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到人类的认同。
潘森站在角落里,正好是一个拍摄的好位置,工作室一直有人在这里拍摄,潘森也感受到了现场的气氛,他就不太急于去找欢欢。
欢欢去了哪儿呢?
作为他的官配,总该会在现场的,那么多年彼此都忍耐了,不急于一时,他更期盼着,是不是还有一场欢欢的表演。
他的出现,怕会给欢欢带来状态上的影响,等演唱会结束了,他再去找欢欢也可以,也不会打扰到任何人。
他的宝贝,每次都会给他意外的惊喜,总能让他感受新的情绪。
欢儿啊,你真是一个宝藏。
本来急切回来和他相见的心情,也被演唱会的欢呼声给掩盖了,他慢慢地欣赏着这一场是他名义,却又不是他的演唱会。
欢欢今天就一首歌,表演结束后,换了衣服就坐在台下,他目不转睛地看着台上的表演,偶尔闭上眼睛听着以假乱真的声音。
独孤青鸾分不清楚他到底有没有摒弃障眼法,他的表情很平静,也很温柔,看不出一点点焦虑来,可她没有用障眼法去看这一场演唱会。
在她眼里,就是盛景的演唱会,唱着潘森的歌。
盛景并不因为是旁人的演唱会而敷衍,这一次的编舞也很用心,舞台设计也好看,演唱会开始不到三首歌,热搜就爆了,而且是好几条热搜关键词都上了。
潘森的演唱会,不需要买热搜,肯定是头版头条,到处都是他的新闻,第一首歌上过一次热搜,第二首歌也上一次。
粉丝们疯狂安利,似乎要打定主意一首歌上一次热搜的节奏。
独孤青鸾一边看演唱会一边在广场里浪,小姐妹的彩虹屁真是一波比一波精彩,当潘森的粉丝比当盛景的粉丝幸福太多了。
盛景的粉丝每天都嗷嗷待哺等蒸煮营业,蒸煮和粉丝距离感也太强了,宠粉?那是不存在的,他活地太清冷,哪怕如今也是一样的,潘森就不一样,活地比较自在,偶尔会和粉丝们开麦唠嗑,各种营业,造福粉丝。
他的粉丝对他也特别好,商务一出来,几乎都是实打实的销量,永远都是第一位的,这一点上比盛景的粉圈更夸张。
独孤青鸾已经很久不用小号了,自从欢欢和潘森官宣,她都直接大号追星了,大家都知道独孤青鸾的偶像是潘森,每次独孤青鸾一发和潘森相关就有人cue盛景,盛景的粉丝都习惯了,今天更是十分钟三连小视频刷屏,像是一个高仿的营销号。
欢欢的动态就冷静得多了,“你都不发一些动态吗?不然怎么证明你们恩爱?这种大日子一定要秀恩爱的。”
“啊?”
欢欢轻笑,“有这种说法?”
“当然了!”独孤青鸾说,“刚刚我在潘森广场都看到你的照片,大家磕cp都磕昏迷了,就等着你发糖。”
欢欢眼里,台上是盛景,让他如何发糖,转发独孤青鸾的,就显得有点诚意不足,然后他拉了一张潘森的单人海报出来,比了一个爱心。
独孤青鸾,“……”
宝贝,你这也很敷衍啊!
潘森的目光一直落在欢欢身上,虽然只能看到一个后脑勺,他的位置太好找了,视野最佳,角度最好,经纪人特意留的。
他的心里渐渐的酸软起来,几乎着迷地看着他的背影。
欢欢频繁回头,引起了独孤青鸾的诧异,“怎么了?回头看什么?”
后面都是一片灯海,疯狂的呐喊声,密密麻麻全是人,座无虚席,整个场馆都坐满了人,最差的位置都有人买票。
欢欢皱眉,“好像有人一直看着我。”
“那多正常啊,你是潘崽官宣的恋人,肯定会有粉丝拍你,这就是娱乐圈,也是粉圈,你习惯就好了。”独孤青鸾轻笑说,“你这脸放在娱乐圈也是要出道的,如今难得有机会,身份也摆在那里,大众难免会有好奇心,你就保持着自己最佳状态,不要露怯就可以了。”
一整场演唱会在沸腾的气氛中,完美结束,三十六唱演唱会,前面四天都在四方城,连着四场开,没有间歇,盛景被留下来讨论第二天的流程,欢欢第二天开始也有舞蹈表演,经纪人确定好流程,一直到凌晨。
剩下的第二天能够解决,盛景和欢欢也都不急,这场馆离四方城大学城比较近,欢欢一个人回大学城,盛景等人还是回宫殿。
“欢欢,你和我们一起回宫殿吧,你一个回大学城那边做什么?”
“有论文要看。”欢欢晃了晃手机,“我先走了。”
他没开车过来,直接打车走,刚一进门,欢欢蹙眉,空气中浮动着一股熟悉的气息,熟悉又陌生,玄关的灯亮着,门口有一双鞋,欢欢眉心拧着很紧,暴怒凝聚,他不在的这段时间,已经有人胆大包天敢来他家借住了吗?
上一次他看新闻,大学城这一带住户几乎爆满,因为学区房的缘故,很多人当时买了升值,然后借给走读的人,有一些房子在放假会控制着,那就方便了流浪汉,有很多流浪汉免费住别人房子的新闻,卧室的门也开着,他能敏感地察觉到有人在卧室。
“混账东西!”欢欢如同一个被碰到逆鳞似的,十分愤怒,又很焦灼,这是他和潘森的私人领地,从潘森走的那天开始,这里的一切都没有变化,等着他的主人回来,如今竟然有外人登堂入室,欢欢心里的暴怒因子全部被激起来。
欢欢看到有人睡在床上,心中暴怒,他粗暴地掀开被子,刚要骂人,床上睡得正好的人翻过身来,欢欢所有的言语冲到喉间却被扼杀。
是幻觉吗?
“欢儿?你怎么回来了?”潘森困得很,揉了揉眼睛,他演唱会看到一半,确定不会有欢欢就回四方城来了,天知道他多久没有好好休息过了,状态也不是很好,想要睡一觉,调整状态再去找欢欢,他不想让欢欢看见他狼狈憔悴的样子,免得他伤心。
可他没想到欢欢会回到这里来,这里的密码,指纹多年来没变化,他离开演唱会时,随手顺了一本杂志,因为封面就是欢欢,上面有一些欢欢平时的日常,他知道这些年来欢儿一直都住在四方城。
他换了一身柔软的棉质睡衣,潘森的衣物早就过时了,欢欢自己买衣服的时候,习惯了买双份,同款两个颜色,有时候直接买同款同色,这一套睡衣是欢欢穿的,身上还沾着欢欢的味道,他睡得很香,仿佛从不曾离别。
欢欢浑身僵硬,在他最美的梦里,都不曾出现过这一幕,睡眼惺忪的心上人缓缓转醒,仿佛不曾离别,这只是多年来一个很日常的晚上,他在床上醒来,问他为什么晚归,这几年的离别,仿佛不存在,欢欢胸膛剧烈震动,心脏疯狂地跳,安静的空间里,只有他的心跳声和呼吸声,他如一个提线木偶似的,呆呆地看着眼前人。
潘森也清醒了,这和他想象中的重逢不一样,他心疼地看着眼前的人,伸出手来,“你摸一摸,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