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的孩子,或是外地来的流浪者。说不定一个不起眼的毛孩,可能曾经就是富贵人家的子弟。
自从几年前,那些恶贯满盈的丐帮组织者,被一名狂怒的刀客一一劈死之后,再也没有人敢于从事这一行当了。
于是这里的乞丐,都是自由人。即使是自由的乞丐,可也还是个乞丐,他们当然不会高人一等,还是这个社会最低层的存在。
一个小乞丐,蓬首垢面的走在大街上。没有人知道他是男孩子还是女孩,因为他太脏了,如果不注意,根本看不清他的脸面。不过好像也没有人,会去注意过这么一个小乞丐。
不要小看这个孩子,他可是这个驿站的老住户。就是那些经常在此做生意的商贩们,也没有人知道,这个小乞丐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出现在这个地方的。
对于他们来说,一个人突然出现在这个地方,或是一个人突然从这个地方消失,是再正常不过的现象了,他们对此已经习以为常了。
小乞丐虽然衣着破烂,但是双眼却是灵动有光。在他那单薄的肩膀上,还半站半蹲着,一只同样瘦小的毛猴。
这个小乞丐没有名字,因为他的头发很长,所以其他的小乞丐们,都叫他阿毛。
在这个地方,几乎所有的小乞丐们,都没有名字,他们有的只是一个代号,表明他们存在的代号。
小乞丐肩头上的那只猴子,被小乞丐称为毛毛。
因为这里有另外一名小乞丐叫瘦猴,按先来后到的顺序,这个马甲已经被人捷足先登了。所以,这只同样有着长长毛发的,真正的瘦猴,就被叫作毛毛了。
国境边界的驿站,流动着各色各样的人。一个衣着破烂的小小孩迷失的人潮中,满面的灰尘,睁着一双明亮的眼睛看着过往行人。
肉铺老板在摆弄着肉案上的肉,只见他极快的把一个东西从肉里面捡起来,扔到了脚下的污水里。如果有人看到的话,不知这辈子还敢不敢再吃肉了,因为那东西赫然是人的手指甲,上面还连着一些血肉
这个肉铺生意特别的好,本地最出名的王记包子就是用的这里的肉。而且只有这里的肉,才能做出味道最独特的包子,每个过往的人,来到这里都会去尝一尝。
不过在这个地方要了几年饭的小乞丐,却从未吃过,只有唯一的有一次,他差点就吃到了。
小乞丐一直记得,那是两年前的冬天,他的那件棉袄已经破烂的没法再穿了。当时他正靠在包子铺的火炉不远处取暖,一个留着大胡子的镖客,把他的刀放在桌子上,不住的把一个个包子往嘴里塞,好像包子和他有八辈子仇似的。
“妈妈妈妈你看那个人没有嘴。”一个漂亮而天真的小女孩,指着那个镖客惊奇的叫道。原来那个镖客的胡子很浓很长,把嘴巴完全遮挡住了。
“这不是嘴是你妈的屁眼啊”那个镖客显然是个粗人。
“小孩子别乱说话,来吃包子。”那个女人看到镖客发怒后说道。
“扫兴”那个镖客哼了一声,把剩下的一个包子随手扔了出去,正好扔在小乞丐的旁边。
小乞丐当时很高兴,正当他想去把包子捡起来的时候,一只穿着厚皮鞋的脚,一脚踩在包子上。小乞丐刚伸出去的手,顿时失望的停在了半空中。
“他妈的给老子滚远点,下次再看到你在店门口,看我不打断了你的狗腿。”原来是王记包子铺的胖老板,他一脚踩碎了包子后,恶狠狠的说道。
他认为像小乞丐这样的人,吃了他们包子铺的包子,简直就是对他的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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