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 但是,没钱并没有让她丧失对生活的信心,而是把这个欲望表现得更加淋漓尽致。
她说只有爱钱的人才能得到钱,这是宇宙给懂得坚持的人唯一的回应。她把杂志上的名车、名表、包包和化妆品剪下来,贴在墙上,在上面写上自己的名字,然后每天告诉自己,这些东西都会是她的。这还不止,她会每天早上起来坐在床上假装握着方向盘,然后左右摇晃说自己在开车。还好这种在我们看来病态的行径没有让她变成一毛不拔的铁公鸡,只是很会精打细算罢了,能花100的事绝不花200,比如她在地铁口看上小摊贩的艺术摆件,人家开口要250,她还到50,对方不干,她潇洒地甩出50块钱说:“就50,干吗,瞧不起人民币啊!”
起初我们都以为她疯了,但后来她闪婚嫁给了一个杭州的富商,从此开着豪车,拥有了杂志上的一切后,我们疯了。
我室友每每讲到这里是各种羡慕嫉妒恨,她说没人能理解他们当时的心情,就好比你大学毕业后还在屁颠屁颠地找工作,人家就结婚了,婚礼在一个跟城堡一样的酒店里,满场都是吃的,正中央还是辆南瓜马车,然后告诉你那是一座蛋糕,一座哦!婚礼一开场跟童话似的,迎接她的那个三十多岁的老公,尼玛长得还特像张智霖,这还让不让人活了,太缺德了最关键的是,第一个月的工资刚拿到手,一半多就用来交了礼金。
所以这个仇,我室友打算记一辈子,于是每次简单小姐从杭州飞来,她都要敲诈勒索其一番。
女人的报复心啊。
最近一次见简单小姐,是她从荷兰旅行返程,来北京看望我们。只见她把一本企划书从一行李箱的奶酪和饼干里面拽出来,告诉我们她要把北京某著名的连锁餐厅开到杭州去,迎接事业第二春,顺便每天只要踩踩油门就可以吃到自己最爱的东西。
我们再一次被刺激了。
室友说,她曾经也试过这种吸引力法则,把自己的脑袋剪下来贴在每一本杂志的名车上,每晚睡前都看着彭于晏的微博催眠自己这是她的未来男友,但到现在宇宙都没空搭理她。
我有次到杭州出差,简单小姐和她的“张智霖”招待我,两人恩爱爆表,一点儿都没有老夫老妻的平淡,其间也没发生过任何出轨剧情。“张智霖”说,他喜欢简单小姐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因为她聪明,知道满足,男人最怕的不是爱钱爱吃的女人,而是傻乎乎要了男人的一切还必须按她的规定去爱她。
当晚,我们在黄楼喝酒,我边说着不能喝边被他们灌,最后我们都醉了,我迷迷糊糊地听简单小姐讲那些年她的故事。她说:“这个世上,能把自己活明白了的人没有几个,很多人缺少幸福感的原因是不知道自己要什么。我本来就很爱钱啊,所以我一点儿都不避讳常把它挂嘴边让所有人都知道。但是,正因为有了这个目标,我才敢去行动,然后每一次收获我都会感觉异常满足,对于吃,也是这样。有人因晴天开心,因雨天沮丧,被外界牵动情绪,靠他人感受幸福,这些都不能持久,唯独自己心里对自己的认同才是最牢固的满足。”
我当时听了这番话如同醍醐灌顶,但还是忍不住笑她,原来喝醉之后就变成女文青了,这台词比我微博段子都还恶心。
年底的时候,简单小姐的餐厅在杭州开张,说是生意很好,因为她经常跟顾客一起吃,大家都爱她。有几次还被年轻人认出来,说是在某某剧里演过一个宫女。简单小姐哭笑不得,想起那段经历,她突然爆料说那个小花旦之所以老玩消失,是因为偷偷把自己男朋友带到组里来了,因为她有次夜戏偷溜到大排档吃夜宵,大老远就看见小花旦跟一个男人手拉手,目测男人是个演员。
当所有人都好奇是谁的时候,她说她没看清,因为她的红豆饼出炉了。
或许生活的最好形态,就是人走茶凉后,你仍知如何乐活。而人与人最悬殊的差距,就是有人知道自己爱玫瑰,有人只说他爱花。
喜欢你,是一场漫长的失恋
感谢你曾带给我的美好
从今往后,恐怕不会偷偷地喜欢着一个人那么久了。
她的名字好听得像是诗句中的唯美字眼,我就是喜欢这样夸张我喜欢她的情绪,因为我喜欢关于她的一切。
2004年,我上初一,她从深圳回来,跟我同一个班。我们那里是梅州的一个普通农村,对于她时髦、干净的装扮,班里的男生使尽所有手段,想引起她的注意。而我,在一旁默默地没什么动作,却始终不服,不服这些男生的低俗。看到那么多男生写情书给她,我心里不知道怎么办,怕有一天她跟哪个男生拍拖了。那时的我为人中庸不做作,所以很多人对我很好,她也是对我很好,这跟她对其他男生不同。每次感受到这种不同,我的心里就会泛起痴情的涟漪,微微地荡漾个好几天。我想,这就是老师说的情窦初开吧。
我跟她的英语在班上都是一二名的,老师就把我们调到同一桌,这着实让那群男生眼红,而我也饱受他们的调侃捉弄。我们每一次对话的内容都是我晚上回想的素材,白天倾尽努力博得她的注意,博得她的笑颜,这些都是我在学校最美好的事。我知道,她不知道我的这些心情,包括我喜欢她的这个事实。
每天早上,我会故意很晚来学校,这样我会在她眼前走过,这样我就能受到全班的注意,最重要的是她的注意。她那时对我说,我这样看起来很酷,这句话我记到现在。我那时带几本要用的课本来学校,晚上也不带书回家,但就是这样,我的成绩也还是在班里名列前茅。因此,我又引起她的注意,得到她的称赞与佩服。总之,跟她一起的初一,我卖着各种萌,既傻又天真。
上了初二,我们不在一个班,我还是默默关注她,偷偷让自己被她注意到,甚至创造天衣无缝的偶遇,我乐此不疲。这时,她的成绩越来越差,我的成绩越来越好。我身边很多女生喜欢跟我说话,就像我喜欢跟她说话一样。我好多次都萌生出跟喜欢我的女生在一起的想法,但是每当她的身影出现在校园或教室窗外时,我又让自己喜欢她这个事实更加坚定了。
我一直想,她这么美,绝对可以当明星了,就像王心凌那般娇小可爱。那时的我看起了中国古典书籍,深受那种诗意生活的影响,我喜欢把我喜欢的东西诗意化。所以,她在我心中被诗意成一个仙女,在我的世界美丽自由地飞翔。我甚至写了很多诗去抒发那种未能说出的情感,我用各种拙劣的手法改编别人的诗。我写了好几个笔记本,现在成了我最亲切美好的回忆。
2007年,我考上县重点高中,而她在另一所普通高中。我与她的轨迹渐行渐远,我真的很可惜这种发展。我与她的邂逅只能局限在短暂的车程中,我甚至说不上话,打不了招呼。高中的时候,我怀疑她可能都忘了我了。高中的时间,全被繁重的学习占用了,我是这个时代洪流中的一员,渺小得像是漂流在洪水里那一团蚂蚁中的一员。我很平凡地过着高中生活,枯燥无聊得像夏天的知了。
2010年,也就这样了,我考到广州普通的二本学校——仲恺农业工程学院,估计没什么人听过。我之所以报考完全是冲着“工程”两个字来的,再者我这分数已尴尬到无法选择更好的学校。
我喜欢的那个她复读了,这也是我后来打听到的。
大学的第二学期,我逃课回梅州五华,一是因为复读的好友考试了,考完可以一起疯狂,而那时刚好又好像是什么节日来着。
我回去的时候,他们一考完就一起K歌、抽烟、喝酒、吃鱼生,到处疯狂,十足的街头混混儿。就在那天晚上,我做出了疯狂的举动,那时我还在日记上写道:“我将要做出这件事,我不会后悔,我不想人生有个遗憾,我不想人生平平淡淡。”事实是那天晚上,我借着QQ跟她表白了,我直接一句“我喜欢你”就发送了过去。她回了QQ,表示不相信,而我说了一堆让她相信。那时我就想,我只是说出来,其实不抱希望能与她在一起,因为这看起来像是奇迹,而我不怎么相信奇迹。
天亮后,我跟几个好友在一家面馆吃早餐,接着发生了一个奇迹,从那儿开始,我就相信世上有一种无法解释的东西,我们取名奇迹或缘分。我放下那几个朋友和刚上的汤面追了出去。我叫了一下她,她回过头,惊讶得像是受了刺激。她一手捂着嘴,表示无法相信。
“我去收拾一下行李,你等我一下。”
后来,我与她聊了一天。从冰室到超市,再到面包店,话说个不停,笑声不断。刚好是她生日,她送了我一只杯子,我请她吃了蛋糕,我度过了人生最美好的一天。
回到学校,我们整天通话,我开始寻找各种便宜的打电话方式。我们聊到深夜两三点,她说以前,说关于我们的初中生活,读她的日记给我听。那时我们虽然不是情侣,但我确实像恋爱中那样甜蜜。在这之前,我跟她说过我喜欢她,我不要求她喜欢我,而她也表示要跟我当普通朋友。因为她确实被我感动了,她说她无法相信我喜欢她那么久,而且发生在一个男生身上。因为我是真心的,因为我是痴情的,所以她决定让我追她一段时间。
2011年,我在车站接她并送她去学校——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我们很艰难地才找到她的学校。我帮她办完手续,铺好床铺,买好生活用品。在吃饭的时候,她委屈地哭了,她不敢相信学校的环境,偏远简陋,她不相信奋斗的结果是如此的不堪入目。而我看着她,心莫名地被刺痛。我想抱着她,我想帮她擦泪,但我最终只是说了没用的安慰话语,因为她还不是我的女朋友,我还不可以这样做。晚上,她憔悴地站在车站送我回去,满眼的不舍、不习惯,并说我回去要发个信息给她报平安。那时,我真感觉到了男子汉该有的气概,我从来没有那么“Man(男人)”过。我对我这一天做的事很骄傲,这也是我最想做的。
回到学校,我们还是像往常那样用QQ和电话联系,说着身边一堆不痛不痒的话,但我们就是很开心。有一次,她受委屈了,气得不想说话,后来跟我一聊起来,她又没事了。她说她不知道为什么,一跟我聊天心情就会莫名地好起来。这对我简直是天大的鼓励啊,上帝知道我听到那句话多么开心啊。
但是,美好的事情不会一直很美好地向前发展,好像是固执地想要证明“美好的东西是短暂的”这条真理。从几次聊天中,她向我透露说她有喜欢的人,但那个人不是我。她说我听了不许不开心,当时我用慷慨的心态表示接受这一切,还解释说:“你又不是我的女朋友,你当然可以喜欢别人啦,一早我就说我喜欢你,我不要求你也要喜欢我啊。”事实上,我心里开始很矛盾,我是个自尊心很强的人,我觉得我会无法忍受的。但我接受了,因为她拥有这样的魔力。
后来我们的谈话,她说她不够好,不适合我,而我是个优秀的男生,也不适合她。我说这不重要啊,我们都是一样的人啊,我们不是很聊得来吗?你不要感到有压力。那时,我一直在欺骗自己,一直想说服她别那么早放弃我。在那段时间,我不断升华自己,努力让自己变得更优秀,而此时她嫌我太好了,有时候我真的无法接受这样的解释。
2011年的冬天,我承诺要陪她过圣诞节的,我还提前买了礼物。
她的QQ心情在那段时间更新得很频繁,全都是关于她喜欢的那个他。我无法视而不见,我也感到自己无法承受自尊的重压,萌生了放弃的念头,虽然一想到没有她就会难过。
我一直很讨厌冬天,尤其是那个冬天,家里发生的事就是冰雹打到我的心里,那个刺痛冰凉啊。我完全无法开心起来,而她在那段时间也没联系我,我更是没有心情联系她。
离圣诞节还有一个星期,她的个性签名更新了:“我喜欢你,一想到就让我开心到无法入眠。”当然,我知道那个“你”不是我,我实在难过啊。她怎么可以像我那样喜欢着一个人,而那个人不是我呢?那晚,我喝了两瓶啤酒,喝到全身发冷,坐在电脑前听着悲伤的歌。10点,她发来一条信息:“好久没跟你联系了,最近天气转凉,你要注意身体啊。”要是以前的话,我看到这条信息该是多么高兴啊。可是我开心不起来,我一直想着我们之间的不可能,像冬天的啤酒,我心灰意冷。我忍着发冷的身体,斟酌着在手机上打字,像以前那样要足够引起她的注意。我不断删了又写,因为这就是我最后留给她的文字了。我写道:“我要离开你了,是永远离开的那种。在最后,我希望我的离开是骄傲的。感谢有过你的岁月。”信息简单到足以让她一辈子记下来了,我这样想。在按下“发送”的一刹那,我的身体颤抖了一下,心刺痛了一下,随后化作无声的冷笑。我不知道我在嘲笑着什么,我只知道我做什么表情都不对,我做什么事情都不会安定。
几分钟后,她回了信息,内容是:“我想说你是骄傲的,你在我心中一直是骄傲的,与你在一起的日子真的很开心,也谢谢你陪我走过这段岁月。以后你要幸福开心地生活,就算我们无法在一起。”我只是草草地看完,不敢看第二遍。我怕自己会留恋,我怕自己太卑微,我怕自己不够骄傲。
第二天,我在删掉她QQ的时候,看到她的个性签名是“世界上最痛苦的事不是你喜欢的人不喜欢你,而是喜欢你很久的人不再喜欢你了,从此不在身后保护着你”。在没有她的日子,我只是失意地生活着而已,除此之外好像也没什么不同,日子没有像我之前想的那样难过。
