她讲故事。我用写帮她消除孤独,她用读来消除寂寞。
那我会写什么故事呢?我突然诗兴大发,有一个主意我觉得会比较好玩。
机场里,我们在人群中告别。她走,希望我叫她回来;我让她走,却希望她转身扑向我。突然,半个世界隔开了我们。
我顿时感到一种金属的味道;一种像病人化疗时会有的感觉;一种凉意,像沙漠的夜晚在摸着我的皮肤;一种荒谬,像一个人故意选择小两号的鞋子。我感到的是孤独,我是不是为了梦想在失去我的爱?
家里非常安静,安静得让我失眠。我突然受不了上海,孤独让我喘不过气来。
接下来的几天我都睡不好,后来做了这一季最后一次文化活动,夏天不会再有活动了。
我去图书馆,跟Ivan和领导说要离开上海一段时间,要把下一季所有的书还有一些我自己感兴趣的书带走。
“你要去哪里?”Ivan问。
“不知道。”
他笑:“祝你夏天快乐。”
回家顺路给小蕾寄第七封信。
我的包里装了从图书馆借来的书和我学中文的书、四件T恤、三条内裤、两条裤子、一双袜子。
我去了机场,买了张机票,准备跟我的缘分来一次约会。
航空售票前台对我说:“您好。”
“您好,我想买一张票。”
“到哪里,先生?”
“啊,都可以,随便。”
她的表情诧异又迷茫。“对不起,等一下。”她叫一个同事,“小李,过来,这里有一个外国人不太会说中文,帮我一下!”
她同事来了。“Sir, how can I help you?(先生,有什么我可以帮您的吗?)”
我几天没睡好,就想说中文。
“你们航空下一次国内航班是到哪儿?”
“Where do you want to go?(您想去哪儿?)”
“Anywhere。(随便哪儿。)”我说。
两个服务员看着对方,一副茫然的表情。
她查电脑,“西安的航班……哦,来不及了。”再查一下,“昆明、辽宁、北京……”
“最近的下一班就可以了。”
“昆明吗?”她奇怪地看着我。
“对,昆明。”我听说过,但是不清楚在哪儿。
“你确定?”服务员说。
“Yes。”
付钱,给护照,拿票。她们看着我,不用说什么,从她们的表情就能知道她们在想:“奇怪的老外。”
到了昆明,我完全不知道去哪儿。
在机场门口我碰到三个中国男孩儿,带着大背包,他们住的地方肯定不是很贵。我问他们去哪儿。
“我们要去一个古城,离这里很近。”
我说:“古城?我不懂。”我把我的本子给他们,让他们写下来。
“Old town。”他们说。
“哇,有意思!”
“跟我们来吧!”其中一个人说。
安全是第一位的。我看他们,年轻人,热情,手上拿着一张地图。
“走吧!”我说。
还好我没有别的事情干,就看着太阳慢慢下山。但其实中国人的“近”和我们西班牙人的“近”概念不太一样,五个小时的公共汽车能走过我们国家的一半,在中国五个小时算近的。
不过我睡了大部分的路程,我们到目的地时天已经很黑了。这里的星星是看得到的,这里的星星安静不挣扎。
虽然很舒服,虽然我能感觉到我在我应该在的地方,但当时我没想到,那里后来会变成对我很重要的地方。
我又问:“你们说这个地方叫什么?”
“大理,大理古城。”
沿城墙走,右边像有一座大山,但是只能看到黑色的轮廓。我们走进一个安静的院子,大家都睡觉了。
我问在机场认识的男孩儿:“住这里多少钱?”
