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说些什么,“真的会好的尽快”女孩的声音断断续续,完全无法听清。
算了,自己重生回来,既然接收了这具身体,那就开始新的人生吧,等确认了末世依然会来,该帮的就帮吧。如果这个女孩,真的是曾经的恋人,也只能说抱歉了。自己真心只喜欢男人啊。阿锦叹口气,这都是债啊,最讨厌欠债了。
女孩终于打完电话回来,坐在床边,用奇怪的眼神看着阿锦,满眼的复杂和不解,“医生说脑震荡确实有机率造成短期失忆,景歌,你真的什么都不记得了?把我也忘了?”
阿锦认真的点点头。
女孩失望的表情浮了出来,低头看着床上的被子,整个人很低迷,“一会儿医生就来了,我给你爸妈打了电话,他们晚点才回来……”
女孩沉默了一会儿,突然想通什么似的,微笑着伸出手来“既然你忘记了,那我们就再认识一次吧!我叫胡蝶,你叫周景歌,景色的景,歌声的歌。”
阿锦伸出手,轻轻握住女孩的手微笑“你好胡蝶,我叫周景歌。”
胡蝶笑着看向她们相握的手“我们从很小就认识啦,特别有缘。从初中一直到现在读大学,我们都在一间学校,你是我最好的朋友,没有之一!”口气里带着一丝怀念和浅浅的遗憾。
阿锦瞬间心里松口气,还好只是好友。她真的不想一醒来,就面对奇怪的人物关系,例如女帅哥的女朋友,想想就起鸡皮疙瘩……
“我还是先说说,你家里的情况吧,免得他们一会回来说了什么,你听了难受……”胡蝶顿了顿,仿佛在思考从哪里说起。
“我不是他们亲生的?”所以重生都会附带难搞的奇葩亲戚?
“不不,你是他们亲生的,以前我曾经问过你,为什么他们那么讨厌你。你说你出生的时候,还有个龙凤胎哥哥,但是生下来身体很弱,没熬过一岁就死了。你爸妈又特别重男轻女,觉得是你在娘胎里抢了你哥哥的营养,害死了他。从小就把你送到农村,直到你读初中外公外婆去世,才把你接回来,你妈妈那时,因为生你们时年纪有些大了,身体不大好,后来为了有个儿子,又花了大价钱,才又生下你弟弟景笙。”
“我还有个弟弟?我跟他关系好吗?”
胡蝶为难的看了眼周景歌,“呃,我想,没有谁会喜欢总抢自己喜欢女孩的姐姐吧?而且你这次出事,就是你去你弟弟学校挑衅,被他拿篮球给砸的,嗑到了后脑勺”
“你说我抢自己弟弟喜欢的女孩?”周景歌反手指着自己的鼻子,所以这张帅脸就只能拿来泡妹妹了?摔啊!!
好吧,重点也不在这个,而是这个身体的前身!果然仗着自己长得帅,当蕾丝了!
胡蝶睁大眼睛看着她,眼睛透着不可思议,“看来你也忘记了高晓琴了,你弟弟班里的班花……”
阿锦无力的挥挥手,对身体的前主人喜欢女孩这个话题,带着无语,“我们还是聊点,容易让我理解的吧,所以我的家人,爸妈弟弟都不喜欢我?”
“哎,是不大待见你,你好不容易抢救回来。他们非接你回家,不让你住院,说懒得浪费钱。”胡蝶边说边偷偷观察周景歌的表情,“最后还是我托我舅舅,找了医生每天过来看看你的情况。”
“你舅舅是医生?”
“不是,他是军区的人,还算有点小权利吧。他从军区医院找的医生,不然就你爸妈那样,我真的很怕你出事。”
“胡蝶,真的很谢谢你。”
作为做了几百年的鬼魂,投胎后又曾经在末世里活了五年,看过太多人世沧桑,阿锦清楚的知道,胡蝶所说的一切不是谎言,只是看这个房间的布置,就能感觉到前身的不受重视。
阿锦大概也能猜测到,前身因为父母的重男轻女,再加上这帅气的模样,她一直把自己当男孩般的活着。或者想努力的表现,让父母觉得自己能比男孩强,又或者她羡慕嫉妒被宠爱的弟弟,所以百般的折腾他。却不知道自己所作所为,落在长辈眼里反而不男不女,还欺男霸女,于是反复的恶性循环。
阿锦觉得自己重生来了,那些恩恩怨怨和前身那些乱七八糟的爱情,就都过去吧。自己只想确认,是否重生到了上一世,那个熟知的末世世界,然后作为周景歌好好的活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