2013年2月27日,她早已不在我的世界,我用文字把过去的她深深地纪念着。
美丽的她就像我生命旅途中的一道美丽风景,我在里面流连忘返,最终我还是无法拥有。
我想,我们生命中都会有那么一个人,像你人生中的美丽风景,你只是留恋地感受一番,始终是无法拥有的。
现在,我知道,我应该感激她,她给予我美丽的过去、亲切的回忆。每个人都无法保证许以别人一生的美好,我们应该感谢那段时间赐予我们美好的那个人,并时刻怀念。
相爱的两人,心情是一样的
异地恋永远是一个让人无限唏嘘的恋爱方式。距离很多时候带给两人的不是恰到好处的私人空间,而是思念的折磨。所以很多人都说,不要轻易尝试异地恋。
难受小姐说:“异地恋最难受的地方,应该是对方给你的拥抱只能是一个表情吧。”
难受小姐在北京做淘宝模特,男友是广州的摄影师,两人在微博上认识后一拍即合。合到什么程度呢,比如难受小姐很喜欢讲冷笑话,男方就真心配合每次必笑;两人发的每条微博都一定要配图;工作的时候一定要放跟造型配搭的音乐;每天必须擦一遍卧室地板,以及他们俩都是处女座。
那个时候,处女座还不是人类公敌,于是他们常以自己的事儿逼性格为荣,爱得非常外露。难受小姐掌握了男友的作息规律,到了时间就知道男友该起床了,然后屁颠屁颠地给他发微信打电话;吃饭的时候就你拍一张我拍一张展示今天吃什么,尽管我非常不理解两人隔三岔五都叫KFC(肯德基)外卖有什么好分享的;男友喜欢看美剧,难受小姐就开着视频看他;两人能从早上睁开眼一直闲聊到晚上闭上眼,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
三个月过去,这段异地恋情热度不减反增。
男友喊难受小姐小盆友(小朋友),然后说自己是老家伙,于是两人第一次见面定在了六一儿童节,男方北上,在欢乐谷疯了一天。他们吃了彩色的棉花糖,坐了摩天轮,买了氢气球大摇大摆地在孩子堆儿里挤。难受小姐一点儿也没觉得自己二十四岁的高龄有哪儿不合适,非常乐在其中。
晚上他们睡在一张床上,难受小姐在又想满足肉欲又想检验真爱的矛盾中哼唧了一晚,有好几次她都想把柜子里闺蜜开玩笑送的避孕套甩男方身上。重点是男方非常识趣,保持侧卧一觉到天亮。
后来,男方经朋友介绍开始拍时尚杂志,工作慢慢就多了起来,两人联系的时间就少了。有时虽然会斗嘴,但总能乐呵呵地和好。在某次争吵中,他们突然决定了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
目的地西塘,清明时节雨纷纷,两人窝在客栈里哪儿都没去,在镇上的第三个晚上,他们正式拥有了彼此。隔天,两人好像都年轻了十岁,买了五月天演唱会的门票当了一回粉丝。那晚,他们牵着手,互相给对方贴“5”字的脸贴,跟着阿信一起唱,知足。
这半年多,难受小姐知道他什么时候睡觉什么时候醒来,知道他今天吃什么,能揣度出他心情为什么不好,他们作为异地恋模范情侣创造了太多回忆。只是有一天难受小姐突然发现,一起做过那些本是情侣间一起做的事的那个人,没有继续跟她在一起。
他们分手了。
在难受小姐潜意识里,她跟男友上床之后才算是爱情真正的开始。这就激发了一个普通女人对于陪伴的需要,她开始不满足于电话、微信联系,她会因为只能看着显示器上的男友却触不到他而陷入伤心。但与之成反比的,是男方事业的急速上升,他的恋爱观越来越趋向平和,他说:“我所渴望的感情,是平淡如水却亘古长流的。”
爱情里最怕两人不在一个高度处理问题,你想如何回家,他却考虑去哪里消遣。
连推了几天的工作,难受小姐每晚都泡在酒吧里,她尽量保持清醒,因为想听清楚邻桌情侣的对话,试图从别人身上找到自己还没失去爱情的蛛丝马迹。但结果却是徒劳,往往听得多了自己也就更伤怀。
有一次她终于醉了,给我打电话哭得梨花带雨,她自顾自地嚷:“两个人在一起时间久了,就会慢慢习惯有彼此的生活,当初跟他在一起的时候,我就是最好的我吧,因为感觉为他做的每件事都很有意义。可是我们分开以后,我的习惯却没有因为我们的分开就消失不见,比如到了某个时间段,身体里的生物钟会本能地告诉我该找他了,即便心里明明很清楚已经不能找了。看到他不喜欢吃的食物,就能想到他皱眉的样子,还会忍不住笑出来;看到他喜欢的美剧更新了还是会追着看;音乐列表里都是他喜欢的音乐;分开以后,聊天记录一直舍不得删,只要是关于他的就好想都保留得好好的。
“可是这又有什么用呢,他已经离开我了。那些誓言最终失言,没有了新鲜感,过不了磨合期,最终走向了灭亡。我好不甘心,还是放不下,觉得还是喜欢他。大片的恍惚,想哭,我变得好矫情,可是我就是没办法控制自己,我好想他。”
后来她还说了很多,但言语模糊都听不太清了,我只知道她很难过。
所有人都说,不要轻易尝试异地恋,但爱情来了,我们谁也不会眼睁睁看它溜走。
恋爱中的人既是最聪明的也是最傻的。最聪明在于知道恋爱关系就是互相给予,最傻在于给的东西其实都不是对方想要的。
平淡如水的爱情是要有前提的,异地恋人见不到面,只能通过媒介来沟通和培养感情,绝对的信任也需要过程。一个人想念你、喜欢你,但她不能随时来见你,所以只有把话摊开了说,把想法及时传达给你才能弥补不能见面的尴尬。如果连这样的相处都减少,那就意味着不沟通、不交流,最后只会形成猜忌和疑虑。工作永远都不是借口,时间是自己支配的,总能留出一部分给恋人,否则对方凭什么不去找一个身边的人爱她疼她,而苦苦煎熬变成一个你不劳而获妄求长久的伴侣呢?!
但反过来,你很爱一个人的时候,能足够相信那个人吗?曾经在网上看到过一句话:安静等待是一个人难得的美德。我觉得异地恋很受用。在对方忙碌,为稳固恋爱关系增添砖瓦的时候,要经得住寂寞。爱对方的同时,多爱自己一点儿。异地恋有一个很大的好处,就是有足够的时间做自己的事。与其迷茫,不如为他奋斗。你不断让自己变得更好,下一次见面的时候,他一定会更爱你,而你们,一定能更成熟地去给这段恋情做长久的规划,最终跨越距离走在一起。
难受小姐和她男友,前者主动闯入对方的世界,后者更愿意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但不代表谁爱得多一些谁爱得少一些,真正相爱的两个人,爱对方的心情是一样的。
他们互加了微信后,难受小姐跟他的第一次聊天就讲了条冷笑话,他一连回复了好长一串哈哈哈。后来难受小姐在跟我回忆起这段恋情时,原以为自己会记住一点一滴,可后来怎么也想不起当时那个笑话。
她固执地说:“或许是潜意识让我忘了关于他的一切吧,但我知道他一定记得很清楚。”
但愿谁都别忘了那个笑话。
愿所有异地恋人,亘古长流,终会交融。
流浪歌手的情人
(一)
走过地铁站的时候,我看见他坐在铺着一张报纸的地上,弹着吉他,深情地唱着水木年华的《再见了,最爱的人》,他的旁边还有一只雪白的波斯猫,懒洋洋地躺着。
我在旁边呆呆地听了很久。我刚失恋,这首歌触动了我的伤心事。我蹲下身,伸出手,把钱放在他旁边的报纸上。
他的衣服很破,尤其是牛仔裤,不少的洞,可是很干净,连同他的头发、他的手指,这是我看过的最干净的流浪人。
我站起身的时候,看见他的眼睛,讶异地盯着我。我茫然地转身,离开,好像他说了句什么,不过已经不再重要。
出地铁站的时候,有人拉住了我的手,我转头,是流浪歌手。他扬了扬手里的十元钱:“托你的福,我有钱吃饭了,我请你吃牛肉面好不好?”他的脸上是孩子般的笑容,明朗。鬼使神差地,我竟点了头。
在牛肉面馆,我们要了两碗牛肉面。他吃着面,越过碗沿偷偷看我。他说:“我叫邵仕天,志薄云天的意思。你呢?”我们不过是萍水相逢,转眼就各奔东西。他很固执。我只好说:“蒋小涵。”
(二)
走出牛肉面馆的时候,邵仕天说:“小涵你帮帮忙好吗?帮我照顾我的猫波比。”波比一听这话,马上可怜兮兮地看着我。
我心一软就答应了,然后写了地址和电话号码给他。他说有空的时候来看波比。那天,我就莫名其妙地领着一只猫回家了。
这真是一只被宠坏的猫,我用猪肉拌饭,它竟然不吃,绝食。我只好去超市买了猫粮,还买了鲜鱼。看着波比吃得吧唧吧唧响的时候,心想,我服侍自己都没像对待这畜生这么细心。
邵仕天打电话过来:“我想波比了,我在文化广场。”我牵着波比去见邵仕天。他在文化广场卖唱,围了很多人。“我只能一再地让你相信我/那曾经爱过你的人/那就是我/在远远地离开你/离开喧嚣的人群/我请你做一个/流浪歌手的情人……”
人群渐渐散去,我们坐在台阶上。“瞧,今天赚了不少钱,我请你吃饭去。”邵仕天得意地扬扬手中的一把钱,然后摸摸波比的头说:“波比长胖了。”
我带邵仕天回家,他洗手做饭,系了围裙,戴了手套,开始在厨房里忙碌。时不时传来一阵阵声音,比如切菜的声音,汤“咕嘟咕嘟”响的声音,像他的歌一样,也是那么动听。
他做的饭菜真好吃,是厨师级水准。“也许你家是开饭店的?”
“好吃就多吃点儿,你那么瘦。下次给你炖参鸡汤。”我瞪大眼睛,还有下次?
“对不起,波比还托你照顾一下,我要离开一个星期左右。”他无辜地摊开双手,我到喉咙边的话又生生地咽了回去。
(三)
邵仕天抱着波比下楼,我只好跟在后面送他。“好了,波比,爸爸走了,你可要好好听妈妈的话。”他把波比一把塞到我怀里。
“妈妈?”等我反应过来,他已经大步走远了。我抱着波比上楼,一转身,就看见苏生站在楼梯旁。“蒋小涵,你还真不简单,我们才分手几天,这么快就有男朋友了?”苏生的脸上挂满嘲讽。
我冷冷地道:“是又怎样?关你什么事?”苏生愣了一下,他没料到我会如此回应。在他的眼中,我一直是只绵羊,温顺地恋爱,温顺地分手,听他的一言一行,因为太爱他,所以迅速地沉沦,到头来却受伤最大。
苏生不甘心:“一看就是小白脸儿。小涵,我警告你,离那种男人远点儿。”
我气愤,扭头就进了楼里。
第二天中午,有个穿着工作服的男人给我送来一束香水百合,打开便条,是邵仕天。心中有一阵细细的暖流,这个男人,自己风餐露宿,填饱肚子都不容易,却不惜为我花费,那是好久都没有过的感动。
第三天,苏生又来了。他说:“小涵,我们好好说话。”他说,他是来重修旧好的,然后满眼热切地看着我。他满以为我会像以前那样温顺,高兴地答应。可惜,他想错了。
我说:“对不起,我已经不再爱你了。”不是报复,也不是出气,而是不爱了,我们再也无法回到从前了。
(四)
邵仕天出手越来越大方,今天送来的是Diorissimo限量版的提包,明天就是安娜苏香水,还有名牌的鞋子等,都是邵仕天订好的。
我开始不安,怀疑他的钱来路不明。邵仕天打电话过来的时候,快活明亮的声音,永远像冬日的阳光。不知从什么时候,思念邵仕天已经成为我的习惯。可是,我和他在一起会快乐吗?正像苏生所说,小涵,你不适合做流浪歌手的情人。
我过的是精致的生活,穿香奈儿套装,用毒药香水,头发一丝不苟,然后朝九晚五上班,赚够了钱的时候去旅游,心血来潮的时候去电影院看电影。可是,我会和邵仕天一起去地铁站在别人的目光中弹唱吉他,然后在牛肉面馆吃一碗五元钱的牛肉面吗?也许一个月两个月我能坚持,可是,一辈子我能坚持吗?
(五)
所以,邵仕天说他要回来的时候,我开始惶恐,爱上不爱自己的人很悲哀,同样,爱上不该爱的人也悲哀。
邵仕天的声音依旧快活,他说:“小涵,你猜我给你买了什么?”我说:“难不成是钻戒?”邵仕天惊喜:“小涵,你愿意嫁给我了?”
我说:“我猪头啊,做流浪歌手的情人?一年去流浪几回还好,可是一辈子我做不到。”邵仕天笑:“没有人要你一辈子啊。”
我气呼呼地摔了电话,这叫什么话?
摔完了电话,我接客户去大富豪酒店。吃饱喝足了,终于和客户谈好了业务。散去的时候,就在大富豪门口,我看见邵仕天西装革履,旁边是一个30多岁的极为富态的女人,他们一起坐上了停在那里的别克。
我目瞪口呆,脑海中一片空白。难不成他被富婆包养?怪不得他最近出手大方,一个在路边的流浪人,怎么买得起那些昂贵的东西?
心里冷成了一块冰。回到家,就抱着被子睡,睡得天昏地暗的。
门砸得山响,外面传来乞求的声音。我无能为力,我头痛欲裂,连呻吟也是微弱的。
过了很久很久,锁头哐当一声被砸开了,一阵杂乱的脚步,有人进来了。
(六)
在白色的病床上,邵仕天耐心地告诉我:大富豪是他爸开的酒店,那女人是他姐姐,他不是流浪歌手,是大地琴行的主人,偶尔心血来潮的时候去卖唱,播撒一些音乐的种子。
这是第九遍了。旁边病床上的小姑娘不乐意了:“姐姐,我都听明白了,你怎么还不明白啊?你看哥哥讲得多累啊,我听都听累了。”邵仕天嬉皮笑脸的。
“拿来。”我把手一伸。
“什么?”