“应该不贵,你问前台,我们有预订的房间。”
我有一点担心我的“便宜”和他们的“便宜”概念又不一样。
他们拿到钥匙后,我问前台,前台一副很困的样子,说:“今晚只有十二人间有空床,二十五块。”
我怀疑自己的耳朵。我付钱,进入了房间,又继续睡觉了。
早上醒来,刚睁眼的时候我都不清楚自己在哪儿。我摸了摸,我是穿着路上的衣服睡觉的,这样我最贵重的物品在我身上——护照和钱包。我想起来了,飞了两千公里,又坐了五个小时的车。我不是在做梦,外面有鸟儿的鸣叫和吉他的声音。房间里都是双层床。我拖着脚步走到外面,昨天晚上黑暗的空间变成一个安静的院子,大家在喝咖啡、吃早饭、晒太阳。
我站在院子中间,闭着眼睛朝向太阳,那么蓝的天空,闭着眼睛都能感觉到。曾经我只在黑海上看过这种蓝色。
这样的气氛莫名其妙地让我的烦恼消失了。那边坐着的人辐射出一种安静,能进入我的内心。大家穿着各种颜色的宽松衣服、拖鞋。我旁边一个年轻小伙子在冥想,像达到了最安心的状态。
昨天在机场碰到的男孩儿之一从外面回来。
“大卫,我买了米线,吃一份,有点辣。”
“米线?”
“这里的特色!吃一碗。”
我拿了一碗。
“啊!”我们的“有点辣”的概念真不一样。
“这是大理的特色。”他说。
最近在成语书上学了一个人把自己当旅行者必须跟从当地习惯的成语“入乡随俗”。西方人有一句一模一样意思的话:“到罗马随罗马俗。”大理米线除了有一点辣,真适合我的口味。从那天起,我辛苦地吃辣,突然有一天我不觉得辣了,而且觉得非常好吃。
旁边那个小伙子从他的冥想中醒了,看着我的表情,微笑着说:“太辣了吧?你会说中文吗?”
我擦着汗说:“一点点。”
“你的中文很好啊。”我感谢他的表扬,中国人这么说给了我继续学习的动力,虽然我在心里觉得自己的中文不行。我说:“我现在的中文离我的目标很远,这个问题在上海会让我很着急,但是在这里不会。”
他笑:“你已经被云南的慢生活影响了。”
我看客栈牌子上写的名字:驼峰。
我不认识那两个字,所以按吴医生曾经告诉我的方法尝试着猜:“那个读‘马山’吗?”
他笑:“不是每个字都能猜出读音的。”
“啊,真难!”
“学就好了。这字念‘驼’,骆驼的‘驼’;这字念‘峰’,高峰时间的‘峰’。”
大概记住了,不过,我还是要拿本子记下来。“骆驼的‘骆’怎么写?”我把本子给他。
我看着他的字问:“驼峰是什么意思?”
“驼峰是骆驼背上的那个东西。不过,在这里是另外一个意思——一个故事。”
“一个故事?”我很好奇。
“一个关于大战的故事。”他语气神秘万分,“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军切断滇缅公路这条战时中国最后一条陆上交通线后,中美两国被迫在印度东北部的阿萨姆邦和中国云南昆明之间开辟了一条转运战略物资的空中通道,这条空中通道就叫驼峰航线。”他充满智慧地讲,“这是世界航空史和军事史上最为艰险的一条运输线,长约八百公里。驼峰飞行也是二战中持续时间最长的大规模空中运输。”
另外一个小伙子,皮肤上沾着涂料,补充说:“不过这个客栈的名字只是致敬这些英雄。据美国官方统计,美国空军在1942年4月到1945年8月的援华空运中,为中国空运各类战争物资65万吨。美国空军在驼峰航线上共有超过500架飞机坠毁,共计超过1500人牺牲。”他嘚瑟又严肃地说:“这里是最和平的地方,我们都是艺术家,你不知道吗?”
第一个小伙子说:“对啊,在这家客栈不一定要付钱,如果你有什么艺术才能,可以用它交换。”
第二个小伙子说:“我是画画的,我每个月给一幅作品,可以免费住这里。驼峰有很多音乐人,每天在酒吧演出半个小时,可以免费住。会做饭的、煮咖啡的,都可以帮客栈做事,留下来。”
我说:“挺有意思!”这个地方像我跟鹏游和同学们曾经想象的地方。很明显,不管在哪个国家,年轻人都有同样的渴望。
“你是艺术家吗?”
