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更加深刻的记得他的模样来。
过了十几分钟,陆恒走来,她手指慢慢捏紧又松开,这样的紧张显得很蠢,她尽量让自己表现出利落大方来。
“你怎么这么早就来了。”朝陆恒招招手,她脸上的笑意更深了。
“嗯,像你这样不迟到的女人很少了。”落座后的陆恒漫不经心的提了一句。
“哦?是吗。”被夸奖后的心在荡漾,沈梦璇接着说:“萌萌不是这样的吗?我以为她会想要早一点见到你。”
像我一样,能见你的机会很少,想要把握每一分每一秒。
见到你,周围全变成无关风景。
“不是,她太懒了。”陆恒随口一说,没有继续这话题的意思。
真要说郑萌萌的缺点,他能说一天一夜不带喘气的,说了也不会改,这么多年,他都慢慢的放弃了。
破罐子破摔罢。
沈梦璇窃喜于这样的答案,女人的缺点会或多或少的造成男人的反感。
她尽量让自己保持完美的印象于每一个人的眼里。
要用字眼来形容沈梦璇,那便是完美了。
可多年以后的某一天,她想起今天自负的自己才终于明白过来,懒这个字眼,是一个习惯,时间少了都不是习惯。
陆恒用了那么多年的时间来习惯郑萌萌的懒。
像此刻,陆恒一点不知道,沈梦璇不懒。
她曾窃喜自己不是郑萌萌,后来悲哀自己不是郑萌萌。
你的好别人选择性的无视掉,别人的不好却被爱得一点不少。
一切进行如常,沈梦璇不时撩拨头发,单手托腮跟陆恒讲自己遇到的趣事,陆恒面无表情的听着,不时点点头,沈梦璇轻笑,她知道陆恒给反应就很不容易,她讲的更起劲了。
吃到差不多一半,陆恒说了声抱歉,又找了个服务员过来,他偏头对服务员讲,半个小时之后打包一份薯条,又补充了一句,特大份的。
服务员点头,说知道了,又退下。
沈梦璇好奇的笑了:“怎么了?没有吃饱吗。”
记忆中,陆恒也不会吃这些东西吧。
“给她带的。”
哪个她……
沈梦璇心下一沉,尽量让自己的语气听起来不尴尬:“你是说萌萌吗,她爱吃薯条啊,挺好的,带给她的是吗。”
怎么会不尴尬,放在桌下下的手,慢慢的握紧,半个小时之后,他去给另外一个女人送吃的。
她刚到嘴边的话,又被自己活生生的咽了下去。
“吃完饭之后去走走吧。”
这样的话,现在还怎么说的出来。
低下头,斜着眼睛看了看自己的包包,再抬眼起来,笑着看陆恒。
“嗯,就爱吃些没营养的。”
说过好多次也不听,还跟个小女孩儿一样,但把她宠成这样的还不是自己,责骂郑萌萌的同时也没忘记后悔。
这是陆恒人生中最为后悔的一件事情,后悔得就算再选一次,还要选择这样。
那便是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