“戒指啊,猪头。”
伤害其实都是互相的
我的人生观、价值观里一直认为,流言蜚语和困顿都不至于伤害我们,能真正伤害我们的,只有自己。
我有一朋友,一路都在做往自己身上捅刀子的事,姑且叫他受伤先生吧。
他说:“我有种能死在爱情里的魄力,即使知道明天你会离开,昨天的我,也还是会选择毫不犹豫地遇见你。”
他的两段感情,都以被对方甩掉而告终。
2010年的夏末秋初,受伤先生在朋友的饭局上认识初恋,对方是广州人,长着一双特做作的丹凤眼,抱着一盒甜甜圈坐在最里面的位置。那晚他们没说上几句话,仅仅靠上厕所借过的空当儿眼神交流了几次。
不知道是朋友有意撮合还是无心插柳,接下来的几天,看电影、玩桌游、唱歌,几乎每个局那个女生都会出现,而且每次都会拎着一盒甜甜圈。他们相遇的第四天,受伤先生借着酒劲儿主动调侃她:“为什么每次都带着甜甜圈?”对方说:“喜欢啊。”“那你喜欢什么样的人啊?”受伤先生知道自己醉了。“感觉对了就好。”对方答。“那什么才是感觉对了呢?”女生愣了一下,然后拍了拍甜甜圈的包装盒,只是笑着,沉默不语。
那次之后,受伤先生好像尝到了初恋的甜头,于是更加肆无忌惮地找朋友要了她的号码,开始一段刺激又甜蜜的“攻击”。他会大晚上溜到女生的住处只为送一杯酸奶;吃麻辣锅会考虑到女生的口味,贴心地微辣、中辣、超辣每种都来一份;到了酒吧更是在女生面前变成挡酒铁金刚,一边吐一边吵着卖玫瑰的妹妹来一枝花送给她。
他简单粗暴地对一个人好,认为对方就会简单粗暴地爱着他。
说也惭愧,最后他们还真简单粗暴地在一起了。简单是因为女生回了广州工作,他们硬生生变成异地恋,每天维持着基本的电话和短信;粗暴是因为女生总是以“每次当我半夜醒来,发现自己是一个人就会觉得特别难过”为理由使两人一次次陷入战争。
受伤先生习惯哄着她,用微笑化解对方的抱怨,背后却在一步步实现自己的小计划。说起来,受伤先生也算半个富二代,父母是本地某豆浆机品牌的西南代理,自然从小到大就没吃过什么苦头,毕业后这一年,工作也很稳定,所以当他提出要辞职去广州发展时,妈妈还一度接受不了跟他怄气。
当然谁也阻挡不了他降落广州白云机场的决心。他没跟女生说,偷拎着笨重的行李箱去她租的房子给她惊喜。按下门铃后,里面传来打闹的男女声,他愣住了,安慰自己,生活没那么多狗血的剧情,于是捏紧行李箱的手柄又按了门铃。直到听见喊着“老公快去开门呀”的熟悉女声时,他才仓皇抱着行李箱逃到楼上。门开了,是个很帅的男孩子,只见他四处看了看,然后把门合上了。
受伤先生坐在楼梯上,抹好发胶的头发被抓得凌乱。他恍然大悟,当初她拍着甜甜圈包装盒的意义,原来是不断寻找最好的人陪在她身边的谜底。
回家之后他不顾爸妈的问询,把自己锁在屋里,手机屏幕亮着,画面停在女孩的通讯录上,却没忍心拨出去。后来,就一直没拨出去。
第一段感情结束后,受伤先生并没有因此而消沉,而是很快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不过半年多的时间,就从小组长升职为主管。英语专业的他还跟几个朋友合伙开了个小型培训班,给初中孩子当家教,《中国合伙人》上映的时候,我开玩笑说他这势头是要超越新东方的节奏啊。
事业生活一切顺利,他对爱情又有点儿念想了。
认识第二个女友的时候,他刚在市中心买了自己的房子,自己拿了三十万,父母给了剩下的一大半。那个女生是微博上的红人,面容清丽,不食人间烟火的样子。别的女生都还在微博上“哈哈哈”和“老娘”,她却穿着一身白色流苏裙写着毛笔字;别的女生都努力放自己各种瘦脸美肤的自拍,她却不停地拍山水马驹。受伤先生以一个纯粉丝的心态在下面回了句评论,结果那女神回复了,因为受伤先生的评论是用英文写的,女神说她对英语好的男生没有抵抗力。
受伤先生和她的第一次碰面,是在市中心一家高档的日料店里。落入凡间的女神失掉了那种超凡脱俗,只是一个普通的漂亮姑娘,举手投足间看得出有些恃宠而骄。席间聊到她最想去的地方是纽约,这跟她在微博里分享的旅行地全然不同。女生说,微博让大家看到的,只是她想让别人看到的自己而已,其实真正的自己是一团火。
那团火后来越烧越大。
女生没有固定工作,靠接一些微博广告赚钱,跟受伤先生确定了恋爱关系后,便直接搬到了他新买的房子里,每天养尊处优得像个公主。她脾气很怪,每天要把衣柜里的衣服都摆在床上,试不出一身好看的她就会生一天的气,所以受伤先生就只能不停地给她买新衣服。晚上吃饭要么在家点外卖,只要出门了绝对不去人多的餐厅,因为她说自己有偶像包袱。受伤先生去上海出差想带着她,她也会以“远离装×城市”为借口拒绝,但她却又矛盾地向往纽约。
两人磕磕绊绊在一起快一年,有一天,女生突然提出她想去美国进修,朋友联系好了学校,只要托福通过就行。她不愿受伤先生教他,非要去最贵的英语机构上小班课。受伤先生硬着头皮花了钱,结果几个月后第一次考试,女生收到成绩单就放弃了,她说还是先去美国学一年语言吧。走到这一步,两人彻底因为钱谈崩了。女生拿不出积蓄,只能找受伤先生要,他向她解释,自己的钱全部拿来买了房子,但女生不顾,天生自傲的脾气让她丢出一句“你爸妈不是有钱吗,找他们要啊”,也是这句话,让这段荒诞的爱情开始迈向终结。
受伤先生搬出去睡了一个月的酒店,等到再回自己家时,发现家里像刚被洗劫过一样,卧室里高档的化妆品和衣服全被清空了,连新买的电视也被搬走了。看着眼前一片狼藉,受伤先生给了自己一耳光,然后边笑边哭了出来。
直到现在他偶尔还是会去看那个女生的微博,她全然没提出国的事,仍然游荡在山林绿水间,像个弱势又懵懂的神明。只是他一眼便能看穿,这些粉饰背后的真相。
有时候不要对自己太有信心,有些人早就看尽了你的心思,只是不忍拆穿罢了。
毕业后这一年多,我在北京一切都好,受伤先生偶尔也会北上跟我叙叙旧,聊聊近况,两段感情后他似乎成熟了很多,但奇怪的是,他非常愿意把他的情史分享给别人,神色安稳的样子好像这些事跟他无关。他说:“以前这些伤都藏着,生怕别人看见,但后来想想,有人分享也好,提醒自己不能忘,在那几年,做过的傻事。”痛过总归是好的,至少今后不会再病了。
后来听他说,第一个广州的女友,跟那个有钱的帅哥结了婚,但男方出轨无数次,其间还找过他试图复合。至于那个微博上的女神,我从朋友那里得知,她签了个影视公司,却得罪了女老板被无限期雪藏。你看啊,伤害其实都是互相的,不要以为谁可以自得其所,当初你让谁受了伤结了疤,在平行时空里你应该也受到过大大小小的惩罚。
受伤先生说:“过去没那么差。”
我想了想,那些伤害他的人也是这样觉得吧。
喜欢你,是一场漫长的失恋
Z,事到如今,你一定会感激,在这不长的生命中可以遇见一个闪闪发光的人,是多好的事吧。就算你们没有在一起,也至少把他当成信仰一般遥远地爱过,这青春就无悔了吧。
Z,你常说,自己没有什么拯救人类的本事,但可以给一个人幸福。2009年,我们大二,你跟他在网上认识,他在上海同济大学念书,喜欢玩网游,做设计。那时候的你,特别傻,因为要跟得上他贫嘴的频率,于是从书上、电视剧、BBS里学了好多损人的话。你一边抱怨游戏里那些难看的人设,一边跟他玩得不亦乐乎。当你抱着笔记本冲到我寝室楼下,急匆匆地问我如何用PS把他的头像放在绿巨人身上时,我就知道,你喜欢他的程度,应该接近沸点了。
但是你们并没有在一起。原因可能是你这个另类的胆小白羊座,因为不确定对方的心意而不敢表白。当然我一直认为根源是他不爱你,所以才舍得暧昧。
因他跟你是老乡的关系,于是在大二的暑假,你们第一次见面。头天晚上你给我打了很多次电话,说睡不着。我说你就想象他坐马桶的样子、睡觉打鼾的样子……总之往不好的地方想,他外面那层发光的东西剥落了,你也少点儿压力。当然最后你还是直接睁眼到天亮,笨拙地用遮瑕膏盖了盖黑眼圈去赴约。你们见面后,如老朋友般有一句没一句地拌嘴。你一路给我发信息,他好帅,好阳光,手臂线条很好看,你们去了哪里玩,去了哪里吃饭。
你最后一条信息说,你们在吃比萨,你抢了单。
在这之后的三天,我都没有收到你任何的信息,电话打过去也是关机。我以为你们一见钟情手拉手赶上了热恋的列车,可当你敲了我家的门,然后挂着一脸泪站在我面前时,我才意识到,天色将晚,他提前下了车。
原来那晚你们分别后,你鼓起勇气给他发了信息,在那句唯唯诺诺的“给你说个秘密,我好像喜欢上你了”发出去很久之后,他才回复了很精练的一句话:“我一直都把你当妹妹的,我已经有女朋友了,我好像不能对不起她。”
我看着你靠着沙发哭得狼狈,很是心疼。我大概能体会到这种感觉,这种把他的空间打开又关上,只为看他的日志和相册有没有更新;这种随时感觉手机在振动;这种一看见他就变成话痨;这种失掉了所有的兴趣,唯一的兴趣就是想跟他在一起的感觉……是不是就是所谓的把“喜欢”慢慢叠加之后,价值提升的“爱”。
我问你,你怎么回复他的。
你瞥了我一眼,说,那是跟朋友在玩大冒险的惩罚。
书上说,你成为今天的你,定是因为一些事的发生,它们或大或小,但必定在你的记忆中留下了烙印。尔后所发生的许多事,或悲恸,或盛大,或悄然而至,都能在这些烙印里找到最初的源头。
你对他,开始了一场以十九岁为起点的漫长暗恋。
每个男生,包括我自己,很多时候难以区分暧昧的界限。他们对于身边出现的女生,在找到真正喜欢的那个人之前,是不会把其他人通通归进黑名单的。他们在被某种关怀围绕、被别人需要的情感里乐此不疲。正因为他们孤独、自负,而又要养活那颗要强的心脏。
而你,不过是他们成长的牺牲品。暗恋一个人,究其原因,不过是因为自己在喜欢的人面前太过卑微,而失掉两人能走到一起的自信心。
当他不喜欢你,你故意漂亮地出现在他身边是没用的,你送他的糖是不甜的,你隔三岔五发的“你在干什么”“在哪儿呢”在他眼里跟售楼短信的性质是一样的,你跟他斗嘴做相同的事他会觉得是他光芒万丈而让你自愿靠近他的,你在状态里更新的小心思他是看不懂的,你哭得死去活来他也是不痛不痒的。他是你的生活背景,而你是他的甲乙丙丁。
Z,我体谅接下来的几年、几百天、几千几万小时,你焦灼而又无可奈何的心情。后来,你们没有再说过一句话,你也不愿意常来找我了,你变得孤独,渺小得像是宇宙中微弱的一颗星体。有一次,我在人工湖边看到你,你蹲在地上盯着湿漉漉的土壤发呆,我那时第一次觉得你瘦了,爱情真的是最坏的发胖甜品和最好的减肥苦药。你的室友说你常把饭菜打包带回寝室,对着电脑屏幕一发呆就是一下午。网游停在以前的旧版本不再更新,你也舍不得删。你失去了原本对很多事情的期待,尤其在爱情这一块。
后来我们毕业了,我去了北京,临行前听人说,他成了卫视节目的制片人。我感叹,上天为什么总是眷顾伤害别人的一方。我在北京工作得很顺利,很快就融入了北方的生活。微博流行起来之后的某天,你关注了我,我第一时间发私信给你。
Z,你过得好吗?
你说,你现在在一家日企上班,每天朝九晚五,没有什么新的朋友,唯一的爱好可能就是研究国外各种电影。你变成了我最常见到的那种女生,平淡、简单、规律,好像能把你未来五年甚至十年的轨迹一眼看穿似的。你对我说了抱歉,因为那段暗恋的不成熟让我们的友情也淡了。我当然没有责怪你,只是看着你现在淡然的那抹笑,仍然在意,你是否还沉在过去那段感情里。
你说,受过伤的地方,永远留着一块伤口,在你快忘记它的时候,就会突然疼一下。
以前那个拿着刀枪棍棒要勇闯别人世界的女孩,最后竟学会安稳地自己舐伤口。活得越久,越发现,嘲笑声是自己发出的,耳光也是自己打的。担惊受怕的任何事都是经历,所有经历,都是收获,所有收获也都将化作尘土。
没有了当时那份浓烈的喜欢,是因为成熟了,丢弃了过去的自己。现在的你,偶尔还是会关注他的近况,看他有没有伤心,又跟谁爱恋着。而你一直没有恋爱的原因,可能是还需要更长的时间或等着更好的人,来抚平那个不可能的人住得太久而留下的凹痕。
喜欢一个不喜欢你的人,就意味着一场漫长的失恋,它不能靠转移注意力或者看一些喜剧片冷笑话来排解心伤。这本是一道带有不甘心的算术题,除了靠时间运算,在那堆加减乘除里,根本找不到简便算法。
一辈子总会爱上不爱你的人,也总会被你不爱的人爱上,而这些所谓的事与愿违,都是人生。你爱上的他,跟你最重要的梦长得很像,你的每一次注视、每一句问候,都想换来等价的“我喜欢你”。可是,对方的每一次冷淡回应都会把你打回现实。现实就是,即使他冷淡对你,你仍然钟情于他,你能让自己冷淡吗?道理都懂,只是不死心罢了。所以,就好好享受喜欢一个人,再被那个人伤害,最后只剩自己的感觉吧。这是门叫“时间”的课,上过之后,或许你就成长了。
因为喜欢一个人,就包容了对方的不羁与忽视,你唯一能做的,就是不打扰。没有人会永远活在过去,怀念是因为尚且年轻。只有离开才能给彼此更广袤的天地,跋涉途中终将失去曾经的自己,而变成更好的你。
Z,有一件事没有告诉你,还记得你给我发的那条信息吗?你们吃的比萨,你抢了单。
那时你把写着数量×2的收银条夹在钱包里,当作纪念。可是有一次我无聊翻看你钱包里的拍立得时,那张收银条掉了出来,再次摊开的时候,上面的铅字褪了色,变成了一张白纸。
其实一切问题,时间已经给了答案。
第八章 从此我爱的人都像你
全世界已剧终,可我依然爱你
(一)
2007年的夏天,我将一头酒红色的长发重新染回黑色,戴上黑框眼镜,刘海儿垂下来挡住眼睛,暗藏一个拒绝的姿势。
我的耳朵上有16个耳洞,镶嵌着16枚小小的耳钉。我的左手手腕上戴一串佛珠,时刻念叨着阿弥陀佛。我的脚踝处有一个刺青,黑色的字体,是你的姓氏。
周,这些印记,我一个人一路走,小心看管,不敢弄丢。
我似乎从来没有好好地叫过你的名字,周暮晨,从初识起,这三个字就是我内心惶恐的缘由。你知道那个故事吗?据说马可·波罗与忽必烈谈及世界各国时,忽必烈问他,为什么你从来不说你的家乡威尼斯呢?马可·波罗微笑着说,我怕我说出来之后,它就不是我的威尼斯了。
我亦是这么羞涩,这么的欲语还休。
我怕我一旦说出来,你就不再是我一个人的秘密了。我怕它到了众人的眼里,就丧失了原本的色彩和意义。
我怕无数人的好奇会打扰它、破坏它。
所以,我要把我们的故事写下来,把它封印在抽屉的角落里,让它一辈子尘封下去。这样,即使生命结束、肉身消亡,这爱情,也还是我一个人的事。
(二)
2003年的时候我16岁,进高一,那时候我还不认识你,一切眼泪和伤痕都还在候场,我还不知道痛彻心扉是什么样的感觉。
期中考试的时候,我偏偏那么倒霉,被分在高二的教室,更倒霉的是,我坐的是你的座位。你的课桌上嚣张地贴着你和你女朋友的大头贴。她明眸皓齿地笑,你的脸上浅浅的笑容,带着深深的乖戾和邪气,眉眼间都是落拓和叛逆。
我盯着你的照片看,不知道为什么,脸突然就红了。
你真好看,真的,真的很好看。我都不知道要怎么形容你,平日里那些形容词似乎都不足以说尽你的美,我只是很突然地想起一句话:一见杨过误终身。关于你的事,我也听说了一些,学校里令人闻风丧胆的不良少年,所有的老师提起你都头疼。偏偏你有个有权有势的父亲,所以即使一星期你到学校上不到三天的课,也对你无可奈何。
我匆忙把试卷写完,起身要去交卷的时候觉得有点儿不对劲,低头一看,我的裤子上不知道怎么回事,黏着一大块口香糖。我吓了一跳,下意识地用手扯。这下更惨了,弄得裤子上到处都是,眼看这条裤子就给毁了,我气得眼泪都快掉下来了。
我随手打开你的抽屉,想找点儿什么东西来用,却看到你留下的字条,上面写着一句话:口香糖的味道好吗?旁边还画着一张很欠扁的笑脸,我这才知道你是故意整坐在你座位上的人。我只能叹口气,带着裤子上的“礼物”交了卷。
对了,我还报复性地把你和你女朋友的大头贴撕了下来装进了钱包。周暮晨,别怪我手痒,我知道你女朋友已经出国去了,你每天只能对着照片想念她,可是谁让你弄脏了我最喜欢的一条裤子呢。
夫子都说,以德报怨,何以报德。所以,你不仁,我不义。
我没想到,你居然真的为了一张照片找到了我们班。你站在门口大声叫我的时候,全班同学的目光就像几十只灯泡射在我的脸上。我看到每个人脸上都写满了好奇,谁都不明白,一向循规蹈矩的我,怎么会跟你这样的人扯上关系。
慢吞吞地走向你的时候,我紧张得手心都出汗了,时隔多年,我都记得当时那种既忐忑又怀着些许期待的矛盾心情。
你盯着我看了好久,我亦用无辜的眼神应对你的探视,我们谁也不说话。10月的风已经有凉意了,我的头发被吹得乱七八糟。你忽然笑了,问我:“你就是林卓怡?”我点点头。你又接着问:“那口香糖是你享受了?”我还是点头。你的笑意更深了:“弄干净没?”我摇头:“怎么都弄不掉,你是来赔我钱的吗?”我怎么都没想到,这句平常的话会让你笑那么久。我看着你的眼角、眉梢都洋溢着欢喜,好像我说了一个全世界最好笑的笑话。你伸出手来弹我的额头:“林卓怡,我从来不知道‘赔’是什么意思,另外,其实你可以把裤子放进冰箱冷冻几个小时,等口香糖结冰了,很轻松就能弄下来了。
我傻乎乎地哦了一声,你又深深地看了我一眼,什么话都没说就走了。我正要松一口气时,你又转身说:“那照片……你拿着做个纪念吧。”
说真的,我那时真看你不顺眼啊,你以为你是明星吗,还做个纪念?