我吓了一跳:“我不是!”我都不知道艺术这个概念是什么,我不知道我做的是不是艺术,不过我知道,如果我因为有压力而生产艺术品,那么作品肯定出不来,艺术是一种内心的需要,需要做就做,不需要做也不用勉强。
我又说:“我不是艺术家,而且一晚上二十五块,我付得起。”我们仨大笑。
冥想的小伙子说:“这里也有热爱英语的人,组织英语角;热爱电影的人每天播放一部电影;还有书法课,等等。如果你有什么想做的,跟我说,我负责这里艺术家的住宿。”
“谢谢。”碰到这个地方,我的心快乐得都跑快了。
客栈网络不是很好,但是第二天我想办法给小蕾打电话。
“小蕾!你到了!飞得怎么样?顺利吗?”
电话有一点杂音,她慢慢说:“我哭了一路。不过……谢谢。”
听到她的话我很难过:“谢什么?”
“一到家我就收到一封信,虽然让我很想你,但收到这个惊喜我很开心,我收到了你的爱护。”
她开始读那封我一个多月前寄的信:“序幕:这是一部科幻小说,给你娱乐,给你在准备考试的日子一些安慰,陪伴你学习,我在。”她开始哭,“我看完了
第一章。我哭是因为想你,但是我真的很喜欢,我笑翻了几次,我真喜欢你把这些认识的人写下来变成小说人物,有时候我会觉得你在讲真实的故事。你的想象力太厉害了,你说这小说是我爸爸和你的《绝密使命》。”她笑了,“我期待继续看这‘绝密科幻故事’,你说我爸爸是一个发明者,你是他的徒弟。哈哈哈,故事好玩、亲切,真谢谢你,期待继续看。真的,这些故事太好玩了。你的想象力太可怕了。”
我就是把一些她不知道的事写下来,我跟她爸的故事没有什么了不起,其实最精彩的小说是生活。
对我来说,这些信也是一个很好的练习文学写作的机会。我会把每天认识的人或者到过的地方放在故事里。技术上是大挑战,因为写完一章我会寄过去,没办法修改,没办法回头拿橡皮让故事改变方向。这本小说也像生活一样。
我跟她说我怎么到了大理。我说我在一个像天堂的地方,她很为我开心。
那一天我花了一整天时间写下驼峰的故事。我想着怎么把这个故事放在剧情里。我说云南有一个人曾经发明了跟她爸爸同样的东西,她爸爸让我去看一下。这样我可以顺便讲我在云南看到的东西。
重要的是小蕾每三四天能收到一封信。
很快我发现自己并不是唯一有这么安心的感觉的人。大部分来云南的人会准备一条比较经典的路线:飞到昆明,坐汽车到大理,然后坐火车到丽江,再然后坐汽车到香格里拉或者泸沽湖,最后回昆明,飞回家。我对这些地名很快就熟悉了,客栈里的背包客经常会提到它们。但是很多人一到大理,特别是一到驼峰,就不想走了,留了下来。
我一开始对那些地方很感兴趣,想去,但是又发现最好的旅行是在那个院子里,围着篝火,每天晚上听已经去过的人讲故事。
我两个多月没去别的地方,深入地研究我包里的书,给小蕾写信,和游客聊天。我的中文提高得很快,应该是因为把所有放在学中文上的压力留在上海了。这里是享受时顺便学习,我以前是反过来做的。驼峰变成了我的第二个家,大理是我的第二个故乡。
我从来没有对一个地方有过这种感觉。
两年后驼峰关门了,我差点哭出来。
我喜欢从另外一个角度看生活。经常有人问我:“你的梦想是什么?”我会回答:“我以前很清楚,现在我觉得我在寻找。只要找到,我就会make it a big dream and dream it greatly!”
两个月待在那儿,我得回上海了,我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再来。但我不难过,我在上海领事馆的工作是一份非常值得期待的工作,而且乐观地说,离开一个非常爱的地方有一个好处——可以再回来!
