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sp;我顿时郁闷了,说要杀一个人还不容易,投毒、下药、枪击、刀捅、开车子撞,有千奇百怪的死法啊。
44444说对,可为什么凶手要采用这样一个手法呢?
我一边朝着案发现场赶,一边摸着自己的下巴,仔细的思考着他的话。
最后,我觉得444444的这个询问,简直就是脱开裤子在放屁嘛。肯定对方收到了死亡短信,凶手已经定义了他的死法,只能严格按照死亡短信预言的来。
444444反问我,你看到那清洁工的死亡短信了?
我说没啊,任何一个人被“死亡短信”给杀死之后,短信都会自我删除的。
“对!既然短信会自我删除,也就是说,死亡短信事件除了当事人知道,并没有其他人知道。那么,在死后短信会自我删除,旁人又如何了解死亡短信到底规定了怎样的死法呢?”
“额……”
444444的解答,真心的让人耳目一新,我之前可从来没有想过这么一回事啊。
也就是说,我的短信被规定在了三个月之后,但是对方杀死了我,谁知道我没有按照短信内容……
额,不对!我的短信内容,王胖子和陶明是知道的。
而且,白天被“车裂”的死者母亲,曾经告诉过警方,她当时偷看过儿子的短信,说短信内容提示他会被绞绳拉成两截。也就说死法早已经被固定了的,死亡短信的凶手是严格按照短信来执行的。
我把自己的想法给444444说了,他说实在想不通,因为凶手这么说不等于是提醒对方,自己将以何种方式杀死他,让他随时小心,增加杀人的难度吗?
我觉得不然,444444这是聪明反被聪明误了,之前我也这么想过。
但是,结合自己收到短信的想法,当时对于短信的内容根本不会在意,只当是一个“恶作剧”罢了。
变相的说,“死亡短信”不仅没有起到警示作用,反而让对方麻痹大意了。
说话间,我已经到达了现场,现在哪里还有一群条子拉着警戒线给围着呢。
我上前去,他们赶紧拦住了我,说这里外人不得进入。
最后,我撒了个谎骗他们,说我是私家侦探,李敏李警官是我朋友,让我来帮忙调查的。白天的时候,我还进来过,你应该记得我才对?
那条子仔细的看了看我,点了点头,确实白天他们见到过我的。
他让我进去了,但再三叮嘱,不能破坏现场,否则破案就麻烦了。
我笑着说,我是侦探,这方面我懂的。
顺利进去之后,那些警方在忙忙碌碌的,我赶紧举着手机开始打字,我说我已经成功潜入到案发现场了。对于整个案子的经过,我刚才也已经告诉过你了,现在我到底应该做什么?
“你还是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如果你是凶手,你怎么杀死死者?”
“啊呸,我刚才已经说过了,什么办法都可以杀死他。”
“OK!那你告诉我,该如何用相同的办法,杀死对方,让他分为两截呢?”
“这……”
一下子,问题倒是把我给问住了。是啊,如果这不是一起意外,而是一场谋杀的话,凶手到底该用什么样的手法把对方杀死,还残忍到能把他裂成两段呢。
“听着,我现在让你换位思考,模仿凶手的杀人手法。调查案件一定要大胆假设,然后小心去求证,懂吗?”对于444444的回答,我只能是发一张“大拇指”的图像,然后打了一窜“666666”。
我点燃了一根烟,然后走在楼下,抬起头看那面大楼,我顿时开始起疑了。
首先,死者是个清洁工人,在城市里面那些大楼,住户可以打扫到玻璃的内层,但在外墙一侧却无法打扫到。
于是,公司为了脸面问题,一般会聘请清洁工从上方用绞绳配合安全带捆住腰部,一路的滑下来,一层接着一层的清洁玻璃。也就是说,这为“死者”被车裂,已经提供了一个先决条件了。
那么,只要将死者上面的绞绳切下来,扔到马路上汽车行驶而过挂住了绳子,进行了拖拽,那么死者就会因为拖行的力量滑动过去。
撞击在了那边的花坛上,因为身子在花坛之间被卡住,汽车依然在拖行状态,然后巨大的力量作用在安全带上,死者腰身受不了那股力量,当场给撕裂成了两节。对!杀人手法一定是这样。
不过……有一个很大的逻辑问题。
绳索被切开,工人不是直接就掉下来摔死了吗?其次,凶手如何真切掉了绳子,他又如何的将绳索放到马路上去?而且还指望车子刚好能挂上,这概率实在有点太低了吧?
转头,我突然看到了花坛哪里,一个东西吸引了我的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