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们不是救主人,而是本能地救自己。
试想!要是张弓的大刀划向了项征的大腿,最后的结果还有什么?无须废话,自然是老马的身体。既然能把项征的大腿划断,就一样能把老马给划伤。
所以!老马本能反应,救了项征一命。
“勿伤我将!”弃疾见状,催马上前,迎着张弓就上去了。
“爹!勿伤我爹!爹!”张山风见状,又提着刀上前了。
老爹本来就很难敌挡对方,现在!又来了一个弃疾。
“弃疾!他就是弃疾!”
“弃疾?楚国的大将军?”
“对!就是他!是他灭了我们陈国!”
“原来是他!”
听道的人见状,一个个不由地打了一个冷颤。
他们虽然没有见过弃疾,可弃疾的威名,在陈国几乎是家喻户晓。是他!只用了短短几个月时间,就把陈国给灭了。
其实!弃疾灭陈国,真正地时间并没有几个月,而是!十几天时间。因为!他的大军所到之处,没有人可以抵挡。在他的大军面前,摧枯拉朽。
弃疾灭陈国,也就围困陈国国都花了一些时日。不是拿不下,而是想“兵不血刃”。要是直接打的话,也是一二三的事。
“打死他!打死他!打死他!……”
听道的人得知此人就是弃疾,一个个气愤地大喊起来。
老子听说是弃疾,站了起来,朝着那边看着。
只见!弃疾是一个身体高大的人,一身金色铠甲在晨光的照耀下闪着金光。使用的兵器也是一把大刀,看那个样子,份量也不轻,比项征的大刀还要重一些。
见张弓迎着弃疾上去了,老子更加地担心起来。
从明显!无论从外在气势,还是从各方面来看,张弓都输了。
张弓虽然也很高大,可他没有穿铠甲,在装备上就输了。
其二!在兵器上面,对方的大刀比他的大刀重的不是一点点,至少重二三十斤。
其三!他与项征打了近两个时辰,在体能上已经很难坚持了。
其四!他的战马也一样疲惫,再也无法发挥能力了。
其五!很关键地一点!弃疾在气势上完全压住了他。
毕竟!人家是大将军,是楚国的大将军,是亲手灭了陈国的大将军,是实战打出来的大将军。
而他张弓,只是一个平民。
“爹!爹!爹!……”张山风朝着老爹喊着。见项征又打马追着老爹来了,他自然是不服地朝着项征迎了上去。
张弓没有搭理儿子,直接迎着弃疾就上去了。也不说话,挥刀就砍。
弃疾轻轻一拔,就把张弓的大刀拔开了。
“喂!兄弟!我念你是条汉子,不杀你!归顺楚国吧!我保你高官厚禄!如何!”
“去尼玛地!老子不当楚国的狗!”
“不要激动嘛!你们陈国君王无能,民不聊生,你还依赖他什么呢?嫌赋税还不够重吗?是不是?你这样地人才,要是在我们楚国的话,早就重用了!你?”
“去尼玛地!”张弓哪里听得进去,又是一刀砍了过去。
结果?他的所有努力,在弃疾面前都是白费。
两人之的实力悬殊太大,根本不在一个档次上。
另外一边,少年张山风不再托大,也不说话,手提着大刀,不声不响,一招一式极为认真。幸运地是!项征经过近两个时辰的激战,已经没有多少力气了,竟然与他打成了平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