为了告别,我在古城里的米线店请驼峰的义工、朋友、游客吃了一顿便宜的饭。请大家吃饭是中国人的习惯,我要入乡随俗。我们回来的时候古城的店铺开始关门,有一个流浪歌手在角落小声地唱歌:“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外面的世界很无奈……”
我对着他唱了几句,所有的朋友都说:“啊,你会唱中文歌吗?”
“哦,不,不,我不太会。”我尴尬地说。
“唱一个,唱一个,唱一个!”大家都喊。
我问那个歌手能不能用他的吉他,他热情地同意了。
“啊?你还会弹吉他吗?”所有的朋友都捧场。
我用心唱出汪峰的歌:“如果有一天,我老无所依,请把我埋在,这春天里……”
突然,这个安静的古老街头充满灵感和激情。经过的一些本地人买啤酒给朋友们喝,一群人围着我们,我继续唱我所有学过的歌,“不是在此时,不知在何时,我想大约会是在冬季。”
我不知道有没有跑调、发音准不准,我只知道,在每一个音里,要放进自己所有的感情,不管是快乐、痛苦或者眼泪,这样才能打动别人。音乐首先是感动自己。
我看着对面这群人,各种各样的人,好奇的老人带着孙子,年轻人、土豪和穷游客,都在一起,这是我想要的。
很多年没有对着那么多人唱歌。尘封已久摇滚的心,突然苏醒。
那个时候我不知道这种感觉怎么形容,但是它刻在我心上。那天我非常快乐,我想这是我在大理最幸福的告别。
第二天我很早就去了昆明,准备坐晚上的飞机回上海。机票买好了。
对着漂亮的苍山,我说:“大理,我会回来的!”
我坐在昆明一家户外咖啡店里等晚上的飞机,享受着八月底的橙色阳光。
我在看我的成语书,我有一点注意力不集中,就像地震前鸟儿会凌乱地飞舞,我的脑子也在飞舞。我突然感到一阵紧张,感觉会发生什么,一种无缘无故的预感。
我继续试着背新的成语:“异性相吸”“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人云亦云”……
突然,一个女孩儿坐到我对面。我从来没见过一个中国女孩儿有那么大的黑眼睛,她非常漂亮,长头发、白皮肤,按中国人的标准,真是闭月羞花的脸庞。但她的美丽混合了一种愤怒的神态,并不是很热情的模样。外表又美又年轻,年龄跟我应该差不多,但她眼神威严,不像一个年轻人,经历过很多事情或者责任很大的人才会有这种眼神。
我经常问自己,我为什么会一直分析对方的眼神。可能是职业病,仔细观察是医生的义务,也有可能是因为我天生喜欢这么做,所以最终成了医生。不知道哪一个是“因为”,哪一个是“所以”。
原来她就是我等待的那种“地震”。我越看她越发现她的美丽,看着她的两只眼睛,像是在对着两个黑色的月亮。这是我生命中第二次遇见我想搭讪的女人。我没有任何非分之想,我真没有,但是她那么漂亮,没有人会相信我。
我把自己当作年轻人,但是我已经不是那个十八岁在巴黎害羞的小伙子了,我老了,我知道生活不给第二次机会,你不马上做你觉得该做的事,一秒钟后可能机会就失去了。
“对不起,你叫什么名字?”我问。
她吓了一跳。她先嫌弃地看我,然后看两边,确定我是在跟她说话。
她诧异的表情很快回到本来严肃的样子。她沉默,不看我,打开一台电脑。
过了一会儿,她庄重地说:“我姓樊。”
我的脑子经常会在我最需要它的时刻撂挑子。我不假思索地问:“麻烦的‘烦’?”
她猛然抬头,张大嘴看着我,马上继续看她的电脑。
我发现我的不对,赶紧说:“哦,对不起,我的意思是……”
她看着电脑说:“你可以叫我君君。”她继续忙她的事,看都不看我一眼。
等了一下,我又问:“你是哪里人?”
她像是没听到,我等她的回答,她的眼睛直盯着电脑,全神贯注地打字。终于,她很不想聊天似的说:“离上海不远。”
按我的第一反应,我马上说:“哦,不会是合肥吧?”
