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最多的。而你们三个联手,召唤出来的恶魔总数上才占据优势。然后我在想,这是因为血神本身的力量比较强呢?还是因为主场优势呢?答案是不言而喻的。呵呵,其实稍微用脑子想一下也能看得出来……如果这种召唤恶魔的力量能够无视位置随意使用的话……”艾修鲁法特用手指了指远方的白堡。“那座城堡怎么可能成为边境的要塞,上百年来只被攻陷过一次呢?”
“你……”
下一瞬间,艾修鲁法特向前跳了一步,凋零之剑已经出现在手中。这把魔法长剑发出一记凶猛的劈斩,直接将身前的魔盘砍成了两截。这个恶魔并未防备自己受到攻击,直到身体变成两半才发出一声尖利而刺耳的尖啸声,然后燃起了黑色的火焰。这火焰转瞬就熄灭,而这个曾经是魔盘的东西现在变成了一团黑色的灰烬。
“诡诈之主,您如果能够的话,只管把你的窜变领主召唤出来吧,我等着!”艾修鲁法特张开双手。“只有三个,就能对我造成威胁,只要有五个,我恐怕连逃跑都难!此外,诡诈之主,我做的一切符合混沌的法则,你只能依靠自己的力量,而不能得到外援,不是吗?”
脑海里是一片尴尬的沉默——艾修鲁法特能够感觉到诡诈之主的意识仍在,但是却没有说话。
“哈哈……当然你不能!”艾修鲁法特笑了起来。“还记得无语恐慌部落吗?你一直想保持着那里,好让作为你进攻南方世界的基地……诡诈之主,那些让我完成的任务之中,并没有那些纯粹的想试试我能力的考验吧?所有的考验都有第二重意义,都是你借助我的手达成的目标。这确实是很明智的顺手牵羊之计。但是,诡诈之主,你不觉得这些事情向我透露了太多的信息了吗?让我甚至有信心站在这里拒绝你!”艾修鲁法特笑得更大声了。“如果我没弄错,诸神召唤直属麾下的恶魔也是受到距离限制的……在你们的核心统治地带召唤的能力最强,但是随着距离的延伸,这种召唤能力会变得很弱……特别是在这里,在远离你核心利益,南方人类的边境,你还有多少能力呢?”
“如果你不把芯片给我,那么你要给谁?!”诡诈之主有些气急败坏的说道。“难道你想带到南方去?你以为你能违反混沌的法则?”
“不,当然不会。按照混沌的法则,我要按照出力的多少来分配战利品。”艾修鲁法特笑容消失了。“比起你来,瘟疫之父更合适得到这份战利品。”
“胡说,他一开始还打算保持中立的,若非是我,他甚至根本不会参加到这场战争中来……”
“那是之前的事情了。”艾修鲁法特回答。“但是在加入战争之后,瘟疫之父付出的诚意可比你大得多了。他派出了最好的士兵和最忠诚的信徒参加到这场战争中来。我要说,若非瘟疫之父付出这么大的本钱,也许我们压根就不会胜利,更不会得到这块芯片!”艾修鲁法特回答道。“很快的,我想瘟疫之父就会派他的使者过来……”
话音未落,天空之中一个黑影出现。那是一只体型稍大的鸟类……不,是一只蝙蝠之类的东西。艾修鲁法特不确定这玩意是什么,但是它身上腐烂扭曲的特征清楚的说明它属于瘟疫之父。
“艾修鲁法特,别忘记你的女人!”奸奇声音再一次冷静下来。“还有你的记忆。我向你保证,这个世界除了我,没人能在这两方面帮你!”
“记忆?”艾修鲁法特回答。“这不重要。也许我忘记了很多事情,但是我一直过得不错,不是吗?至于星刻身上的变异……你别看她在血神手下的时候是一个冲锋陷阵的混沌领主,但是实际上,她是一个喜欢宅在家里不出门以研究魔法的宅女!哈……这点变异不算什么,至少我觉得不会有太大的麻烦!”
说话的时候,那只奇怪的生物已经降低了飞行高度。艾修鲁法特举起芯片,打算朝着那个奇怪生物丢过去。
“等等!”奸奇似乎有点急了。“艾修鲁法特,别忘了我们的约定!”
“约定?”
“对,还记得那个约定吗?你用骑士的名誉起誓过的!”诡诈之主急切的说道。“你必须为我做一件事!现在,我要求你把这枚戒指交给我……现在,以你发出的誓言的名义!”
艾修鲁法特笑了一下。“对不起,诡诈之主。”他说道。“我食言了。”他再次笑了一下。“我向您学的。”
艾修鲁法特将手中的芯片朝着天空的飞行生物丢去。那生物也早就知道自己肩负的使命,它的嘴轻轻一叼就将芯片含在嘴中,然后朝着北方飞去。
在艾修鲁法特脑海里,诡诈之主在发出愤怒的咆哮。艾修鲁法特慢慢的摘下自己手中的戒指,这枚铭刻着四神徽记,证明他混沌领主身份的戒指。啊,好像已经过去了很久,久得他都忘记了自己从来就不是一个混沌信徒!
艾修鲁法特将戒指丢在地上,然后挥剑猛劈。这枚戒指转眼成了无数细小的碎片,散乱在枯草和泥土之中。
脑海里,奸奇的咆哮已经远去。艾修鲁法特转身抱起星刻,朝着白堡的方向走去。虽然那座城堡已经在望,但是步行的话,还要挺长时间的。
“艾修鲁法特……”在他怀里,星刻用虚弱的声音问。“我们回家了么?”
“是的,回家了。”艾修鲁法特回答道。
他加快了脚步。
恐虐的新娘完
各位亲爱的读者,感谢长久的支持,这本书最终还是到了结束的时候了。
还剩下最后一个插曲“血色的公爵”,不过已经没剩下多少了。
本书已经初步定为6月30日结束,到时候会献上完稿的后感。
谢谢各位支持。
有票的,认为值得打赏的,请不要再犹豫了!哈哈,三年时间一晃而过,这是我第一本超过两百万的小说,写的够呛。
这是我在纵横的第一本,也许I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