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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牧感觉脑袋简直不是自己的,周围传来的声音,仿佛都隔了一层膜一般,模糊不清。眼睛张开一条细缝,看见的是一片光怪陆离的炫影。
“醒了?”
一个清亮的女声从耳边传来。紧接着是一阵翻找东西的声音,一股甘甜的液体从嘴里流进来。
“呜...”
李牧了一声,感觉能量又缓缓的充满了身体。他晃了晃生疼的脑袋,张开了眼睛。
映入眼帘的是一头火红的短发,像火焰般熊熊燃烧着,让人移不开眼睛。两道细眉,一双透着倔强的眼睛,鼻子小巧玲珑,下巴桀骜的翘着。
她看见李牧醒来,松了一口气,打开车上的冰箱,掏出一瓶啤酒,扔给了李牧。
“你好呀,阿牧。”
她的脸上露出了一丝的笑容。
“呜...沈落雁,你怎么会在这里?”
他翻找了一下记忆,想起了眼前的这个女孩是谁,她是附近大城市新临汾人,家中拥有方圆数百里最大的纺织厂,是整个德干高地殖民地都有数的大富豪。
沈落雁的名字虽然温文尔雅,性格却截然相反。喜好刺激的她,攀岩,飙车,摇滚无所不通。隔三差五的还纠结一群附近村镇的无业青年斗殴,组织了一个叫精武社的社团。她在这一大片村镇中是大姐头般的存在。李牧因为剑术出众,是她手下的一员干将。
李牧支起身子,发现自己横躺在一辆北汽猛士越野车的后座上,身上枪伤被绷带胡乱的扎好,连裤子都换了一条。
“嘻嘻,你身上的绷带是我扎的,我的技术还好吧。”
沈落雁拇指一翘,就弹开了啤酒瓶上的盖子,猛灌了一口,得意的说道。
“裤子是我换的。”前面开车的洛英用一种冰凉的声调说道:“你之前的那条裤子,被尿的全是血,内裤上也是。”
洛英是沈落雁的表哥,是沈落雁的另一员干将。
李牧嘴角一扯,忽视了浑身都散发着负能量的洛英。当时他肾脏挫伤,又重度中暑,能够想象到尿血的惨状。
拉出属性板,他发现状态已经由黑色的垂死变为了黄色的虚弱。看来沈落雁没少给他灌治疗药剂。以他的伤势,十号以下的治疗药剂甚至无法起作用。
“你们在这时候在荒野上乱逛干什么,现在可不是搞野餐的好时候。”李牧心中感激,却更加关心起他俩的安危起来。
“今天好无聊啊,我出来打个猎。”沈落雁挺直了纤细的身板,骄傲的说道:“听人说,西冷河最近有斑牛迁徙啊。”
“干嘛,用这种奇怪的眼神看我?”沈落雁双手抱胸,嫌弃的看向李牧:“好像我智商不高似的。”
姑娘,你的智商看起来的确不高啊。
“现在有掠夺者到处袭击村子,木棉村已经没有人了,那群掠夺者,见人就杀。现在高原上到处流窜着杀人狂魔,你们这样乱逛,是很容易撞上他们的。”
沈落雁的眉头皱了起来,过了许久才接受这个消息。李牧的家算他们的一个据点,李牧的母亲经常为他们洗衣做饭。
“那伯母她...”
“我把她安葬在了棉花田里。”
她一拳敲在了越野车的座位上,发出了一声闷响。
“那我们撞上他们才好,那样就能为伯母报仇了!”
“这不是村子里的斗殴,他们是会杀人的!你们还是快回去!”李牧当心这姑娘白白送命:“借我把枪,就把我放下来!”
“那可不一定!”
沈落雁一拍车子后座上的按钮,车子的后备箱与后座间的隔板便降了下去。
“这次出来,我可是偷偷把我哥的收藏全带出来了,与上那些强盗,谁死谁活还真不一定。”
她一指后备箱里整整齐齐码好的枪支弹药,甚至还有两支无后坐力炮。李牧的嘴角抖了抖,他知道沈大小姐一向无法无天,手榴弹炸鱼之类的事情没少做,没想到这次连无后坐力炮都带来了。
被这东西打中,不管什么都变一滩肉泥了,还能吃么。
接着,他被一直木箱吸引住了目光。木箱十分简朴,只在中间用烫银印了银星两个字。这是一把猎枪,不一定是最好的猎枪,但一定是最贵的,是博晖公司推出的旗舰奢侈猎枪。
打开木箱,是一支枪身被大量雕刻华丽的檀木包裹的半自动步枪。
一系列复杂而精细的缓冲弹簧和液压缓冲机构被精致奢华的檀木枪托包裹,高能电池与电磁导轨也隐藏在了线条柔顺的护木里。
柔顺的手感与纤细的身躯下,是巨大的威力。要是枪管两侧的电磁导轨功率全开,能将7.62mm口径的子弹加速到两公里每秒。便是李牧之前遇到雪熊,击中要害也能一枪撂倒。
这是一杆能用到三十多级的武器。
他用枪瞄准了三百多米处了一棵灌木,瞄准器自动将感应器监测到的风速,风向,距离等参数投影在准心的右下方。他扣动扳机,开了一枪。
一声清脆的枪响,那灌木上的红色果子应声炸裂。在强大的液压缓冲机构的作用下,李牧几乎没有感觉到后坐力
这一枪他没有开启磁轨加速。他用手旋动瞄准器边上的旋钮,将磁轨的功率调到了三档。
“嗡。”
一声轻鸣,一瞬间电池便为磁轨充电完成,接着整支枪便平静了下来。李牧禁不住赞叹了一声,他原来那支58式自动步枪,开了电磁导轨加速模式,整支枪抖的就跟震动棒似的。
磁轨的功率调到三档后,瞄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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