她突然抬头,仔细看我。我不知道是否猜对了,可她又忽略我了。
我固执地继续问:“你在昆明干吗?”
过了很长时间她才回答:“我办学校。”感觉她的每一句话都像是我们谈话的结尾。
她穿着白衣服、长裙子,很文雅。
“哦,你是老师?”
她认真地说:“我办学校,不一样。”我感觉她和我之间的距离特别大,但是我继续问。
“在昆明?”
“不,往北一点。”如果我不问,交流就结束了。我不想给她烦恼,但是我承担这个风险,继续问。
“多北?”
“靠近西藏和四川。”
“那里有山吗?”
“有。”
“你算是支教吗?”
“是。”
虽然她的表情依然“冷如冰箱”,但她逐渐同意交流。她的简单回答给我很大的想象空间。这么漂亮的女孩儿,穿这么优雅的衣服,在山上办学校。“办学校”是什么意思?太有意思了吧!
突然她说:“在一个很穷的地方。”这是她第一次主动说话。
她看电脑,我脑子已经飞到一个翠绿的山坡:在云南的蓝色天空下,木头搭的教室里满是活泼的小孩儿。
我迷醉在我的白日梦中。
她把电脑转过来给我看屏幕,冷静地说:“就是这个学校。”
她给我看的照片是我想不到的美。峡谷的深渊里,一所木头和土坯搭建的学校在白云中,中国国旗飘在最高处,青山围着它。
“哇!”我陶醉了,这张照片震惊了我,我长时间盯着它。
可能因为这是她爱的学校才使我这么着迷。突然她心里盛开出一种热情。“到时候如果你有空,可以过来参观一下。”
我的反应还是很慢:“好……你什么时候去?”
她又冷漠地说:“明天早上。”
我看她的眼睛,庄重但是善良。我判断她是外表冷静内心仁慈的人。
我又不假思考地说:“我可以跟你去吗?”
她又淡然地说:“可以。”
她的回复依旧简短。
她说早上她会在这家咖啡店等我。我们要坐二十个小时的长途汽车,要经过大理往北开,看来我要原路返回了。
我们两个人的距离还是很大。她没表现出任何兴趣想知道我是谁、我做什么,甚至我的名字是什么。好像我们有一种不言而喻的信任。
我想问她,怎么一个离上海不远的漂亮女孩儿会到那种地方落户。我对她的故事很感兴趣,不过,我已经知道问没有用,我会碰到一面墙,她的简略和不详的回答是这面墙的每一块砖。
“明天见。”她说完,走了。
我在干什么?我约了一个来自不明确地方的漂亮姑娘,陪她去一所我只在照片上看过的学校,这所学校像消失在了地平线上。
我的机票浪费了,我得去找一家酒店。
早上,我在想,万一她不在呢?但是我心里相信她肯定在。她保留的距离是一种谨慎,她邀请我去,我能感到冷静,但是非常真挚。
她准时到了,香香湿湿刚刚洗的长头发,穿的另外一条白色得体长裙。
去客运站的路上,她只开了一次口说:“你确定你想去吗?”
我也配合她简单地回复:“嗯。”
我给她钱,她帮我买车票。我们等一辆很大的汽车,我在四处参观汽车站。
“别动,过来!”真像严格老师的口气,有一种无法抗拒的力量。
车来了,她帮我找我的位置。车上大家不是坐着,而是躺着,床很窄,但是非常舒服。我从来没见过床车,西班牙很小,很少路程需要那么长时间。
她说:“好了,我们会凌晨到,我会叫醒你。”她又考虑了一下,说:“到了你跟着我,还要走半个小时。你怕狼吗?”
我吓了一跳:“什么?”
“没事……你确定你想去?”