(三)
自己也说不清楚,为什么那天看到你打架的时候,会停下来看。我一向对那样的场面采取避而远之的态度,我更说不清楚为什么当你被人从身后偷袭时,我会毫不犹豫地冲上前去替你挡那一只啤酒瓶。当那群人作鸟兽散时,你抱着我,仿佛我即将撒手人寰般声嘶力竭地喊:“林卓怡,你别吓我!”
我使劲推你,却好像在推一堆棉花,用不上一点儿力气。我想让你别大呼小叫这么失态,可是话还没说出口,就感觉到一股暖流从额头上流下来。你用手捂住我的伤口,我感到你整个人都在颤抖,你在我耳边说:“你不会有事的,我保证!”
你带着那几个人来向我道歉时,我的头还包扎得像个木乃伊。我迷糊地看着满身瘀青的他们一个个低声下气地向我道歉,你的目光里透着清晰的凛冽和锐利。他们走了之后,我问你:“他们挨打了吗?”你点一根烟来抽,白色的万宝路。你背对着我,我看不到你的表情,但你的声音里有着非同一般的淡漠,你说:“打他们算是轻的,我更想杀了他们。”
你回过身来的样子像个顽皮的孩子,你说:“来,小美人,你受委屈了,我牺牲点儿,让你占点儿便宜吧。”边说你就边把我往怀里拖。那时的你比我高多少呢,反正我的耳朵可以刚好靠在你的胸口,听见你的心跳。我感觉到自己的脸已经火烧火燎了,你的下巴抵在我的头上,我闻到你身上有淡淡的馨香。你若有所思地说:“那天你为什么——”话还没说完,我就抢着回答了:“我不知道啊。”
我真的不知道为什么会替你去挡,但是假如时光倒流,我想即使那是一颗子弹,我依然会奋不顾身地冲过去,那种强大而笃定的力量,我说不清楚是什么。
很久很久以后我才知道,那种力量的名字,叫作爱情。
可是当时的你简单地将它称为冲动,你抱着我说:“以后不要这么冲动了。”我傻傻地应着,却不懂得为自己辩解。暮晨,你怎么会知道那一刻我有多大的勇气,后来又如何撒谎瞒骗家人伤口的来历,如何向看到我们在走廊上拥抱的老师解释我们的关系。
在老师办公室里,班主任用一种“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眼神看着我。我倔强地看着她,我说我们真的只是朋友。她说:“如果真是这样的话,为什么要抱在一起呢?”办公室里每一个人都盯着我看,我不知所措地愣怔着,不晓得应如何开口。
过了好久,我迈着沉重的步子走出了办公室,你在教室门口等着我。见到你时,我努力地挤出一个笑容来。你拉着我的手二话不说就走,我什么也不问,一路上安静地跟着你,你把我带去一家酒吧。下午的时候,酒吧里没什么人。服务生放着一首老歌,王菲的《梦醒了》,她空灵的声音百转千回地唱着:
想跟着你一辈子,
至少这样的世界没有现实;
想赖着你一辈子,
做你感情里最后一个天使。
如果梦醒时还在一起,
请容许我们相依为命……
你埋头喝“杰克·丹尼威士忌”,我喝着“蓝精灵”。你说这不是酒是苏打水,那为什么我会有一种流泪的冲动呢。你握着我的手叫亦晴,那个已经在大西洋彼岸的女孩子,那个有着动人微笑的女孩子,你问我为什么要背叛你。
我的头突然很痛,我想有些事也许真是我误会了。外面的阳光很灿烂,我去卖耳钉的地方穿耳洞,我穿了16个耳洞,连耳屏都没放过,看上去很像千疮百孔的心。第二天你来找我,看着我肿得像猪八戒似的耳朵好奇地问原因,你根本都不记得你喝醉了之后发生的事。
我笑笑,没说话。
(四)
有关我们的传闻在学校里成了茶余饭后的谈资,也有朋友来问我究竟与你是什么关系。我怔怔地看着他们,眼神比谁都无辜。我不是装的,暮晨,我也想知道我们究竟是什么关系,我们离暧昧那么近,可是离爱情那么远。
你一直都叫我小美人,或者林卓怡,可是我亲耳听到你给苏亦晴打电话时,叫她亲爱的。
亲爱的,亲密的爱人,我离那个称谓似乎有千万光年的距离。
你依然对我很好。愚人节的时候,我打电话骗你说,我被车撞了在医院躺着。你挂掉电话心急火燎地赶来医院,却看到捧腹大笑的我。我蹦到你面前说:“周暮晨,愚人节快乐!”本以为你又会伸出中指弹我的额头,可你只是脸色铁青地看着我,一言不发。
恐怕连你自己都不知道你沉默的样子有多可怕,仿佛晴朗的天空突然阴黑,所有的色彩在瞬间褪成灰白。
我去摇你的手臂,你用力甩开我。我可怜兮兮地跟在你身后叫你,你也不理我。我不知道你是怎么了,只是一个玩笑而已,难道你真的希望看到我躺在急救室里吗?不知道过了多久,你终于回过头来看我。我的脸色惨白,全身都冒着虚汗,头发湿漉漉地搭在额头上,整个人像一只残破的风筝。
你被我吓到了,你焦急地问我是不是不舒服。我却在你开口的那一瞬间粲然而笑,你不生气了就好。你望着我,眼睛里有什么东西一闪一闪的,像启明星一样明亮。
人来人往的街头,车辆川流不息,路灯划伤静谧的夜空,我们在一片嘈杂声中有了一次认真的对话。你说:“亦晴回来了,今天下午到,我答应去接她。可是你打电话说出了车祸,我就马上赶来了,我没想到你骗我。”
我的眼泪不能抑制地掉下来:“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你叹着气,皱着眉头拍我的头:“好啦,没事,你是小孩子,我不该怪你的。”
我把你的手扯过来盖在我的脸上,我的眼泪全部落在你的手掌里。至少也有一次,不是吗?至少这一次你是选择了先来见我,只要有一次就该觉得满足了,应该是这样吧。我的声音那样沙哑,语气却又那样镇定:“周暮晨,你对我动过心吗,哪怕一分钟的喜欢过我吗?”
我说这句话的时候死死盯着你的眼睛,你凝视了我好半天,然后把头转到一边。我清楚地听见你说:“对不起。”
人间的四月天啊!为什么我感觉寒风渗进了骨髓,原来都是我自己的幻觉,原来都是一厢情愿的误会。
你好像以为我会号啕大哭。我望着你焦虑的神情反而释然了,我不难过,因为我喜欢你呀,我比世界上其他所有人都要喜欢你,我比喜欢世界上其他所有人都要更加喜欢你呀。
你的表情变得好奇怪,从来都没见过你那么难过的样子,平时含着笑的嘴角下垂到一个悲伤的弧度。你把自己手腕上的佛珠取下来,蛮横地戴在我的手腕上,然后把松紧调整好,你边弄这些边说:“这是我妈妈在世的时候帮我求来保平安的,现在我送给你,你给我老实地戴着,永远都不准取下来。”
我终于“哇”的一声哭了,我的耳洞都发炎了,16个小孔的疼痛提醒着我16岁的这一年,爱,而不得。
(五)
苏亦晴本人比照片更漂亮,我看到你们牵着手走在一起时会想起一句话:他们是灰扑扑的人群中唯一穿着红色衣服的人。你们真好看,后来你叫我小美人的时候我都很心虚,都说曾经沧海难为水,有了她这样的美女在身边,我这等庸脂俗粉哪里还入得了你的法眼。
她回学校来看望老师。很多低年级的小妹妹闻讯,都去瞻仰这个传说中有史以来最有才华的校花。老师们都对她啧啧称赞,只是转个身又会叹息这么好的女孩子为什么跟你在一起。你始终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好少年,可你是一个听话的孩子。很久之后,我从别人那里知道的,苏亦晴是你妈妈最喜欢的女孩子,而你不愿意违背亡母的心愿,所以即使她在国外曾经背叛过你,你依然选择她而不是和我在一起。
我就知道,天时地利人和的不仅是欢喜,还有错过和遗憾,比如我和你。
晚上你们请了很多人吃饭,你也打来电话叫我,我死活不肯去。你在电话那头沉默了半天,后来压低声音说:“林卓怡,就算我求你了。”你一说这样的话,我就丢盔弃甲了,可是在饭桌上,我什么都吃不下。亦晴看着我,眼神里有些狐疑,我心虚得要命,还得硬撑着装作什么事都没有。
中途她叫我陪她去街对面药店买点儿胃药,付钱时她随口问我有没有零钱,我连忙打开钱包翻。就在我打开钱包的那一瞬间,我知道自己犯了一个错,你们的合影在我的钱包里端端正正地放着,照片上的两个人看上去那样相亲相爱,我这个旁观者霎时沦为小丑。
我应该是第一女配角吧,想趁女主角不在的时候加点儿戏份,可是导演说,剧本早就写好了。女主角回来了,配角的戏也就落幕了。
她的脸背着光,我看不清楚她的表情,她淡然地问我:“你喜欢他是吗?可是没有用的,你的喜欢是没有结果的。”我笑了,我喜欢他是我自己的事,要什么结果呢?
