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汉子,只是街头混混,最厉害还在后天境徘徊,如何能挡得住通玄的意志压迫,也是苏妄也无心欺负他们,才没被吓成白痴。
“一看就知道没卵子,平白辱没某家名号,滚”
“哎,你们两个别走,更某家说道说道,说清楚了再走”
两个书生正要混在人群中跑路,又被苏妄提了回来。
“大爷要听什么”
“就说你们刚才说的那个什么,可惜之类的,某家就爱看别人倒霉”
两人闻言苦笑,遇到这样爱好的浑人,却不敢说不。
原来,这良灞县在几千年前叫做霸城,有盖世英雄霸王在此降世,崛起于大魏高祖之前,曾与高祖争夺天下,不幸败亡,城池破灭,化成废墟。后来重建的边关小城,为避讳头,改名良灞县,取意屈服不称霸。
传说霸王有神魔血脉,天赋神异,才总角年纪,就入通玄境,能力举双鼎,突破了人族凡体的禁锢。
书生所说可惜之事,便是霸王遗留的巨鼎,一个在当年霸城破灭之时就毁了,另一个流传下来,留在城西的霸王庙里。刚开始时有霸王血脉族人祭祀,地方乡亲纪念,小庙香火也算旺盛,但后来霸王血脉断绝,土人也渐渐忘记当年风光,庙破像倒,巨鼎就扔在那了,偶尔还有人当做难得的风景民俗前去一观。
今日上午,几个武者在城西起了冲突,破毁旧庙遗址,也打破了巨鼎,所以才有几个书生的对话。
“确实可惜了”
苏妄毕竟拥有上世记忆,知道每一个历史遗留,都是文明精华的遗产,可惜这里的人不曾重视过,是因为没有道德之言传下么
心中沉重,也不管两个书生何时走的,苏妄摇晃身形,慢悠悠的朝城西而去,不知是人醉了,还是心醉了
这其实是他最后的一丝执念,是他一直不曾融入这个世界的根本原因,因为他对这个世界文明的不认同
“看来墨宫已是名不副实,只怕有三百年没有服务于民的机关发明了吧”
其实苏妄还高看了墨宫,这一千年来,墨宫只关心自家修行,只为研发更具破坏力的机关,兼爱的思想早已不是主流,只有个别支脉坚持了下来,却也渐渐式微,整个中原地界,不知还凑不凑得起百人。
至于民生机关的运作,却非墨宫功绩,而是利益驱使,有买卖,自然有收益,这个活计自然有人做的,但也止于此罢了,想让他们付出心力,兼济天下是不可能的,正如几个混混所言,有这时间不如多练会功。
城西破庙内,苏妄独立其中。
破鼎普普通通,既没有神华内蕴,也无夺目光彩,精铜的鼎身,抵不住岁月的侵蚀,锈迹斑斑,布满绿苔,上面的铭文早已模糊不清;内里满是泥土黝黑,质地黏厚,是结块的香灰,黏结在破烂的鼎身里。
所谓的庙宇早已不见,只有一个石台在此,荒废如斯,长满野草,四周的景致倒是不错,不远处有高山流水,难怪能作为一景,被人观赏。如今碎石到处,乱木横叉,周围十几丈已成废墟,怕是也要变成荒野了。
苏妄轻抚破鼎,似有年华流过,那是历史的积淀,心中不甚唏嘘,这是几千年的岁月啊,被人弃之如敝履,不知错的是这个世界,还是自己。
苏妄拾起一块碎片,不如归去,何以解忧,唯有杜康
“客人,这是您的重枪”
“嗯”
枪长一丈二尺,粗如鹅卵,暗如黑曜石,重三百六十斤。枪身用上好的镔铁打造,没有图纹,只是简单做了防滑处理,刻着此界谁也不认识的纂字霸;枪头有三尺多长,呈八面剑形,能单独卸下,用天外陨铁熔炼,整只长枪六成的用工都在枪头上。
陨铁本为黑色,却闪烁着如星点般的黄铜亮点,是苏妄另外要求加入的巨鼎碎片,虽然匠师曾言可能影响枪头质地,但苏妄固执己见,匠师只好不了了之。这把长枪做掩人耳目之用,加入铜块只是为了祭奠历史罢了,能做到这般,苏妄已经很满意了。
划破手指,苏妄以血涂满锋刃,为枪开锋。鲜血融入,枪头变作暗红色,似乎有莹莹血光绽放,不知是室内熔炉的火焰,还是血泽残留的反射。
苏妄最满意的便是这个世界的效率了,或者说是在与个人武勇方面的效率,这方世界的文明畸形发展,凡是军工技术,发展迅速,便如锻造这只钢枪,也只花了一日时间,得益于墨宫研发的高温熔炉和锻打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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