我宁愿装作我没听到她刚才的话,开玩笑尝试逗她玩,我装严肃地说一些成语:“勇往直前,奋不顾身,破釜沉舟……”
她的脸上似乎露出一个微笑,其实没有,是我想象的,她飞白眼:“好吧,你有二十个小时可以继续学。”
她转身到她前面的位置去。
我的床靠窗户,车一动我就看着窗外,先是昆明的郊外,然后是丘陵。在汽车里躺着的这段路程是我这辈子最舒服的一段路程。
丘陵越来越大,路边的村子逐渐开灯了,头上的天空逐渐关灯了。天黑后我们的车在大山深谷中像蛇一样慢速盘绕。
从我的位置我看不到君君,我相信她还在。仰望无穷的夜空,我想这些大山其实很小,我更小,要享受这个世界。我睡觉了。
一只手摇动我的肩膀,小声地说:“起来,快到了!”
车里黑暗,乘客都在睡觉,外面也很黑,森林也在睡觉。我揉揉眼睛。
我们坐在司机旁边。君君仔细看着外面,尝试认清方向。
突然她指外面一个地方:“这里,停车!”
我看她:“你确定吗?”
外面黑黑的山坡跟我们一整晚经过的一模一样。君君不回答,我已经发现她不会赘言,她只给了我严肃老师的眼神。我们下车,背着包,开始上坡。车在不平坦的小路上开着,像船被浪打得摇摆,一秒钟后在黑暗弯曲的路中消失了。
君君带着手灯,走了二十五分钟后到了坡顶,这时黎明的第一缕阳光像流星划过天空,切开早晨的云烟。我们对面一座堡垒在雾中显露了,我们到学校了。
我们站在铁门前,君君在包里找钥匙。我们后面的灌木丛中突如其来的响声把我吓坏了。我看到两个明亮的眼珠,她慢慢弯腰从地上捡了一根木头。
“你做什么?”我紧张地问。
“万一……”
“万一什么?”我胆小地问。
她一边看一边翻包。
她淡定地说:“野狗。”
君君把生了锈的大门打开,一阵尖锐的声音在山谷里消散了,两个月那扇门没打开过。学校里的院子有四个门,一个是储藏室,一个是教室,一个是老师的宿舍,一个是君君的房间。老师的宿舍由地上两个床垫和角落一张蜘蛛网组成。
“你可以在这里睡,过几天今年的支教老师会来,是一个男生。反正这里有两张床,你可以跟他住,想待多久待多久。”
然后她把教室的门打开通风。她去她房间,我进入教室。我闻到桌子干燥木头的味道、粉笔的味道、铅笔里石墨的苦味、书架上睡着的本子的味道,这是教室暑假的味道。突然我想到我马德里的小学校。
我看见君君在院子里,她换了衣服,穿破运动衣和靴子,头发扎起来了。
“我是这么安排的,先把院子和教室整理一下,今天下午和明天要一家家通知我们后天开学。你帮不帮我?”
“当然帮你!”
太阳已经在山上。我们用工具除掉院子里的野草,修理花盆和凳子,打扫尘封的教室地板,刷窗户,整理储藏室。储藏室里有很多劳动工具、餐具和三个大黏土容器。院子的一个角落堆积着所有的树叶和野草。
做完了我问她:“学生的家在哪儿?”她指着青色的山坡,表示都在山上散着。
“我们要爬山去每一家。”她去房间拿学校的钥匙,我偷偷地看,朴素的装饰,一张桌子、一堆书、一张铺着蓝色被子的床……在后面的柜子上,有一个我辨认不出来的东西。
她出来,关门。“你看什么?”
“啊,啊,啊……”我结巴,指里面。
“你像刚刚看见鬼了。”
“差不多。”我都不敢说出来,“你……你房间里有一个棺材,被被子盖着?”
“你在说什么!”突然她开始笑,我第一次看到她笑,“真傻。走吧,去学生的家。”
我跟着她,刚才我看到了什么东西呢?