是你让我明白,爱情可以是永远不忘记,爱情可以是永远不放弃,有时候,爱情可以是一个人的事情。
亦晴向我要那张照片,我迟疑着要不要交出来。她一句话就粉碎了我的迟疑,她说:“不要留恋了,他马上就要跟我一起出国了,我这是为你好,彻底死了心才不会难过。”
我呆住,紧接着,心脏深处有剧烈的绞痛,耳朵里有巨大的轰鸣,好像有一只大手扼住我的喉咙,发不出一点儿声音。不知道过了多久,我才恢复过来,可是声音陌生得连自己都不认识了,嗓子里仿佛落满了灰尘。“既然如此,这张照片就留给我做个纪念吧。”
晚上在酒吧里,你们都围在一起喝酒,我要了很多长岛冰茶。我一直都以为那是茶,因为我不想喝醉了乱说话,可是几杯下肚我才知道,原来长岛冰茶不是茶,它是酒。所有的记忆都浮上了水面,我还清楚地记得你第一次来找我的时候,满脸笑容地问我是不是林卓怡。那时候,我根本就不觉得你是传闻中放荡不羁的男孩子,你那么好,笑容温暖得像冬日午后的阳光,直抵灵魂最深处。
你过来看我,我醉眼蒙眬地望着你笑,今宵剩把银缸照,犹恐相逢是梦中。你说:“你醉了。”可是我知道我没醉,我比任何时候都要清醒。我挽起裤脚露出脚踝给你看,一个黑色的“周”字。
亲爱的,这是你的姓氏,我的故事。
那是你最后一次在我身边出现,三天后,你和苏亦晴一起登上去波尔多的飞机。你终于彻底离开了我。
(六)
你走之后,我将自己封闭了起来,我无法再喜欢任何人了。你仿佛是一个标本,冻结在松脂里,成为一块晶莹的琥珀。
我一路成长,渐渐地失去了最初的澄澈,可是你带给我的印记,我都还留着。
2007年的夏天,我一边听着《梦醒了》,一边在网上看你和亦晴的订婚照。你们都穿着很普通的衣服,可是相扣的十指上有两枚熠熠生辉的戒指。
我一边抽你爱的万宝路,一边想一些事情。
让时间倒退到2003年的那天下午,你带我去酒吧喝酒,你要了“杰克·丹尼威士忌”,我要了“蓝精灵”。后来你喝了很多很多,神志渐渐模糊,把我当成了亦晴,你抓着我问为什么要背叛你。喝醉的你力气真大,我完全无法挣脱,然后你把我带回你家。
是的,在你家里,你对我做了那样的事。可是你根本都不记得我是谁了,你叫我,亦晴,亦晴。
从你家出来之后我去穿了耳洞,我的脸上还有因为羞涩而泛起的红潮。我最珍贵的给了我最喜欢的人,我不觉得你要对我负责,我自己的事情自己负责。我穿了16个耳洞,代表我16岁时认识你,把最美好的年华献给你。
然后是愚人节那天,我打电话叫你去医院接我,你看到我安然无恙地站在你面前时,火冒三丈,因为我耽误了你去接亦晴。我在你身后追的时候,感觉到自己马上就要死掉了,幸好你后来还是不生我的气了。
你生气的样子好可怕,所以我永远都不会告诉你那天我其实是去医院做了个手术。什么样的手术呢,就是有了宝宝却不能生下来就要做的手术。我说过,我自己做的事情自己承担责任,我真的一点儿都不怪你,你有什么错呢,都是我心甘情愿的啊。
你把佛珠送给我之后,我觉得你对我真是太好了,所以我就去刺青,想来想去就决定了刺你的姓,简单的一个字就是我全部的爱情。
时间会将这些秘密逐渐埋藏,而我所有的希望就是你获得幸福。我通过各种方法找到了你的博客,每天都偷窥你的生活。每次看你博客的时候,我都在抽万宝路,我从一个法国朋友那里知道,它另外的一个名字叫“男人不忘女人的爱”。
你的生活真平静啊,可是最近的一篇日志你让我看到痛哭失声。那是一篇点名回答问题的游戏,最后一个问题是,你这辈子说过的最大谎话是什么。你的回答是,有个女孩子问我有没有喜欢过她,我说对不起。
而真实的答案是四个字:我很爱她。
爱情里的蝴蝶效应
你一定设想过无数个你与未来那位相遇的场景,你在众多男神女神身上勾勒自己心中的理想伴侣,却总是在每一个独处的夜晚,每一次看见别人牵手拥抱的时候,感叹未来的那个人怎么还是杳无音信。
如何在对的时刻,让我遇见你。
我有一个化妆师朋友,平生奇葩经历无数,每次约我喝下午茶我都能从他身上挖来一堆八卦和奇闻囧事,以至于每每跟他吃一顿饭,我的三观就要被重置一次。前几天他兴冲冲把我拉到金鼎轩,我以为他会告诉我李亚鹏和王菲离婚的真相,结果他先仨流沙包下肚,然后郑重其事地说他上周经历了一场堪比《死神来了》的车祸。
他问我:“你想听顺叙版还是倒叙版?”我选顺叙版,他说:“好,那我就讲倒叙版吧。”
你妹的。
上周他跟一朋友从北边收工回家,在高速路上刹车突然有些失灵,朋友刚买的车也没开多久,多多少少还有点儿手生,猛踩了几次刹车见它不听使唤,于是脑袋瞬间断电,硬生生踩了一脚油门下去。也就在这个时候,前面停着一辆路虎,一男一女在后备厢找东西,好在男生反应快,等化妆师他们的车撞上来的时候,他把女生推到路边,自己则跳上了后备厢。
万幸的是最后只是车受了伤,但几个人都被吓得不轻,化妆师和他朋友低声下气连忙认错。那一对男女倒是非常和善,大概了解了情况之后居然还聊开了。出于礼貌,化妆师向他们要了微信号,方便日后有需要时联络。然后故事到这里就应该结束了。
看似不了了之的结束,其实才是开始。
有一天路虎男给化妆师发微信,说要约见面亲自答谢他。起初还摸不着头脑的化妆师看见路虎男牵着上次车祸的那个女生落座,他才似乎明白了什么。路虎男是个没勇气先生,女生是个装矜持小姐,两人其实是相交甚好的朋友,喜欢谈不上,只是略有好感。因为那场车祸让彼此看对了眼,原来没勇气先生在危难关头其实勇气满满,而装矜持小姐也终于大方地报以关心。如同在常吃的绿茶冰激凌里突然吃到了一口巧克力,两人在朋友的默契上建了一层牢靠的恋爱关系。
被一口一个“红娘”叫着,化妆师又想骂人又羞涩傲娇。但这还不是故事的高潮。
车祸那天,没勇气先生和装矜持小姐同几个友人在郊外露营,结束后微醺的朋友们为了撮合没勇气先生和装矜持小姐,乖乖地挤上一辆出租,让他俩独处。坐在副驾上的装矜持小姐一上车就睡着了,没勇气先生借着余光看着她,心里比蜜饯还甜,又踏实又满足。
两个人其实都在期待爱情。
没勇气先生是一家电视台的主持人,两年前跟一个十八线小艺人谈了场三个月的恋爱,当他还沉溺在臆想的爱情世界里时,对方已经同时跟四五个帅哥说“我爱你”了,这种背叛不是给他戴了绿帽子,而是向全世界讲了个笑话。于是他这两年从一个悲情小哥瞬间成长为正能量大使,把大爱洒向人间,自己也就再无人可恋,非常可怜。
装矜持小姐在出版社做编辑,在她人生最矫情的大学时代喜欢上一个空少,因飞不上他那片天空最后无疾而终,而后越发地为赋新词强说愁,强迫到写博客必须配上一首苦到不行的情歌当background(背景)。她说喜欢不上别人,是因为心里还装着一个不可能的人,就算喜欢了,也只是找了一个很像他的人而已。现代人总是把一段明明可以掐着边角丢掉的感情视作此生的轰轰烈烈,反正就是作死的节奏。
没勇气先生害怕再被伤,治愈了所有人却没勇气治愈自己。装矜持小姐觉得自己本就是孤独的,但其实比谁都需要拥抱。两人相遇后,唯一产生的化学反应就是装矜持小姐被没勇气先生治愈了,但两人始终都没有因为长久的陪伴而变成恋人。
都说男女的恋爱周期是不同的,女人可以通过时间的积累让感情越发深厚,而男人的感情则会随着时间慢慢减少。但其实所有男女的恋爱终点,都会落在一个爱得少但是爱得久的亲情上,谁都想牵一只手,爱一个人,走一条路。
没勇气先生开着车,思维已经不受控地开始掂量起自己的分寸情感。
手机响了,来电人是刚才分别的朋友,他们在回家的高速上出了车祸,出租车车胎爆了直接撞到路边的护栏上,好在人都没受伤,只是有俩哥们儿酒劲儿上来了一直嚷嚷着回家。挂上电话,没勇气先生在路口一个利索的掉头,直接杀向高速。
找到路边的出租车后,没勇气先生和装矜持小姐一起去后备厢拿矿泉水,结果被身后撞向他们的车吓破了胆。
那辆车上,就坐着化妆师和他的朋友。
化妆师的故事讲完了。
所以在那个晚上,因为几位小伙伴的车祸,没勇气先生和装矜持小姐才出现在了那条高速路上,也才会被我的化妆师朋友撞上,最后促成这段姻缘。
但其实好的爱情都是有准备的。
总是有很多人抱怨,为什么还没和爱情相遇。原因不外乎两个:我们遇见喜欢的人以后,就像一个得了绝症的患者,头重脚轻,对方的一字一句都诛心,可你就是走不进他的世界,花了很多气力在不属于你的人身上,反而对周遭向你靠近的人熟视无睹;有的人则是用“如果你不能接受最差的我,那你也不配拥有最好的我”的原则来给爱情下了个严苛的定义,执拗地保持现状妄想一个最好的人降临,但真爱也只能给你一个渺茫的概率。孔雀都知道要开屏呢,为什么不先改掉错的自己,再去奢求遇见对的人呢。
没勇气先生承受的背叛和装矜持小姐自酿的孤单其实已经让他们对爱情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才让两人成为朋友之后能迅速地交心成为知己。你不能说他们的爱情是突如其来的,而是他们已经累积了足够相爱的运气。
化妆师朋友把自己当红娘的经历到处向人炫耀,均会以“这是一个堪比《死神来了》的真实故事……”作为开场。我真不想拆穿他,这明明是《蝴蝶效应》好吗?!
任何事物发展均存在定数与变数,事物在发展过程中其发展轨迹有规律可循,同时也存在不可测的“变数”。我们都在寻找爱的过程中不断重新认识自己,不管幸运时、失望时、高潮时、低谷时,总要先爱自己才能学会爱别人,总要相信爱情才会和爱情相遇。很多年前你放走的那只蝴蝶,或许轻轻扇动翅膀,就激起了未来属于你的那一整片海洋。
默默说爱你
2012年的时候,我在北京一家外企做管理,当时都说2012是世界末日,我不知道有没有世界末日,但是接到小坦婚讯的那一刻,我感觉我的末日到了。
我们的故事,就像是《致青春》里的林静和郑微。我和小坦是青岛人,我比她大三岁,我们的家长是同事,我俩是青梅竹马的玩伴。从小,我一直是周围孩子里最被大人看好的男生,成绩优秀、懂事、聪明,但我只跟小坦一起玩。小坦是个好看且可爱的女生,圆脸,白净,眼睛大大的。她从小就跟在我屁股后面,我带着她做游戏,帮她补习功课,偶尔也聊聊未来和理想。
和小坦一起度过的年少时光波澜不惊,但那些日子纯粹、快乐,是我独一无二的回忆。高考过后,我进了武汉一所重点大学读书,而小坦,只进了家乡一所专科院校念幼师(幼儿教师)。但这阻碍不了我们之间的联系和默契,我们一如既往地通信、打电话、发邮件、聊QQ,后来又有了微信,我们从不曾中断过联系。而我每次回青岛,非常重要的一件事就是见小坦。
能够感觉到,小坦是喜欢我的。但很长时间里,我都没有正视我们之间的关系。因为自己从小心高气傲,总觉得男人首先要做出一番事业,才可以谈其他。而且,小坦是那种乖巧的女生,从小就渴望一份踏实的小幸福,如果连这都不能满足她,还谈什么其他的。甚至这中间,自己还简单谈过一个女朋友,没多久就分手了。但我心里明白,我是喜欢小坦的,大概也是从小就喜欢了吧。虽然有时候我能感觉到小坦的眼神,甚至她暗示的话语,但最终谁也没有把这份感情说开。她不是《致青春》里的郑微,喜欢这种话绝不会主动开口;而我,那时候一直在心里想:小坦,请再给我一点儿时间,等我去为你打造一片天空。
大学毕业后,我应聘到北京一家外企工作,公司里有中国人、日本人、美国人和法国人。我的英文、日语、法语都还可以,收入在别人眼里也过得去,但这依然与我的目标相差甚远。经常有朋友羡慕我的工作,但只有我自己知道这个圈子的辛苦与孤独,压力很大,竞争很激烈,不同国籍的人也不乏钩心斗角。很多个疲惫的夜晚,小坦干净的笑脸和家人期许的目光是我的动力,我打起精神,想要更努力地去换取一份稳定、体面的生活,然后向从小喜欢的女孩表白。为了工作和幻想中的未来,我甚至有两年没回过家。
可是,一切还没有说出口,她却要结婚了。
我傻在那里,很长时间大脑一片空白。是啊,我似乎只想着去拼一份事业,却忽略了我们的年纪。在北京这样的城市,男人三十出头未婚很正常;而在家乡,小坦已经是别人眼里地地道道的“剩女”了。
听说她要结婚的那一刻,一切都乱了。
几乎没有什么犹豫,第二天我就跟领导请了假。两年未曾回过家的我买了车票,决定去参加小坦的婚礼。甚至,在走之前,我挣扎了很久,想着到底要不要把小坦抢回来,要不要赶回去,在她结婚前,把这二十几年的感情说给她听。我还有机会是不是?心乱如麻的我这样告诉自己,非常矛盾地出发了。也做好了抢婚和应对一切混乱局面的准备,因为我很明确地知道,这辈子再也不会有一个人,会像小坦一样陪我走过从孩童到成人的所有美好时光了。
到了青岛,下了火车,我立刻打了一辆出租车往家赶。因为公司的事情太繁杂,当时正好有个日本同事和我处处竞争,工作上也遇到了一些麻烦。那一路,我的手机几乎没有消停过。我的心情很烦躁,在电话里,一会儿用英语跟美国同事讲工作,一会儿用日语跟日本同事吵架,整个人的状态乱作一团,也没有注意到司机带着我多绕了一圈。
因为青岛是旅游城市,司机看着我一会儿英语一会儿日语地蹦,料定我是外地游客,打算“宰客”,故意多转了一圈才慢悠悠地停到我家门口。一说价钱,我急了,这条线路我走了几百遍不止,什么价钱难道会不清楚吗?!
因为情绪本来就不好,我冒着抢婚和失恋两个恐怖的结果匆忙奔回青岛,结果一到家乡就被出租车司机坑了。我火冒三丈,当即改用青岛话和他对骂。我并不是多在乎他骗我的一二十元钱,但他的不厚道令我本就复杂的心情堵上加堵。
一听我转眼又蹦出青岛话来,司机也傻了。半天才说,本地人啊?本地人你早说啊!讲那么半天洋片子,我还以为好不容易来了个能多捞几块钱的机会呢!
我哭笑不得,也懒得跟他理论。但从出租车上下来,我却莫名地觉得,这座生活了近20年的城市,我此刻好像忽然与它有了隔阂。老乡觉得我不是老乡,而我独自走在马路上,看着闲庭漫步的路人,也隐隐觉得自己仿佛已经不属于这里了。那一刻生出莫名的惆怅和疑惑,即使我抢回了小坦,她能适应我那个纷杂的北京吗?或者我能够再回到这个海浪阵阵的青岛吗?一切都没有头绪,直到我见到了即将和小坦结婚的那个他。
小坦的未婚夫,居然也是我认识的人。
我是小坦的学长,那个男孩是小坦同一年级的同学,也是小坦的邻居。因为我们和小坦的关系一直不错,我和他也算是见面会打招呼的朋友。而且,我从小就知道,那个男孩喜欢小坦。都是男生,判定这种事情太简单了。可是,我似乎从来没有把这件事情放在心里。或许是因为我一直笃定,小坦更喜欢的人不是他吧。
但是爱情这件事情,终究在我的疏漏和躲避中,败给了那个执着的男人。
似乎是在见到那个男生的时候,我心底里曾经冒出的“抢婚”念头就那么淡淡地隐下去了。他是个踏实、可靠的男孩,对小坦的感情应该也从未输给过我。我仿佛可以预见到他们两个人日后在青岛那个平淡却甜蜜安稳的未来。
那个男生足可以给小坦一份“稳稳的幸福”,而我,却自始至终都没有这个把握。
终于,我明白自己这趟狼狈归来的行程,只是场盛大的告别而已。
既然已经决定放弃,我不愿将自己的情绪表露丝毫,所以一直面带微笑,和新娘新郎说着恭喜的话。为了给小坦一个浪漫的婚礼,我还特意教新郎用六种不同国家的语言说“我爱你”。
新郎学得也很认真。婚礼上,小坦好美,新郎用我教他的各种语言,在台上对小坦说着“我爱你”,台下一阵起哄,那氛围浪漫欢喜极了;而我,只能坐在酒桌前,静静地望着这对璧人,跟着新郎那句外语的“我爱你”,在心底里也默默地对小坦说一声:我爱你。
对不起。这么多年,这句话从来没能说出口。
记得刚读初中时,小坦要我教她英语,问我的第一句话就是:“我爱你怎么说?”
