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了伤?”
镇长盯着白痴上下打量,眼神中似乎有些警惕。但在片刻之后,他就像是没有什么精力再去理睬更多的事情似地,叹了口气,摇摇头。
“既然是爱莎小姐保的人,那当然没什么问题。有什么身份证明吗?拿过来吧。”
白痴从包裹内取出自己的身份证明,放在那镇长的桌子上。
“嗯?雄鹿帝国来的?“镇长愣了一下,随后,看了一眼旁边的疯狗,再看了一眼白痴,拿起自己的印章,敲下。
“难怪,同乡。好了,现在你可以在这个小镇居住了。爱莎小
姐,我想问一下,这位难道就是……”
“不,他不是增援。”疯狗直截了当的否定“他只是一个旅人。
一个受了伤,需要地方休息,调养的旅人。”
既然疯狗这样说了,那个镇长也就不好再说什么了。他点点头,将手中的暂住证递给白痴,白痴接过之后,就和疯狗两人告辞,转身,离开了镇长办公室。
小镇上,一切依旧其乐融融,每个人都过着欢快,愉悦的日子。
疯狗和白痴肩并着肩,一路行走着。
就像是来的时候一栏,两个人之间依旧没有任何的对话。就仿佛,是两个完全不相干的陌生人。
白痴低着头,斗篷中的左手始终压着自己的肚子。
走了那么长时间,他的伤口似乎再次隐隐然有些裂开的感觉。阵阵的抽痛,也从他的肚腹,传递到他的脑海之中十字路口,分道扬镰的时候。
疯狗站在路口,望着那人来人往的街道,她的脚步略微停顿之后,终于转过头,看着白痴。
而白痴也像是想要说什么的样子,转过来,面对着她。
“你剩下多少钱。”
“五十苏拉。”
说着。白痴伸出手,一点都不客气、
“借我点钱。”
疯狗没有拒绝,直接从怀中取出两百苏拉,娄给白痴。白痴在数了数之后,塞进怀里,抬起头,望着小镇后方的那座高山,迈开脚步。
“喂。”
在白痴的脚步刚刚迈开的那一刻,疯狗,张开口“我不管你来这里的目的究竟是为了什么。但你身上的伤势很重,如果你还要命的话,今晚,你就在这里休息吧。明天我找个人,陪你上山。”
白痴的脚步,也是稍作停留。
他沉默了片刻,随后,捂着自己的腹部,感受着里面的疼痛片刻之后,就仿佛放弃了一般,他点了点头,不再朝着那座山峰走去。反而是拐了个弯,朝着街道另一头,显得十分热闹的商店街走去。
疯狗没有跟来,她有自己的事情要做。
白痴在一家药铺中挑选了一些药材和绷带,再去旅店内入住。也就在他把自己的背包扔在房间的一角之时,外面的那抹夕阳,也是就此照射了进来,将整个房间都染成了一片桔黄。
夕阳,在梦醒镇的另一边缓缓下坠………
眼前,就是那座漫山遍野都被染红的绵羊山。
白痴站在窗前,取下身上的斗篷。
他的右臂上伤痕累累,迄今为止,还是捏不紧拳头。
抬起头,那双漆黑色的瞳孔中倒映那抹橘红,也倒映着那绚烂无比的山峦色彩……
风,吹了进来。
将他的那头黑发,吹得更散。
光线渐渐暗淡,小镇中的光亮点点闪烁。
抬起头,那已经被星辰和月光占据的半边天空思绪,却已经回到了那遥远,遥远的风吹沙夜晚,安眠。
换了药的白痴,躺在床上休息,为第二天的登山做着准备。
是的,他休息着
想要培养体力,也不希望自己惹上什么麻烦。
只希望自己能够安安静静的,不要再有任何要他浪费体力的事情发生。
仙…
风,吹过。
旅店的屋顶上,却是平白无故的出现了几下细小的声响。
而在睡梦之中,那些细小的声响完全无法惊动已经累坏了的白痴。
不,或者应该说,他即使听到了这些声音,也压根就不会去管。
不管,不问,不做。
因为,这不是属于他的战斗……
也不是,属于他的责任………
砰砰砰砰砰、一!!!
第二天清晨,巨大的敲门声将梦醒镇唯一的那座旅店从睡梦中猛地惊醒。
旅店不大,没有什么客人的旅店中中唯一的顾客,白痴自然也是被这阵敲门声给吵醒。他睁开双眼,看着天huā板。
“都出来都出来!快点,出来!要开会了!”
外面,敲门的人大声呼喝着,旅店的老板急急忙忙的穿好衣服,跑了出来。敲完这家之后,那个敲门人又去敲其他的店家的门,不一会儿,店家的主人也是纷纷跑出来,跟着那个敲门的人走了。
“怎么了?怎么了?”
“昨晚出事了!”
在那震耳欲聋的敲门声之中,白痴给自己换好药穿好衣服,他看了看昨天买来的各种应该食物,背上自己的行李。冉认好一切之后,走出了旅店。
“出事了?怎么回事?!”
“咳,详细情况先去镇长的办公室再说吧。反正我也说不清,我只是一个传令的。”
锣声之中白痴披着披风,来到了街道之上。
此时,太阳才刚刚升起,整个街道上还蕴含着一阵黑夜独有的凉意。
那一边,几名清洁工摸栏的人正用水不断清扫着地面。白痴紧了紧身上的披风,视线略微一撇。
虽然地板上已经清扫干净了,但是空气中还是有一些残余的血腥气味,飘进他的鼻子里。
“不过,听说爱莎小姐昨天晚上不敌,受了伤。”
“什么?!爱莎小姐这么强的人也会受伤吗?!”
“咳,听说是要保护一个孩子,被敌人趁机不备咳,说那么多干吗。虽然最后终于成功退敌了,但现在的情况显然有些糟糕。爱莎小姐不能战斗的话,谁能来保护我们呢?”
“这下怎么办?”
“所以说要去商量嘛,快走吧。”
小镇上仅存的十几家商户的主人纷纷披上衣服,跑向镇长办公室。
除了那些还在清扫地面上的血迹怕清洁工之后,整个小镇,再次将安静与和平留给了这边的白痴……
血腥味……始终会淡。
白痴的脚步,也是渐渐来到了小镇的边缘。
抬起头,眼前是一条宽阔的道路,直接通往绵羊山的山腹之中。
在道路一旁,有一个人正蹲在那里,数着地上的石头。一听到身后白痴的脚步声之后,这个大约二十岁左右的青年立刻站了起来,笑着,朝白痴这边走来。
“是爱莎小姐的朋友吗?爱莎小姐昨天跟我说,要我今天一早就在这里等。只要碰到一个穿着斗篷黑发黑瞳的人出来,就和他同行,
一起上山。”
白痴没有反对。他轻轻点了点头,自顾自的迈开脚步,朝前走去。那个青年也是笑了笑,掂了一下自己口袋中的钱币,心满意足的跟了上去。
经过了长年累月的开垦绵羊山的山道也变得十分的宽阔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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