我以为这是一个小村,但是不是,每一户人家散在山坡上,我们走泥泞歪斜的小路联系每一家。
每到一家,主人会从木头和黏土搭建的房子和动物厩里出来,停下工作,擦汗,热情地拿出最新鲜的食物——胡萝卜、苹果,马上开始煮玉米。他们用最高的尊重对待君君,看得出来他们都尊敬她。小孩儿看到她会挺胸,像一个军人看他的长官一样,表情中透露出爱。我能感觉到她是一个严格的老师,而且在这个山坡上奉献了很大的爱心。大家都对这个神秘的女孩儿表示出大大的爱。
每户人家隐藏在苍翠繁茂的树林里。农民的生活不容易,辛苦劳作,皮肤都晒黑了,但是每一家都给我一种幸福的感觉。君君说这几年来他们的生活越来越好,通了电和水,有了学校,交通也越来越方便。我看到他们什么都不缺,尤其是幸福。
我陪着君君通知他们后天开学。虽然他们从来没见过外国人,但他们不会有任何激动的表现,君君说,是因为这边的少数民族情绪很淡定。他们用方言说话,我基本上不懂,但是我看懂了他们眼里对君君的认可和尊重。
一整天我绕在山上,大概去了十家。天快黑了,君君说:“今天够了,明天继续,我们去虎家吃晚饭吧,他们家离学校不远。”她边走边吃一个苹果,继续说:“虎家是傈僳族的家庭,我刚刚到这儿的时候跟他们住过一段时间,关系特别好。”
我们到的时候虎哥还在田里劳动。虎女儿在跟两只鸡玩,开心地在沙子上转圈,她的裤子破了,脸上也有点泥,看到君君,她乖乖地站起来说:“老师好。”
君君用她最严肃的表情说:“后天开学,你知道要干干净净来,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是,老师。”小孩儿说。突然我明白了Echo曾经说的一句话的出处,我笑了。
牧场中有木头小屋,里面爷爷在切菜,虎老婆烧柴,屋子中间大铜锅里水开了。
虎哥进来,脸上是大大的笑容,皮焦齿黑,身体结实强壮。我不懂他的话,但是我喜欢他活泼的状态。外面漆黑,屋子中央的火和三支蜡烛照亮了我们。
突然虎哥对我说了一句话,君君翻译:“你吃不吃鸡肉?他很开心有客人,他想做最好的菜。”
“哦,我什么都吃!谢谢!”
他出去,我们在屋子里听到外面咯咯叫的声音,翅膀奋力扇动,一群鸡想逃跑。他回来,手上有一只大鸡。虎哥把鸡放在桌子上,爷爷很坚决地斩首了它。
君君对我说:“看你的表情,你是大城市的人。”
我看虎哥把鸡血积在桶里。
虎哥拿来一瓶透明的液体,倒了两杯。君君说:“他要跟你喝酒。”她看我很纠结,说:“他做最好的菜,跟你喝酒是一种尊敬,必须喝。”我想表达我对君君和虎哥一家人的感谢,我真觉得很幸运能到这种地方,但是我从来没喝过酒。我想“入乡随俗”,把一杯喝掉了。
君君说:“这里的每一家人都自己酿酒,这是玉米做的白酒,可能有点烈、有点辣。”
吞下酒后我把两只手放在脖子上,我装没事,但是我想喊,我两只眼睛斜了,我的抬头纹都出来了,冷汗在我的鬓角,我打了个哆嗦,像我受到了鞭打。但是我说:“好喝。再来一个!”