只是,此刻才发现,居然已经过了这么久,而我已经走了这么远。
大概生命中注定会有一些遗憾吧,但是我更愿意这份遗憾只属于我自己。而对小坦,我只能微笑着说一句:新婚快乐。
谢谢你,先爱我再离开我
(一)
我和他是在网络上认识的,非常迅速地相爱,这话说起来真的令人脸红,但原因讲不通也道不明。
认识他之前我并不是个热爱生命的人,我自娱自乐、装疯卖傻,那是我能与这个世界相处的唯一方式。我觉得人活着本身就是一种勇气,我觉得人世就像一场游戏,我们被什么力量操控着,被宇宙中更高级的生物围观着,一切战争、爱情、生死,都供上面的什么东西消遣着;我在经历痛苦的时候,上面的人也许正在喝茶聊天。
每一个挫折苦难,都是上帝设置的游戏关卡,所以我每一次走过去,就张着嘴伸着手管它要东西,理所当然,毫不客气。
那是爱情,是失去他。
我们迅速相爱,又迅速分开。
失恋那天,我在深秋的深圳。
因为他,当我第一次从地铁口出来,接触到这座完全陌生的城市,我就感觉已经踏过了它的每一个四季,熟悉如自己的发肤。感觉这就是回家了。
憋了太久,爱起人来山崩地裂的,克制不住自己。
我和他站在我们租的学生公寓,二十九楼的阳台上,吹着深圳夜晚的暖风。他喝啤酒,我喝凉茶,我们一起看着对面的高楼,他不停地给我介绍这座城市,哪条路是他从小走过的,哪里是他住了四年的大学宿舍,好像要把自己的过去、现在和将来都掏出来。
我乐不思蜀,一切朋友的短信我都回复:“洛阳亲友如相问,一片冰心在深圳。”朋友骂我:“只顾摧眉折腰事夫君,亲友于你如浮云。”过了一会儿,又给我发来信息:“我眼睁睁看你苦逼了这么多年,只要你真的开心幸福,我就跟着你开心幸福。”
我掐掐自己,是不是做梦,也摸着良心问问自己,配不配。幸福得真不是人过的日子。
我开始暗自盘点自己过去的生涯,觉得他没有出现在我生命里的一切过去都一文不值,转而又想,要不是过去的一切,我怎能遇到他!
我是四处寄宿长大的孩子,从小就知道自己几斤几两,东西在那儿放着,别说我去抢,就是人家主动给我,我也不敢拿,拿着怕人瞧不起,不拿又怕人说小家子气没见过世面,跟人相处我习惯了察言观色,生怕人家哪儿不乐意。也习惯把自己往最低了放,不想别人挑我的不是;也曾拼了命地把自己往那些完美女孩的方向收拾,可还是献丑不如藏拙。他是第一个把我看得透彻还这么爱我的人,我觉得踏实,又爱他,又感激他。我长这么大,没被人这么包容过。
我给我妈打电话,把自己在这边遇到的一切好事都添油加醋地讲给她。我妈又叹息又高兴,跟我说:“当爹妈的并不需要你做出多大成绩,只想让你能有个人照顾,在一个陌生的大城市里,走得踏实,爹妈也就放心了。”
我们用很少的钱很快的速度建成了一个家,每天盘算着怎么摆设能让空间大点儿能招呼朋友,其实房间小得才不过几平方米,再怎样摆设又能宽敞到哪儿去呢。但我俩不这么想,再小也是我俩的家,也可以招呼狐朋狗友。他白天去上班,我就在家写作,在燥热、潮湿、吵闹的深圳,在二十九楼的一个憋闷的小房间里,像模像样地等待我的爱人。
我给他开门,看着他从门外面风尘仆仆地进来,把包和衣服放在固定的位置,觉得这就是幸福。
我有时也故意在那个时间出去,让他下班之后看不到我,我在外面什么也不做,就干等着他打几个电话来催我回家。我一个人在外面许多年,从来没人催过我回家,我觉得那个催人的电话太幸福。也许真正的幸福从来都是这样平平淡淡、简简单单的。我们在爱里,逐渐把纷纷扰扰的人世间,忘得一点儿不剩。
去见他妈妈的前一晚,我没怎么睡好觉,心里总是害怕,虽然在他的鼓励下,我已经自信多了,可那些根植在体内的自卑,这时候又跑出来不让我安宁了。
那天早上,我们老早起来,我满心就想着怎么没提前买两件好看的衣服。我以前觉得自己挺好看的,那天就觉得哪儿都不好,眼皮也是水肿的,皮肤还没有消退我对深圳气候的过敏。丑媳妇怎么见公婆?何况第一印象又是那么重要。从我们的“家”赶到他父母家的一路上,我觉得时间太长了。
到了他家门口,我连楼都不敢上,着急得脸憋得通红。我跟他说你等一会儿让我先缓缓,他没当回事,说你缓个什么劲儿啊,不就是回我家嘛。我拼命在外面吹风,想让风把脸吹白一些。他家人这时开门了,我就这么丢脸地进去了。
平时我也不是个扭捏的女孩,但那天我就打心眼儿里害怕,跟小时候进老师办公室的感觉一样。我在心里拼命给自己打气,让自己看起来从容自如,可我光顾着想怎么给自己打气怎么让自己从容了,他们说什么我都没听见。我回过神儿来的时候,就听见他在旁边拼命夸我来着,我坐在他旁边,身体僵硬着,腿都有点儿麻了,用筷子的手也不太听使唤。我能听见自己咀嚼的声音,在心里对自己说这动静太大了,又觉得勺子碰碗叮当地响,我怕人家觉得我小气,想让自己看起来实在一点儿,特地多吃了一些,人家都吃完了我还在吃,都吃撑了,也不知道自己究竟吃了些什么。
回去的路上,等我清醒过来一点儿了,对刚刚的表现失望透顶、后悔莫及,恨不得要重来一次。
他后来光顾着问我对他爸妈的印象了,没留意我那副窘迫德行。
有那么几天,我隐约觉得有点儿不对劲,但具体是什么,我也说不清楚。我想,这就是关系,是要经营的。
完美主义者的我,无数次幻想要有个完美的恋人,直到遇到他,我突然觉得,世界上并无完美的人,但可以有完美的感情,就像我们这样,找到彼此,两个人都觉得是自己占了便宜。我学着书上说的,认为现在正是磨合期,是两个人主动为了对方而把自己磨得合适的时期。我打电话给我那个什么都不懂的妈妈,要她把我的各种证书证明都寄过来,我要在这边找一份工作。我妈那会儿从没寄过快递,不知道打个电话快递就到家来取货了。她一股脑儿把我要的东西全给收拾出来了,大冷天的还跑出去买了五斤他爱吃的瓜子。快递员一来,看到乱七八糟的一大堆,嘱咐我妈妈下次别这么放东西了。
那个晚上,我在外面走,想着即将寄来的家当,想着我们两个人有点儿冷却的关系,想着这样简单的未来,路过花店,想着家里已经有两条鱼了,理应有几盆花,白天他出去,我总能有一些陪伴,我买了那种叫作“永结同心”的小盆栽。后来我回想起来,真难想象我居然成了那种自己一直不认同的女人,我看再过几天,我就要拎着小手包踩着高跟鞋出去跟妇女们打牌了!
我慢腾腾地拎着一大堆“爱的心意”回家,他正坐在我平时写作时坐的窗台上敲键盘,旁边摆了两瓶啤酒。
我心里奇怪,也没多问什么,就给他介绍我今天都做什么了,给他显摆我今天买了什么,拿出几盆盆栽,邀功似的等着他夸我贤惠有心,然后我就看到他笑里的疲惫和沧桑,心里虽然不是滋味,但总觉得这是感情里常有的事,温度太高岂不既烫手又吃不消。我那时还以为这才是好事,这才是在平淡中感受生活,这才是真实的爱情。想到这些,我又开始内疚,这么长时间,我从不知道他早上在哪里吃饭、吃什么,中午晚上吃得好不好,我觉得我这个女朋友不合格,想着应该从现在开始关心他的饮食,给他做好吃的。我甚至还生出了小妇人的心思,想或许这两天我太忙了,没关心他,房间也没收拾好。一个男人下班回家,若是看到家里温馨干净的样子,再看到一个乖巧漂亮的女人,这白天的多少累,不都没有了嘛。可我没有做到这一点,我在心里发誓要给他个惊讶瞧瞧,瞧瞧我仇小丫是个多么不可多得、举世无双的好媳妇。就从这几盆盆栽开始!
第二天早上,我破天荒地起来送他上班,像模像样地提醒着他有没有忘带手机、钥匙、电脑。我这么唠叨着,就差哈着腰嗲着声喊一声“加油哦!”他突然回头叫了我的名字,用的是自我认识他以来,他从没用过的语气和方式。
恋人之间是很微妙的,一个爱你的人叫你名字的方式跟别人一定是不一样的。他那么一声,我一下子愣了,当时心就凉了半截,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好强打精神,问什么事,我看得出他也是故作镇定,嘴巴都张不开了,勉强挤出来一句话:“我家里不是很同意我们两个。”他的这句话说得非常轻,非常婉转,但我当下就什么都明白了。
那虽然是“轰”一下,但我当时还能站住,一句话也没说,就在那儿叠被子,仿佛见过世面经得起风浪,他连“再见”也没说就走了。关门的声音一传过来,我的腿一下子软了,瘫在床上。
“我家里不是很同意我们两个。”后来,这句话在心里一直经历了好几次变化。我先是害怕,后来觉得很讽刺,再后来,开始理解。
我忘了来这儿是要见他的家人而不是跟他成家的,可我已经不自重到这种程度,必然没什么好结果。
所以,我们被告知一定要分开,没有商量余地。
(二)
我在小屋子里晕得天旋地转,一下栽在床上一天没起来,看着窗外从白天一直到夜晚,直躺到每天他快回家的那个时间才起来,站在二十楼露天的阳台上往下看,第一次觉得人生的道路漫长艰难。
他没回来。
我慢慢起来,打扮自己,然后走出门去。
因为来到这儿很多天,除了他什么也看不到。
记得刚来这城市时,我觉得这里的树才算树,这里的花才是花,这里的街道才是真正的街道,因为这里有我和他,有我们共同的未来。
刚下飞机的晚上,一场突如其来的秋雨从天而降。那雨一点儿也不大,但需要人打伞。他一只手撑伞,一只手搂着我,我第一次真真正正觉得自己像个女人。
我终于等来了风雨里和我同撑一把伞、同走一条路、同回一个家的男人。我的两条胳膊环着他的腰,整个人都趴在了他身上。我那时穿着前摆短后摆长的裙子,风一吹就可以看到雪白的大腿,那真是我捂了一冬天的腿。
裙摆在我们身后上下翻飞,像庆功的彩带。
他有点儿不满我的露骨和卖弄,又舍不得,只好当成是一种“大气”来看待。他像一个凯旋的英雄,像在我身上插了一面写着他名字的旗帜,像对着路边所有的人宣布,这是我媳妇儿,我领她回家。今夜是胜利之夜,明天开始再定规矩。我里里外外透着张扬,他当时管这种张扬叫自信,后来我才知道,他一眼就看穿了我的自卑,他想让我快乐,宁愿给我这样的自信和张扬。
他比我大好几岁,在一起走,我像只上蹿下跳的猴子,左摇右晃。他像个牵着绳子耍猴的人,像个宽容包含的兄长,走在学校里,有时他会突然逗我说咱俩去开房啊?我就立刻憋着气做作地大喊:“学长,你不要这样了啦!”然后我俩就看着对方从偷笑到大笑,笑到另一个世界里去了。那段时间我俩约好了似的一起说疯话,用了好多从前和以后都不用的词语,比如“以后”“咱俩”“未来”,这些词,我再也没跟另一个人使用过。之前认为“我爱你,我喜欢你”之类的都是蠢话,是猪脑子的人才能讲出来的话,那段时间我俩都成猪了,没头没尾、莫名其妙地就突然来那么一句。
后来我经常想起他,像孩子一样说着说着就在空中比画着一个巨大的圆的样子。
他给我穿他的衣服,我像个孩子一样在那儿不会动了似的看着他给我系扣子。在那段时间里,我们偶尔互为对方的孩子,偶尔互为对方的家长,偶尔为兄弟姐妹。我都忍不住怀疑起来,以前没有他我是怎么活过来的!
我真是太痴迷这一套了,就好像他给了我一方天地,不管在什么地方,我在他的天底下,可以做得蛮不讲理天翻地覆逍遥自在,无须问何年何月阴晴雨雪。他总是看着我在人前人模狗样,回到他身边来就露出我所有的阴险狡诈,自负脆弱。
爱情有一种魔力,它会让一个人的缺点在另一个人眼里变成真实。
他走着走着就把我扛起来,横在他肩上,我一伸手就感觉好像能摸到天了。
我们在风里雨里,在他的大学校园里,在众目睽睽之下,一起走完了我们青春里的最后一段路。说了什么话,都不记得了。
那个晚上不是我这一生最风光的晚上,却是这一生里最有风情的一个晚上。那个晚上并不是我们的初夜,却是我们这一生谁也忘不了的一个晚上,我们一起从长春飞到深圳,从一段过去里出来,遇见一个梦想了已久的,此刻却近在眼前的人。
但我们将彼此留在了梦里。
风吹醒了我的脑袋,让我觉得自己好像第一次在看这座城。几天前是我和他一起走,那天晚上是我自己,年轻的孩子们一个个一对对一群群地路过。
裙角被风吹起来,我就笑,呵呵,这样的感觉才最熟悉嘛。一个人不停地走在陌生或熟悉的人群、风景、车水马龙、白天和黑夜里,这个我好像才是我,好像又在旅行,一如过去一个人生活的许多年。
还要走多远的路啊仇小丫?人的一生都要这样一直无休止地走下去吗?一会儿要回去的地方,已经不再是我的家了。
我原本以为这一次终于可以停下的。
深圳大学旁边有许多小食街,许多大排档,许多年轻又有朝气的学生,三五成群的女孩子从我身边走过,我过去也是那样子的,和姐妹们一起逛街,对未来抱有幻想,有牢骚、有怨恨、有争吵,大哭又敢大笑,现在那些样子有点儿模糊了。这里温暖热闹,但我不属于这热闹。
走在哪里也不敢深看,每看一处就觉得那一处伸出一只手来,打在我脸上,那一路我走得,心疼,脸疼,浑身疼。
那天我吃了好多广东小吃,我是怕再没什么机会吃了。那些东西的温度,好似都有我们曾经的温度。我点餐、吃饭、付钱,努力让自己做出得体的样子。我觉得自己既不自重又窝囊,心里已经没有底气了,已经空了,我得端住这个架子。
世界上有许多比爱情更重要的东西,然而是爱情,把我从深渊里拉了出来,给了我前所未有的快乐、安宁和希望。我知道我能再次爱上一个人并被这个人爱着是怎样不易、是多么难得,我因为这份难得的爱情甚至把以前那些在丑陋泥沼里的挣扎都当成是有意义的。呵,就这样一下子被粉碎了,以前的辛苦我可以永远不提,可以一眨眼全部忘掉,然而我怎么能忘记这份爱情呢?
