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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8章 我家在中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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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海市——

    沈明诚背着双手,快步走向厂区大门。

    今天晚上,上大学走了好几个月的儿子要回来了。

    他的生活一直按部就班,起床上班,下班回家,有时和小区邻居聊聊天,看看电视新闻和报纸。

    最近添了一项爱好,追读《七剑下天山》。

    不单是因为这部小说是儿子写的,他也确实很喜欢书里面那个江湖。他这代人小时候没有网络,甚至连电视机都没有普及,过了玩泥巴的阶段就开始看小人书,再大些往往都接触过一些侠客小说。二三十年前,侠客小说很是兴盛了一段时期,不过随着社会发展,很快被青春取代,只留下那段模糊的记忆。

    对于儿子能写出和侠客类似的武侠小说,沈明诚并不奇怪。

    小哲幼年从少儿图画开始,就喜欢看书,家里的故事书、侠客、连环画,还有报纸都读的津津有味。

    却不知,沈哲以成年人的思维去看儿童书,那是多么痛苦的一段伪装时期。

    穿着保安服的门卫看到沈明诚,打声招呼:“沈工,要回?”

    “唉。”

    沈明诚笑着回应一声。

    他已经在这里工作将近二十年,同事之间熟悉的不能再熟悉了,那代知识分子的普遍状况。

    对于能教育出沈哲这样的孩子,厂里同事佩服之余,难免会请教一番。

    沈明诚往往无言以对。

    回想儿子十几年长大成人的日子,只是一眨眼之间。

    好像非常省心?

    没砸过人家玻璃,从没教过他,过马路都知道先看两边。

    上学后,也只被请过一次家长,还是因为太聪明的缘故。这是怎么教育出来的,他也说不明白。

    想着想着,沈明诚笑了起来。

    “老沈!”

    身后突然有人喊了一声,沈明诚按下匆匆的脚步,回头望去。

    “噢,老孔。”

    一位四十多岁、戴着安全帽的中年人走上来,哈哈笑道:“老沈,一起回。”

    “今天你挺早啊,车间安排好了?”沈明诚道。

    中年人叫孔之冬,家也住在紫薇小区,在车间工作,平时下班时间都比沈明诚稍晚两小时。

    “新来的几位大学生挺好,这不,半年时间就上手了,我也乐得偷个懒!”孔之冬摘下安全帽夹在胳膊下面,随口问道:“眼看这一年又到了腊月,你家小子要放假了吧?”

    “是啊,昨晚打电话说今天回来。”

    “唉吆,”孔之冬一拍脑袋,说道:“我说怎么一直念叨小哲呢,上班都把我弄迷糊了。”

    沈明诚一怔:“谁啊,孔叔?”

    “可不是咋的,这几天在家里念叨好几次了。”

    沈明诚笑了。

    现在能让老人消遣的东西不多,电视一打开,广告铺天盖地,要么就是各种流行元素,连严肃历史剧都往美女上面靠。不是说老头就不喜欢美女,九十岁照样喜欢,挂在口头上就不那么像话。

    他们从前最爱听评书,可惜如今连电台都不播放了。

    沈哲高中毕业暑假说了几场,还是新奇的内容,一下子就抓住那帮老头的心。

    “老沈,听说小哲每个月收入上千万?”

    步行回小区的路上,孔之冬一脸好奇,还有些不可思议:“当作家太挣钱了吧,顶我们车间整年的?”

    沈明诚道:“哪有那么邪乎。”

    “给学校捐一千万怎么回事,回头让小哲掌掌眼,我家小子能不能当作家!”