虎哥很开心,君君也干了一杯。
鸡肉非常香,锅里放了很多菜。后来那桶鸡血倒进锅里,外国人平时会觉得恶心,看着像一桶瀑布血倒进了锅里,但是西班牙人也吃血。所有的菜都味道鲜美,每一口汤都有大自然的味道。应该非常好吃,但我只记得屋子突然开始转圈。
虎哥为了表达对他儿子的爱,一直在他身旁,搂着他,把鸡肉放在他的小碗里。小孩儿最后在爸爸的怀里睡着了。
我很感动。
君君也喝了不少,但是她很强壮,我弱如玩具。
我们回学校,君君扶着我。我看着黑暗的山谷,感到非常幸福。我想快乐地唱、跳、喊,不过我的世界越转越快。
我感觉我在星星中飞舞,我庆幸我没在山谷中滚下去。我们到了学校,我两步往前、一步往后地进入院子,躺到了早上堆积的树叶上去。我听见君君说:“去你房间里,这里会冷。”她尝试拉我,但是她的声音像来自遥远的地方。大醉,我感觉自己在星星中睡觉了。
第二天我醒来,头疼,就像从星星中掉了下去,头撞在地上。我脸朝下躺着,树叶贴在我脸上,嘴巴里有泥的味道,我像一具尸体浮在河里。我身上有一床厚被子,应该是晚上君君好心放的。
我转身朝天空躺着,东张西望。太阳很舒服。在院子的另外一边我看到了君君,她已经在干活了——修剪花儿。
“哦,你醒了!”她过来给我一碗粥和一个玉米饼。
虽然吃不下,头很疼,但我很感谢她,吃了一口,我说:“真好吃!你做的吗?”
“不是,虎老婆早上带来的,他们担心你。”
我抓头发。
“今天你还要跟我去吗?”
我艰难地站起来,说:“当然。”
每到一家她都说:“明天要开学了!”
我在那个壮丽的山坡上,很快忘了我的头疼。我在玫瑰花丛中自顾自地唱,唱过来,唱过去。我开心的时候或者在一个很美丽的地方就会控制不住想唱歌。
君君说:“晚上我们去李家吃饭。爸爸是傈僳族,妈妈是藏族,他们是这边最爱音乐的人。”
“我期待,只希望……不要喝酒。”我尴尬地说。
在山上碰到人时,他们都会说:“老师好。”我对君君的故事非常感兴趣,不过她很少说。
我一边走一边问:“你什么时候来到这儿的?”
“正好四年了。”
“你怎么找到这个地方的?”
“很多巧合。”
谈话完了。
晚上到李家又围着火吃饭。花瓣炒鸡蛋、烤猪皮、玉米、辣子鸡。
李老婆做酥油茶给我喝。密度大,味道浓,卡路里应该很高,适合冬天在山上喝。我在本子里尝试描述这个从来没尝过的味道:橄榄油、牛奶、盐和一点苦咖啡混在一起加热。我期待跟小蕾讲,我下一封信会有很多故事。
李家在一条小溪旁边,君君说李家不吃鱼,因为李老婆是藏族人,鱼是他们的神。
烤了洋芋后,李哥把酒拿出来。我一看到瓶子,胃就到我的嘴巴里了。
“必须喝一点。”君君说。
边喝边吃,我的头像晕车了一样。烤猪皮蘸腐乳、猪蹄、玉米饼和果酱。吃饱了。
李哥拿出来一个鼓,用手打,跟着节奏开始唱歌。他的声音很美,又粗又高。他老婆配合他,他们闭着眼睛,所有的能量都在嗓子里,悦耳的旋律我永远不会忘记。音乐是从心里出来的,不仅能听到它,还能感觉到它。李哥的声音像一朵云飘在黑坡上。
君君表情感动,歌声好像触动她了,我问她:“你怎么了?”
“没事,这是一首傈僳族歌,我特别喜欢这首歌。”她平时的严肃变成了温柔而充满惆怅的表情。可能这就是我的病,我在她眼睛里看到了很多想写下来的故事。
没有其他的乐器,就三种声音:嗓音、鼓声和我们的心跳声。
我又喝了一口。
“明天要开学,我们要先回去。”我们缓慢地回学校,我脸蛋又红又热,但还好没上头。
我们坐在院子里看夜空。
君君说:“我也酿了我自己的酒,你要尝一尝吗?”我们进入学校的储藏室,她在考虑打开哪一个黏土容器,我在一个角落里看到一把破吉他,脏得像古董一样,但是能用,我调音。君君把容器打开,倒了一点酒在两个碗里,点上一支蜡烛靠近我。虽然我不知道歌词,我边弹吉他边吹出来那首傈僳族歌的旋律。
她看着我,跟刚才在李家的表情一样。这首歌真有一种感动她的力量。
我们喝酒。这个酒香、烈,但是有一种甜的后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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