往现实处想,把这个人和这段情彻底忘记需要一段时间,再去认识、了解、爱上另一个人又需要一段时间,还要把自己重新向另一个人推销一遍。这搞不好又得几年的时间,前提是我可以从这段感情里走出来。
突然,我觉得自己好窝囊,那么多年的辛苦,那些我之所以为的不可抗拒的命运,那些我所认为的全部意义,就在一顿饭的工夫里被人定夺了。凭什么呢?凭我爱他,凭我给了他这样的权利,而他将这权利用得一点儿都不剩。我认了。
我觉得自己就像这时代里的小丑,上蹿下跳,窝里窝囊,还真自作多情地以为找到了真爱呢。
我想通过吃来稳住自己,通过胃的充实来稳定心肝肺的情绪。虽然没什么实际用途,但这让我感觉自己终究为难受的五脏六腑做了点儿什么,不至于束手无策地什么都不做。这个时候,我想让自己做一个对自己负责的人,好像人给劈成了两半,一半要批评另一半。
我在网上发了个状态,说喜欢广东人的务实,喜欢晚上穿梭于各种热气腾腾的大排档,喜欢年轻学生的朝气蓬勃。末了,不咸不淡加一句“只有飘过的孩子才知道家的意义”。
那天晚上,我一口气吃了好多东西,有肠粉、腐皮,有各种叫不出名字的东西,好像一辈子再也吃不到一样地大吃。我以为,是不是我多走一走这条他走了几年的路,多吃一些他吃了几年的东西,就能多沾到一些他的生活气息,离他更近。
我进了一家甜品店,吃了他们家的榴莲蛋卷。我对老板娘说好吃啊想一直能吃到。老板娘憨直可爱爽朗,用带着广东口音的普通话说:“这都是我家老公做的咧!我家老公呀,他做东西可好吃啦!你看我结婚时还瘦瘦的,现在都被他养胖了啦!我老公啊,这些东西都是他自己研究的呀,他多聪明啊。我平时哦,看店也没什么事,嘴馋了就偷偷拿几个吃哇,哈哈,忍不住嘛,太好吃啦!”我被她的情绪感染了,心里是说不出的滋味。她说我很喜欢你,你要常来玩哦,我说我也希望啊,自己在心里接了下一句,可是我明天就要走了。
那会儿我好像傻了,完全没有捋清思路,深圳又不是他们家开的,为什么失恋了,我就要离开这个城市呢?想不通,过度悲伤的时候完全没有力气思考,像一个活不起的人,干巴巴地等着人拯救,干巴巴地等着人给你下命令。
我像是恳求,又像是赌气,信誓旦旦地跟老板娘说我还会再来捧场,然后在老板与伙计的恭送声中笑意盈盈地离开,心如刀绞。
那天晚上,我带着多买的好几份榴莲蛋卷和几天前他一直吵着要的柚子回去。
他坐在那儿,一处也不放过地盯着我,啤酒洒在身上,眼睛似红非红。我心疼眼前这个男人,一下子要忍不住哭出来,一下子又忍住了。
我说:“我给你买了柚子。”
“我不吃柚子。”
“这几天你明明一直在说柚子柚子的!”
“我是以为你喜欢吃……”
“我也不吃柚子啊!我是以为你喜欢吃的!”说着我就嚷起来,朝他喊,喊着喊着我就要哭,但我不能在这时候哭。
我看着鱼缸里还在游泳的两条鱼,发现动物其实比人有智慧,它们知道怎么在有限的时间里享受能够拥有的一切安逸,人类却总想太多。
我拿着柚子走过去说道:“咱俩把它吃了,咱俩认识这么长时间,还没在一起吃过柚子呢。”我也不知怎么冒出这么句话,听我这么一说,他赶紧把柚子接过来。我不会买柚子,好厚重的皮,我看着他用钥匙把柚子皮豁开,都没有力气的样子。我吃一口,对他笑一下,他不敢看我,就盯着电脑。
我们何止没有一起吃过柚子,还没有一起去过海边,没有一起去唱歌,没有一起去爬山,没有一起去旅行……我们没有一起做过的事情太多了。本来计划好那些事情要用一辈子去做的,以为这样就能把剩下的几十年填满,就不会厌烦,谁知道时间不够了。
我拿出榴莲蛋卷说,这家店的蛋卷很好吃,我多买了一些,你尝尝。他说,你喜欢吃就放在冰箱里吧,等我给你空运过去。
我们谁也不敢提,榴莲的谐音是留恋。
在后来的日子里,我再也没有吃到榴莲蛋卷。
每一个饿了或者不饿的时刻,我都在想它。
都在想,我不能做一个失约的人。
在巴尔干被陌生的卡车司机威胁时我没有哭过,家庭的担子好像一下子都压了下来挡在前行的路上时我也没有哭过,但我为了一个吃不到的榴莲蛋卷哭了。
一个成年人因为这样小的事情而在深更半夜掉眼泪,是很丢脸会让人笑话的吧?
(三)
我离开那个我和他用很短的时间筑造起来、用瞬间摧毁的小家时,想好好收拾收拾自己,想走得体面一点儿,可慌乱得好像连鞋都来不及穿。
早知道是这样的结局,早知道时间过得这样快,当时应该把每一天当最后一天来过的。他送我登机,临别时给我一个敷衍的吻。他的头低下来的一瞬间,那个表情后来一直刻在我的心里,提醒我,看人不要看得这样仔细,平白给自己增添不开心。
我若无其事地说了句“再见”,头也没回,我想,不能回头,回头就说明我在乎,在乎就说明我输了。
我极力想让自己离开的背影洒脱或性感一些,可背包实在太重了,重得我要驼着背,深一脚浅一脚地晃晃荡荡,姿势又蠢又笨,像只蜗牛。如果我那时知道那个像蜗牛的背影就是这辈子留给他的最后一个背影,我一定不顾一切认认真真地给他一个拥抱,或者一个吻,然后,那个转身漂亮一点儿。
我默念着最好让这笨重的背景赶紧消失,进了安检口趁着人多混乱,我终于鼓起勇气回了一下头。
呵呵,那人并不在灯火阑珊处,早消失了。
飞机上,我俯身再一次看这座城。这的确是一座年轻的城市,有年轻人的稚气、希望、繁忙以及美好。我的世界里天一样大的事,往这车水马龙里一放也就那么回事了。
我的一把眼泪从中国南边洒到北边,从青松大海洒到白雪皑皑。
下了飞机,是长春的冰天雪地,这寒冷似乎带着阴谋,好像上天恶意造成的,因为它冷得彻骨,冷得离奇,冷得恶毒和可怕。寒气从四面八方涌来,丝毫不想放过我,从单薄的鞋底直逼五脏六腑,摆明了态度要来毁了我。
的确,我是从天上直接掉到这冰雪地上的。
长春的天空下着雪,是那时的我最需要的那种雪,不太看得到,只是感觉得到,细细软软,有点儿像雨又有点儿像雾的样子,落在睫毛上凉凉的,转瞬就化成了眼泪,贴着脸的轮廓心安理得地淌下来。冷气直抵心头,跟我的心迅速沆瀣一气、狼狈为奸,一同缥缈,一同恍惚,一同无情。
我问这车水马龙,问过往行人,问皑皑白雪,它们好像也同样问我,你究竟在这尘沙中挣扎个什么劲?我那样出现在人群里,我的哭、我的笑、我的张皇或者失落,丝毫引不起人们的兴趣。风雪扼住我的喉咙,风吹得我仅剩一些残破情绪。我看着终年沉默无语的公交车,载着人过去,突然整个世界在我面前倾斜了一下,灯火阑珊一瞬间变得模模糊糊,我不知道自己是站着,还是躺着,还是滑倒了。
那时我想,同是失恋,对一方来说是不能承受的痛苦,对另一方来说可能是很轻松的事,这有点儿不公平,所以开始恋爱的时候先不要海誓山盟,应先讲好,以后若失恋,甲乙双方概不为对方的任何痛苦或闪失负责。
我那么结结实实地一摔,好像醒了。像我这样求生存的人还能拿失恋当疼吗?好意思说吗?我要去好姐妹娄晓云家,爬也得爬过去,滚也得滚过去,在这儿不被车轧死也被冻死了!
刚起来就有电话打过来,吓我一跳,因为我不敢告诉家里人我从深圳落魄地滚回来,而我的全部家当和各种资料档案正在飞往深圳的路上。电话正好是我家里人打来的,我战战兢兢地接听,是我九岁的妹妹。她哭着问我,姐你什么时候回家啊,我好想你。我想撒个谎结果没编出来,因为我忽地想起当初他在我家带我走时我妹妹也在哭,说不要带姐姐走,说这是个坏男人,来了就要把人给领走。
我说我现在已经在长春了,刚想告诉她别声张,我爸妈在那边已经听到了,赶紧抢过电话问怎么回事。他们是做父母的,这种事,比谁都敏感,他们早已经知道怎么回事了。我还嘴硬,我爸说:“你们吵架了?”我说,我们怎么可能吵架?死活不说。我爸说,那你怎么突然回来还不回家,我实在不会撒谎,支支吾吾说我想家了。我先跟朋友待几天,就赶紧撂下了电话。我实在受不了了,再说下去我就要哭出声音了。
我这样跌跌撞撞一路孤魂野鬼似的回来,辗转找到娄晓云,我像多少年没见她了似的。
娄晓云面儿上对谁都好,但谁也不敢拿她当软柿子捏。这女孩子,要温柔有温柔,要泼辣有泼辣,正因为她像对谁都好似的,我不太愿意,好人赖人你都对人家那样,那对我这么好有什么意思。然而,那时的娄晓云是一个缺点也没有了,她就是我的救命恩人,比亲人还亲。
娄晓云刚结婚没多久,自己弄了个小店面当起了咖啡馆老板娘。我去找她时还有个好朋友也在,看到我回来,大家先例行客套一番,接着都有些不解地,问我怎么回来了。我还是装,他们开始信以为真,但后来就看透了,说,你别装了,你开不开心我们要是看不出来,那这种智商没法儿在外面混!
娄晓云不是那种会跟你说只有走错路才会看到不一样风景的人,前面有火坑的时候,她不拦着,反而会一脚给你踹里面去,等你知道疼了,她再把你拉上来,然后结结实实告诉你,眼泪再多,灭不了火,你那几滴当水喝太咸,冲马桶又不够。她会告诉你,好运不会站在弱者那边,她会戳着你的脊梁骨,让你直起腰来。
另一个朋友小球,是个嘴巴极贱心底极软的人,看我这么落魄,想着我走时信誓旦旦威风凛凛的样子,实在可笑极了。
娄晓云憋不住了开口就骂,快点儿让那个浑蛋男人从你的生命里滚出去!她的骂,那是真的骂。这要是平时也就罢了,她娄晓云就是骂天皇老子,我也是要跟着骂的,但今时今日,她娄晓云居然敢胆大包天骂我的男人,我怎么能忍?!爱情这种事,一个巴掌怎么能拍得响?!
我那会儿有一肚子委屈,但在娄晓云面前不值一提。她可是过来人,无论我想找点儿什么借口,最后都自取其辱,只得忍着,拼命点头,她说什么,我就拼命点头,好像点着点着就能点明白似的,点得眼泪都出来了。
我一哭可了不得,他们都吓傻了。我是什么人?是抽三巴掌也不会掉眼泪的女人,是男人也要叫我一声哥的女人,一向活得粗糙,什么事儿在乎过?但这次的哭真是憋不住了,低头时一不小心眼泪就流出来了。
他们一个推一个,表示这时候得有人说点儿什么。小球那个贱人说,铜盆烂了分量在,失节事小,饿死事大,你吃碗面。
娄晓云说,仇小丫,你不傻,你只是实在。转身又对小球说,她有什么错,她也就是一个人苦惯了,贪了人家给她那点儿好,她以前没那么乐过,有个人给她那么大乐处,她就迷住了,知道是坑,也舍不得回头了。
我强憋着,怕两个人哭起来,控制不住局面。
那几天,我一直紧贴着娄晓云,她打电话给她老公,也是我小学同学老祝,说小丫回来了,你自己到外面找住处吧。老祝问小丫怎么回来了?娄晓云没好声地跟他喊,哎呀,就别问了,哪儿那么多废话!