    “他也就那么些钱都捐了,不知道柴米贵,胡来一通。”

    沈哲当初捐款时,直接绕过母亲给父亲打了个招呼,沈明诚被吓了一跳,千万“巨款”对工薪阶层还是很有震撼力的。思考好长时间才缓过神,直接问他身上共有多少钱,知道只捐了一小半才松口气。

    孔之冬道:“啧啧,这不算胡来,要看他能不能挣钱。”

    “从小就不听话,现在更管不了。”

    厂区离家只有两里多路,两人聊着话题,离不开自家孩子的事情。

    ……

    列车飞驰,窗外景色一闪而过。

    车厢里有些空,不少人中途已经到站下车,沈哲和林语菡占了个靠窗的位置,相对而坐。

    旅程近十个小时,聊天、看书也花不完的时间。

    林语菡无聊之下,从行李包里掏出铅笔,给沈哲画了张素描。

    “这胡子怎么回事?”沈哲瞪大眼睛。

    林语菡道:“哈哈,阿哲,你不觉得留两撇小胡子,显得整个人更有意思么?”

    沈哲气道:“我记得你很讨厌这个的!”

    “我改主意了……”

    沈哲抓起铅笔要敲她脑袋,旋即放弃了。

    摸摸下巴,挑眉道:“那你可要失望了,我的胡子有点软,将来留个山羊胡恶心你!”

    “随便!”

    “咦,是个好主意,我儿子抓着也方便。”

    “死阿哲!”

    再次看向窗外的时候,熟悉的城市轮廓透进眼帘。

    “到家了。”

    林语菡舒了口气,起身整理一下衣服,准备收拾行李。

    “有你的地方就是家。”

    沈哲眼睛望着车窗,突然冒出这么一句。

    林语菡诧异的看向他,咯咯直笑:“阿哲,这就是你的情话?”

    沈哲摸摸嘴角,有些尴尬。

    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脑子里就出现这句话,接着冲口而出,整一个鬼使神差。如果初见面时,林语菡就是眼前这么一大姑娘,说说情话倒也没什么。

    因为无论多么肉麻的情话,经受考验的不是女方的耳朵,而是男方的胃。

    沈哲觉得自己有个强大的胃。

    只是认识的时候,人家还是个流鼻涕、喊哥哥的丫丫,如果说情话那是不健康儿童。

    渐渐也就说不出来了。

    “坐下,还远着呢,急什么!”沈哲转移话题。

    林语菡莞尔,听话的又坐到座位上,很感兴趣的盯着沈哲的侧脸。

    “你还是第一次在我面前不好意思。”

    沈哲皱眉:“我不好意思?语菡,你这玩笑开大了。”

    “是么?都语无伦次了。”

    沈哲:“……”

    有张老脸恢复能力还是不弱,过一会儿,沈哲看着林语菡,道:“你看那些小说会不会代入?”

    “你那些小说让我怎么代入?”林语菡撅撅嘴唇。

    “有问题?”

    林语菡道:“问题大了,我从头说吧。”

    “《那些年》里的柯景腾和沈佳宜没在一起,《第一次亲密接触》里的轻舞飞扬干脆死了,《白发》里的卓一航和练霓裳隔山相望一辈子,其它就不用说了吧……阿哲,你让我代入?”

    “啊!”

    沈哲忽然发现,自己神经有些大条?

    从言情的角度来说,这些长篇基本上都是悲情结局,难道我骨子里是悲观主义者?

    林语菡又嘻嘻笑道:“不过,你刚才那句话说得很好。”

    “家呀……”

    沈哲的思绪又开始天马行空了。

    走出车站的时候,天色已经有些晚,冬季估计再过一个多小时,就会完全黑了。

    两人一个背着包,一个拉着行李箱,走进出站通道。

    这时,他们看到前方有人群在围观。

    “话说这凌未风闯荡江湖,经历过无数劫难,真是什么惊险之事都曾遇过,多凶恶的敌人,他也是视若无物。但这黄衫少年像僵尸般直挺挺走来,眼珠动也不动地发出冷冷的光芒,不觉也是有点毛骨耸然……”

    原来是个流浪说书人。

    两人走到近前,沈哲忽然停下脚步,挤进人群观看。

    说书的是一位邋里邋遢的中年人,脚边放着一摞杂志,正是《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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