我跟娄晓云待在一起,我说我现在病了,只有你能救我,我离开了你就得死。她白天把我带到店里,那会儿一整天一整天的一个顾客也没有,我俩就坐在吧台后面,她忙着修这补那,我就傻傻地坐着。出了门她必须得看紧我,因为我那时已经只剩下半条命,魂都没了,根本不会走路,不会看车。
她给我做饭、做好吃的,她婆家有事,她就把一个家扔给我疗伤,随便折腾。
我不回家其实还有个原因,是我前男友的家人觉得我精神特别容易亢奋,可能是已经得了甲亢,怕影响后代。我把这事儿跟娄晓云说了,她差点儿把菜刀抄起来,没好气地骂我。
我说我也没白去啊,起码去一次还知道我自己生病了,以前都不知道。
我不是说气话,以前在德国上学时总是要一边做兼职一边学习,三更半夜不睡觉,担心睡得太舒服,就只在地板上铺床被子。当时我自作聪明地以为那样能更有忧患意识,不让自己被惰性拖垮,但当我得知自己可能得了甲亢,并也认为这种可能性非常大时,我以为自己真的病了,在娄晓云家的那几天简直像是在等死了。
(四)
半个多月后,我觉得自己稍微像个人了,就买了一大堆东西回家。我知道,我的家人已经等我很久了。
我不想让自己看起来太落魄。
我先挤出个微笑,再开门,进屋一句话不说,拼命从包里往外掏东西,都快把我自己掏出来了,我妈看我这样子觉得也没什么大问题,还知道吃呢。我一边介绍吃的,一边说深圳怎么好,对于他和他的家,对于在深圳到底经历了什么,只字未提——以后也没再提过,把那段回忆自动抹去了,除了我自己,除了他和他的家人,谁也不知道。而那些让我无法理解或耿耿于怀的东西,很快就会被他们一家人忘记、被他忘记。我可以选择偷偷记得,也可以选择偷偷忘记,这是我给自己争取到的唯一的主动权。
我妈已经把他当女婿了,一会儿问他咳嗽好没好,说要给配点儿药,一会儿又说,这孩子挺好,告诉我要懂事,别跟人家吵架。我哼哈地答应着,想,能撑就再多撑会儿吧。
我用了全力,给家人都说困了,等回自己屋里去,关上门之后,眼泪才懂事地掉下来,时间掌握得刚好。我不是哭自己,哭的是这屋子里的三个人,每个人都装了一肚子心事,但谁都没有先提出来,我哭的是这份理解和包容。
二十二岁,我一不小心成了一个行万里路的女孩,心里一直掖着藏着太多的人和故事,没处发泄,没人分享。
脚上的泡是自己走出来的,没脸喊疼。
我出国一走几年,死活都难预料。我妈心小,我爸心大,但心再大他也是个父亲,只有我常常忘了自己还有个家,忘了自己是他们的女儿。
我每次一回家吃饭,我爸都得先说一句:“总算能吃口团圆饭。”这话是说给我听的。
过了一段日子,他们渐渐觉得不对劲,因为我妈寄到深圳的包裹又原封不动地退回来了。我给快递打了好几个电话,怕快递到那边给他打电话他会嫌烦,就趁着它刚到深圳时给要回来了。爸妈小心翼翼地问我,怎么不见你们联系,我就用各种理由搪塞,说都忙。爸妈进屋不看我,先看我掉在地上的头发。
可怜天下父母心,一旦失恋,心疼我的还是爹娘。
我不敢在他们跟前有任何情绪,我的父母这么多年没享过福,我爸全年下来唯一的娱乐,就是在年三十晚上跟左邻右舍打会儿麻将。我不能没怎么孝顺过爸妈,还总不要脸地伤他们的心。
男朋友跟我视频,摄像头一打开我被吓了一大跳,我看到一张比一星期前老了十岁的脸,恐怖得简直看不下去。那眼神就好像是野生动物的,充满血丝,如果眼神能杀人,我现在早没命了。他一动也不动地盯着我,问你这几天去哪儿了,我心想你还有脸说,让我一个人孤立无援地回来我死在路上你都不知道,还有什么资格问我这几天去哪儿了!再说,就算我跟人结婚了与你又有什么关系!但这只是我的心理活动,我其实很想他,不想用这仅有一点儿的见面时间来吵架,我说不敢回家。他逐渐缓和下来,委屈得像个小孩子,都要哭出来了。他跟我讲这些天喝得怎么昏天黑地,怎么被哥们儿扛回家,膝盖怎么摔得都是血,我们各自安慰几句便又睡去,他问我什么时候回去。我笑了,我说当初要我走的不是我自己。
他问我你还会回来吗?我心想,你过来找我我才回去。
再后来,我看到他把我们住过的那个小家一点点布置成我曾期望的样子,置办了我想要的小家具,在视频里给我看,说就差你了,等你回来。
我心里不舒服,我觉得他应该更主动一些,可是他越来越忙,我也越来越忙,忙到有一天我突然觉得好像很久没有跟他说话了,一上QQ,发现他的头像已经不在了。他把我删掉了,这是我怎么也不会想到的,我不懂这是什么意思,申请加了几次也没加回来。
恋爱这种事儿,结束时从来就不需要征得两个人的同意,而另一个人总是要很久后才明白过来。像陶子唱的那首歌:“太委屈,连分手也是让我最后得到消息。”
我想,非常非常想问他发生了什么,一切都是怎么回事,是有人逼着你这样做吗?但我仅剩的那点儿能够维持我活下去的自尊心不允许我这样做。
我装模作样活了那么几天,终于忍不住了,我不太懂这是什么意思,毕竟当时的告别没把它当成真正的告别。我想了许久,或许我还可以给他发邮件写信。但写什么呢?哎哟,好久不见啦!不行,太轻佻。想来想去我记起还有一些我认为重要的东西在他那儿,就给他写了一封长长的信。实际上这信我是真心实意写的,但通篇怎么看怎么觉得虚伪做作,比如我说感谢遇到他,比如我说我还爱他,然后我又没头没尾地说要他把我的东西寄过来。而这么一封不着调的既动了心又动了气的信,发过去很久,也没有回音。
我一直在等,从白天等到晚上,天黑了,点灯,接着等。
开始是生气,恋爱时千言万语说不尽,分手时三言两语要转身。
那时,我在这件事情上想开了,人走了,连招呼都不打,我就当自己做了一场梦!分个手人家还给你写篇论文?还给你摆个分手宴?仇小丫,你需要醒一醒了。
但后来开始着急,担心他会不会出事了,究竟是不是还活着。直至对他的要求越降越低,本想要一个疏通心意的答复,低到有个答复就行,低到知道他还活着就行,低到希望我有这个权利知道他还活着就行。
我给他的人生想了一百多种可能,看这一百多种可能里有没有能跟自己挂上钩的结果。
我的心还没死透。
这样过了几天,未读邮件里终于有一封是他的名字,我赶紧打开!只有一句话:“我会尽快给你寄过去。”
心凉了。
就这么一句话,不是我期待的那样。
那一刻我有点儿意识到了什么,发了疯一样对着这句话看,简直想把电脑拿火点着了再放在水里泡一泡。我想是不是要像看武功秘籍一样用些特别的方式,我正着看,倒着看,试图看出点儿苦衷、念想来。我想不可能这么简单啊,你别看只有一句话,这句话很有可能大有深意。
半小时后,我的眼泪才哗啦啦地倾泻而出,我忍不住了,给他回了句曾经打死我也说不出来的话:“你难道不爱我了吗?”
刚点了发送键我就后悔了,我难道要生生地等着人家给我回句“是,我不爱你了,我看错人了”吗?我不要这样,我怕这句话已经在路上了,赶紧敲电脑给他回信说:“你不用回答了!”我说我不听了,没兴趣听了,快马加鞭地按下发送键,好像晚一秒钟他的答案都会发到了似的。
我起来照照镜子,发现自己不但没让激情和想念给摧残瘦了,反而水肿似的胖了。这让我愈加鄙视自己没出息,没有资格继续怀念那段短暂而激烈的爱情。
我意识到自己终于失恋了之后,什么事情也做不下去,只把自己关在家里,趁着眼泪流出去的间隙在电脑上敲点儿文字,另外就是吃,我心里一难受,首先就想到吃。一边吃一边羡慕那些即使难受时胃也有志气对食物摆出高姿态的人,那样的人失一次恋起码能出落得脱胎换骨,我失一次恋恨不得能胖个十斤八斤。这对于一向要强的我,简直是雪上加霜的打击,我本以为变得比以前漂亮一些也好从容地在他跟前摆摆姿态,但这下我连气他的资格都没有了,唯一能做的,就是骂骂自己有多么窝囊。
我开始破罐子破摔,横七竖八地躺在床上,把衣服袜子扔得满屋都是,不洗碗,吃油炸食品,喝碳酸饮料,“反正你现在看不到我,反正你不娶我,我胖不胖丑不丑跟你也没关系了,这下我自由了呢,爱怎么折腾怎么折腾,我要作上天!有本事你来管我啊!”
我甚至还想问他:“你说过,我们必须要在一起的啊,你说过我们要永远不分开的啊。”这话我是有理由问的,然而当我需要问这句话时,也已经没有问的必要了。
我过了一个失魂落魄的春节,最怕好心的亲戚问我:“哎,你前段时间那男朋友怎么样了?”
毕竟我看起来怎么也不像一个为情所伤的女人,没人相信我能有多少痛苦,而且我的一张圆脸使我在悲恸面前也很难显得悲伤和严肃。
幸好没有人多嘴。
我曾以为他删除了我的一切联系方式后还会经常想念我,我对任何一个来我页面的没有头像也没有好友的空ID欣喜若狂,我盯着那个ID名字和上面的城市地址分析来分析去,试图找到任何一点证明是他的蛛丝马迹。每一个可疑的空头像出现都能让我失控地立刻回头检查自己主页,有没有哪句话说得不合时宜,有没有哪句话他看到会有点儿失落。我也会责怪自己,为什么刚刚说了那样的话,要不要赶快说点儿好听的补救回来,或许他一会儿还要来呢。
失恋就像一场大病,将人折磨成非人的样子,让人从里到外失去了主心骨,失去了意志和灵魂,失去了曾经信仰的一切,让人变成一条饿疯了的狗,对着一切尚有余味的空肉罐头疯狂追逐和绝望咆哮。
太侮辱人了。
在以前的生活里,我也常常遭遇无奈,可不管怎样的无奈几乎都是可以面对的,纠结一段时间,要么跳过去,要么绕过去,或者索性换一条路走,总之不会把自己堵在死胡同里。唯独失恋这种事,真是一点儿办法都没有,它是软刀子、慢性毒药,无影无形,让你浑身瘫软、四肢无力、大脑空白,你除了眼睁睁地看着自己沦陷下去,别无他法,这对于一个一向要强的我,痛苦得无药可医,只能靠麻木来缓解自己。
我在窗台前一坐就是几个小时,没完没了地想,可似乎怎么都理不清头绪。“他并不爱我,他只是让我以为他很爱我,我可以搜集出一大堆证据来证明他没那么爱我……可是我不能这样做,这种做法对于一个女人来说是没有丝毫益处的,那完全是在自讨苦吃。”
我让自己忙起来,有没有意义无所谓了,人活着才有意义,死了还谈什么意义,我可劲儿地催眠自己。自个儿的身子,不让用?谁也管不着我!我想让自己忙起来,忙到脚打后脑勺,累得动也不能动,把想说的话、想念的人,都交给梦去处理,在梦里就算我对也好,错也好,哭也好,喊也好,爱也好,悔也好,都能痛痛快快,没人笑话,而白天的我还是我,是养家糊口的仇小丫,不能被任何事打败了。
窗外的雪化成了水,墙角吹起了打着卷的风,那条被白雪覆盖的街上,曾经蹦跳着两颗最快乐、最感恩的心,现在呢,时间过去了好久,垃圾袋都被风吹起,重新见天日了,这就是春天来了。
东北的春天来得晚一些,这让我舒服,我不想自己的心和外面的天气是两个季节,那会让我觉得自己被整个世界抛弃了。
(五)
我终于鼓起勇气,一个人偷偷摸摸去医院做检查,没让家人知道。我自己在医院里抽血时一点儿都不害怕,我觉得更可怕的事我已经经历过了,只是我每每看到身边的女孩被家人被男友呵护着从身边经过时,就感到十分心寒。
几天后,我的检查结果出来。我提心吊胆地去取,医生说你没病啊,你就是抗体低,需要好好调整饮食和睡眠,连药都不用吃。虽然我知道即使生病也不至于死,但仍有一种劫后余生的庆幸,我在这世界上的财产就只剩这一条命,我居然还那么不知道珍惜。
我为自己还能继续活在这世界上高兴,“活到现在真是一大奇迹,真值得庆幸。”出了医院,我在春寒料峭的街道上笑得愤世嫉俗,我好像突然明白了什么,那股明白让我直起腰,昂起头。即使心里仍然莫名委屈,但那股委屈让我浑身充满力量,这股力量十分熟悉,在欧洲,在每一个绝望和屈辱的时刻来临,我的身体都能迸发出这种力量。
他们说我得了病,那么就当那个恋爱里的我得了绝症死了吧,现在在这条路上走着的是一个新的仇小丫,带着一路走来的斗志、经历和教训。
我给娄晓云打电话:“出结果了,我没病,滚出来给我庆生。”
娄晓云长舒了一口气,她比我敏感,她一开始就不信我有病,只是看到我那副实在活不起的样子,既担心又不敢肯定,现在,她为我开心,也为我难过。但她什么都没说,她带上几个朋友来接我一起去吃所谓的庆生饭。我悲哀而绝望,却仍然执着地以胜利者自居。
阳光晃得我眼泪流下来,我想起他,想起曾经的自己像个无辜的傻孩子。
娄晓云英姿飒爽地走过来,迷迷糊糊的我突然一个激灵。这个头发已经长到过臀而且发质好到可以直接去拍广告的女人,这个好像从出生起就带着长头发的女人,一剪子把头发剪了。我以为长发女人想剪短发有两种情况,第一是失恋伤心想要一个所谓的从头开始;第二是她活着活着就自动完成了一次生命大换血,娄姑娘显然是后者。
她兴高采烈地给我看她留长发时搂着老祝的合影,不需要说任何话,她浑身都散发着让男女为之着迷的魅力,那魅力不言自明:是的,我还是那个娄晓云,曾经真诚地犯傻,现在真实地快乐,不管你怎样看我,不管我是什么样子,我被人爱着。
这样的她真是太性感了,她是真正勇敢的人,是在一个痛苦而无奈的大环境下,真正知道自己需要什么,并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丝毫不迟疑的人。
那个吹牛不打草稿、声称暗恋了我三年的男人张某其实和我认识有四年了,我们在这四年里互相看着对方起落、成长、变化,互相打击,在伤口撒盐,落井下石,看对方笑话,我们曾巴不得对方混成狗然后趴着过来求自己,我失恋了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来趁火打劫,软硬兼施逼着我给他制作一部小成本片子,他投资,剩下一切我来操刀。我知道,他是想让我真正从郁闷里走出来,走进那个真正属于我的天地里。
而小球去了北京,玩起了独立杂志,终于走进了那个他一直向往的领域。
我失去了爱人,却得到了爱。从失恋里走了一遭出来,更知道人生里什么东西是弥足珍贵,什么东西应该果断放弃的。
我庆幸和感激自己是一个朋友比钱多的女人,是一个得到的爱比受过的伤更多的女人。
感激我和他们相遇,感激他们一直都在,感激他们一次次对我无条件地信任。
我慢慢地恢复了常态,抑郁转换成亢奋,饱满的痛苦,充足的底气,扛得住流年,经得起变迁,明白了原来世上没有凭空的美丽,美丽一定要经过打磨、训练,这样的美丽看似巧夺天工,实际上早已经过了长久的寂寞和修炼,因此才持久且耐人寻味。
回来时,我走在去年冬天某个深夜里哭过的那条下雪的路,发现那里居然已经开满了好看的花,这不可避免地勾起了一些去年的回忆,继而百感交集了一下,然后便甩着半长不短的头发若无其事地走在芳香四溢的春天里。
后来,由于有些事情无法彻底忘记,我就成了一个说故事的人,写字成了我的日常状态,不为什么,也许是我需要有一个发泄的出口,而我也很幸运地找到了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